有专利如何审批保健酒
1、审批保健酒走什么程序
第一章 研究定位及主要方法
第一节 研究目的
第二节 研究内容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四节 数据来源
第五节 分析依据
第二章 保健酒项目投资环境分析
第一节 社会宏观环境分析
第二节 保健酒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一、国家政策
二、保健酒行业准入政策
三、保健酒行业技术政策
第三节 地方政策
第三章 保健酒项目总论
第一节 保健酒项目背景
一、保健酒项目名称
二、保健酒项目承办单位
三、保健酒项目主管部门
四、保健酒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结论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四节 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四章 保健酒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第一节 保健酒项目提出的背景
一、国家及保健酒行业发展规划
二、保健酒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第二节 保健酒项目发展概况
第三节 保健酒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现状与差距
二、发展趋势
三、保健酒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四、保健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四节 投资的必要性
第五章 保健酒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第一节 国内生产企业现状
一、重点企业信息
第二节 重点区域企业特点分析
第三节 企业竞争策略分析
一、产品竞争策略 二、价格竞争策略 三、渠道竞争策略
四、销售竞争策略 五、服务竞争策略 六、品牌竞争策略
第六章 保健酒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
第一节 保健酒行业产销状况分析
第二节 保健酒行业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第三节 保健酒行业资产运营状况分析
第四节 保健酒行业获利能力分析
第五节 保健酒行业成本费用分析行业获利能力分析
第七章 保健酒行业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第一节 市场调查
一、拟建保健酒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二、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三、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四、替代产品调查
五、产品价格调查
六、国外市场调查
第二节 保健酒行业市场预测
一、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二、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
三、价格预测
第三节 保健酒行业市场推销战略
一、推销方式
二、推销措施
三、促销价格制度
四、产品销售费用预测
第四节 保健酒项目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第五节 保健酒项目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第八章 保健酒项目建设条件与选址方案
第一节 资源和原材料
一、资源评述
二、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
三、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
第二节 建设地区的选择
第三节 厂址选择
第九章 保健酒项目应用技术方案
第一节 保健酒项目组成
第二节 生产技术方案
一、产品标准
二、生产方法
三、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
四、主要工艺设备选择
五、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
六、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
第三节 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一、总平面布置原则
二、厂内外运输方案
三、仓储方案
四、占地面积及分析
第四节 土建工程
一、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与结构设计
二、特殊基础工程的设计
三、建筑材料
四、土建工程造价估算
第五节 其他工程
一、给排水工程
二、动力及公用工程
三、地震设防
四、生活福利设施
第十章 保健酒项目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第一节 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第二节 保健酒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第三节 保健酒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节 治理环境的方案
第五节 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第六节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第七节 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第八节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十一章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一节 企业组织
第二节 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第十二章 保健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节 保健酒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保健酒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第二节 保健酒项目实施进度表
一、横道图
二、网络图
第三节 保健酒项目实施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生产筹备费
三、生产职工培训费
四、办公和生活保健酒购置费
五、勘察设计费
六、其它应支付的费用
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保健酒项目总投资估算
第二节 资金筹措
第三节 投资使用计划
第十四章 财务与敏感性分析
第十五章 保健酒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
第一节 建设和开发风险
第二节 市场和运营风险
第十六章 保健酒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 我国保健酒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第二节 我国保健酒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三节 保健酒行业投资机会及发展战略分析
一、保健酒行业投资机会分析
二、保健酒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分析
第四节 我国保健酒行业投资风险
第十七章 保健酒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结论与建议
一、对推荐的拟建方案的结论性意见
第二节 我国保健酒行业未来发展及投资可行性结论及建议
第十八章 保健酒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附件
1、保健酒项目位置图
2、主要工艺技术流程图
3、主办单位近5年的财务报表
4、保健酒项目所需成果转让协议及成果鉴定
5、保健酒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主要土建工程的平面图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摘要表
8、保健酒项目投资概算表
9、经济评价类基本报表与辅助报表
10 现金流量表
11、损益表
12、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13、资产负债表
14、财务外汇平衡表
15、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16、流动资金估算表
17、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18、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
19、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
20、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21、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服务流程:
1.客户问询,双方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和服务概况;
2.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主要撰写内容、保密注意事项、企业相关材料的提供方法、服务费金额等;
3.由项目方支付预付款,本公司成立项目团队正式工作;
4.项目团队交初稿,项目方可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5.项目方付清余款,项目团队向项目方交付报告电子版;
2、药酒申请专利和申请国药准字号要走哪些程序~谢谢~
专利申请和药品生产审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专利申请方面,专利类型有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需要保护药酒配方,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如果要保护药酒包装瓶,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无论申请哪一种类型,都需要:
您提供专利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费,等待审查员审查。
如果是药酒配方的发明专利,还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一般会下发审查意见,需要您进行答复(审查意见可能多次,相应的答复也应该是多次),最终获得专利授权,或者专利申请被驳回,整个申请流程结束。
如果是外观设计专利,则只经过初步审查,授权较为容易。
专利申请文件是体现您想要保护的药酒的法律文件,申请文件一旦提交至专利局,将不允许做任何增加和影响到实质内容的其他修改,所以如果想要有力地保护该药酒,申请文件撰写要十分慎重,否则可能既没有获得专利保护,还把技术方案公开于社会任其他人随意无偿使用的后果。
另外,本人对申请国药准字号要走哪些程序不太了解,在此就不做回答了,抱歉。
科易专利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3、关于药酒申请专利
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
一、加入WTO对我国中药产业的影响和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
我国已加入WTO,意味着将更大幅度地开放国内医药市场。加入WTO后,我国将医药产品的关税降低到与其他WTO缔约方相等的关税水平,国外品牌药、新药会大量涌入。而随着市场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的需要,也将迫使自己注意新技术、新工艺在药品生产中的应用,如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全面施行GMP生产等,从而使国内药品价格大幅攀升。国内外药品价格差距的缩小,以及国外药品品牌、质量的优势,使国外药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加大。
同时加入WTO也意味着我们必须按WTO制定的规则办事。当今世界,医药工业最大的特点是产业的高度专利依赖性和专利药品发达国家的高度垄断性。按照1991年12月通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药品将严格地实行药品专利和行政保护,企业将再也不能随意仿制新药。这几年由于WTO谈判进展缓慢,国内制药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的保护下赢得了仿制新药的时间,但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的推进,我国专利法的修订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完善,仿制国外的产品将越来越困难,新药仿制几乎不可能,而研制一类新药需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显然,中国医药企业很少有能力进行这种新药的开发。同时,世界许多国家在新药开发方面寄托于植物药,美国植物药市场销售额近几年增长率达15%。未来传统国际医药市场的潜在销售可达400亿美元。我国有5000年的中药知识积累和储备,而且这些知识的积累与储备全部是来自于临床经验的生物活性知识积累与储备,这为通过寻找先导化合物取得局部突破创造了极其有利的先决性条件。因此,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展现在中国医药产业面前。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成为继物力、财力、人才三大经营资源后的“第四经营资源”。WTO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过去由于我国对药品不实施专利保护,导致了不仅国内医药生产企业可以相互无偿仿制,而且对于国外仿制我国的中药产品也束手无策。1992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扩大了专利的保护范围,第一次将药品(包括中药)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利地促进了中国医药科技事业的发展。
面对中国加入WTO的挑战,国内医药企业更加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使中药现代化事业在21世纪健康、有序、持续、快速地发展,使研制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利益都得到有效的保护,促使走出国门的中药在国际上站稳脚跟,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家和企业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特别是加入WTO后,这些问题将会越来越严峻,国家应当加快制订和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规,保护企业和中药研制单位的利益,防止我国中药知识财富的流失。
二、中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开始对新药实行专利保护并对符合一定规定的药品实行行政保护。对国内企业来说,搞清楚药物的保护状况,不仅对于企业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是十分有益的,而且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方向的确立也具有指导性的意义。就中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来讲,主要有专利保护、 新药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和传统的保密方式以及商标保护。
1.传统的保密 这是我国中药行业上千年发展史中,业者进行自我保护所采用的传统手段。如以秘方的形式加以保护,保密措施就是我们熟知的“祖传”,“传子不传女”等。这在古代中药的采摘、炮制、处方还处于个人或家庭小规模经营活动的时期,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中药生产已形成工业化大生产规模。
2.新药的行政保护 中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中药新药的申报过程中,国家对其类别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新药审批的规定,卫生部制定下达了《新药审批办法》和《有关中药部分的修订和补充规定》。新药保护只是国内强制性的行政保护措施,国内制药企业要想走向世界,积极参与药品的国际竞争,只有依靠专利这一武器才能保护自己的药品知识产权。
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目前大多数中药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中药品种保护,它是以国务院颁布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为依据,属于一种行政法规的保护。
有专家认为中药品种保护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形式,应属于现在的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审批速度快、保密性强、执行力强等特点,企业对中药品种保护采取了积极态度。应该说从中药领域的技术特征看,中药品种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在实践中,中药品种保护还存在着自身的缺陷:
(1)中药品种保护所保护的仅仅是中药品种,对中药技术开发的前期研究活动中的技术秘密包括处方组成和工艺制法是无法加以保护的。
(2)对于同一种中药品种,企业所享有的中药品种保护权不具有排他权。它主要针对中药作为一个品种上市的调节与管理,但是却不能解决该品种所含技术的财产归属。
(3)中药品种保护会受到专利保护的阻截。如果两个厂家同时开发一种产品,一方在开发初期将独立研制的产品或以正当方式取得的产品申报了专利保护,另一方即使获得了新药证书,也无法获得中药品种保护,其生产还将受制于获得专利保护的一方。从此可以看出,中药品种保护对企业不具有战略保护的作用。
4.专利保护 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最有效的手段,专利所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于药品发明,其最本质的特征是:药品的技术特征、药品生产方法的技术特征和药品应用的技术特征。药品的开发与申请专利是密不可分的。在寻求专利保护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纯的处方是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申请专利保护的应是可进行工业化生产的中成药产品。
(2)把握申请专利的时机。我国专利制度采用先申请制,即专利权属于先申请人,因此推迟申请很可能由于已被其他人占先或发明已被公开等原因而丧失专利权。而且,发明专利的审批时间一般需要2~4年,这段时间内专利的保护作用是“暂时性”的,不能提供很有效的保护,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侵权纠纷对申请人也是很不利的。因此申请人应当及时提出专利申请,并利用中国专利法的规定控制后续程序,如进一步完善技术主题,适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及时申请复方制剂及用途等相关发明,以及药品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等等,这种立体交叉式的申请可使药物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5.中药商标保护 1982年我国开始实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中药商标保护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统一商标与个别商标灵活运用。统一商标又可称为主商标,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中药产品均使用同一商标,成为企业的象征。个别商标是指中药企业根据产品的不同情况而采用不同的商标。它主要适用于不同类别、不同档次、不同品种及新的中药产品。当然,企业也可采用统一商标与个别商标相结合的策略,以统一商标为基础,创制个别商标,以达到和谐统一,既维护了企业商标的统一性,又突出了商标的个性化,如“三九胃泰”,“丽珠得乐”就是成功的范例。
(2)重点突出商标名,淡化药品通用名称。我国传统的中药和西药相比、较少使用商品名,通常只有通用名称。对于中药企业而言,由于目前中成药的生产主要以古典名方或传统制剂为主,这些通用名经过历史的积淀,也蕴涵着无穷的文化品位和市场价值,因此将其淡化而重新启用商标名,也存在着一定风险。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对中药新品,即专利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的产品上应重点突出商标名;2古典名方或传统制剂的新的生产厂家或市场占有率较低的厂家,可尝试启用新的商标名,而淡化通用名。3在市场上已有较高商标知名度的产品,可以通过商标宣传来巩固自己的市场。
(3)重视商标宣传。
(4)防止商标名淡化。对商标名如果宣传、使用不当,或被人无意或恶意是地滥用,也会由于商品过于知名而导致商标名淡化,即该商标失去显著性,在消费者心目中已成为该产品的代名词,致使该商标最终成为产品的属类商标。要防止商标失去显著特征而变成通用名称,一般可采取以下方法: 1在商标上一定要注明“注册商标”或“R”,以免他人发生误解。2在宣传和使用上要注意把商标与他的通用名称结合起来,如尼康照相机,让公众知道商标名和通用名称的区别。3一旦发现他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作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使用时,应及时发出警告,以阐明商标名与通用名称的区别。4在一个新产品被开发成功之后,应创造一个对公众来说可以使用,可以接受的通用名称,否则公众就会避繁就简,逐渐把商标作为通用名来使用。5在药物说明书上,将两者描述清楚。
(5)避免注册不当。
(6)道地中药材应使用注册商标。
总之,中药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护方式。
4、药酒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自制药酒专利申请要走如下程序:
1、申请,即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2、初审,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十八个月的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行公布;
3、授权,即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对实质审查通过的,发布专利权证明。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家中经营祖传药酒多年,想申请药酒方面的专利不知道需要什么程序?
这样东西再好平民百姓没这种能耐办下来手术一二百万,只有找有资质大厂挂靠,我也有好酒呀,可行不通。
6、药酒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药酒申请专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7、如何申请酒类商品专利
酒类商品可以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申请的步骤也不同。专利申请的一般流程
(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请求书。专利请求书记载发明创造名称,发明人、申请人信息,和本发明创造有关的特殊事项,提交文件清单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等。发明人请求不公布姓名的,之后不得再请求重新公布其姓名。
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确定专利申请所要保护的范围,包括至少一条独立权利要求,即实现该发明创造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包括附加特征或者对必要技术特征的进一步限定,多项权利要求的需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为了使保护范围清楚,权利要求书中不允许文字有疑义,不允许有插图,必要时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甚至表格。
说明书。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正文、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表。正文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有附图的)、具体实施方式五部分内容,插图不允许出现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表格。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序列表单独编写页码,一并提交记载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者软盘。
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的概括总结,包括发明名称、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附图。指南中要求的说明书附图是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的,不允许有着色、涂改的黑色线条图,附图正下方写明附图编号,其余文字注释写入说明书正文部分的附图说明中,一般不得使用照片作为附图,特殊情况如显示金相结构、组织细胞或者电泳图谱时,可以使用照片。
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中最能说明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一幅图,即摘要附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是指产品的正投影视图,如立体产品有六面正投影视图,包括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平面产品有两面正投影视图。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产品设计要点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参考图(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视图省略的原因应写入简要说明中。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应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设计要点,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此外还包括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相似外观设计中指定一项基本设计,平面产品的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透明材料或者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材料制成的、成套产品中各套件的产品名称等。
费用减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的公告(第229号)》,专利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费减备案请求,并根据系统提示,将相应证明材料交指定代办处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专利请求书中标记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备案,即可办理费用减缓。个人年收入低于4.2万元,单位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
(二)申请方式
提交新申请文件,可以通过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两种方式。
纸件形式,是指申请人从http://www.cnipa.gov.cn网站-表格下载-通用类中,下载专利申请文件,使用简体中文打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或者下设的代办处可以接收新申请文件,当面递交或者使用邮局挂号信、EMS邮寄均可。
电子申请方式,是指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登录在线提交或者在下载的离线客户端中提交电子版的专利申请文件,以及接收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
(三)受理及主动补正
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之后,首先会接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接到通知书的15日内或者申请日起2个月内,缴纳相关费用。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2个月内,发明专利提出实质审查时或者接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3个月内,可以主动补正。主动补正应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例如,对权力要求书的修改,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要清楚地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对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如果增加、改变和/或删除了原文的一部分信息,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这种修改是不允许的。
(四)初步审查
专利申请受理之后即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期限和费用等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初步审查中,专利申请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审查员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发出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答复文件。
(五)发明专利公布及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予以公布,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的,初审合格后3个月左右公布;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意愿在申请日起3年内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依据检索的情况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根据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或者陈述意见。
(六)专利授权和维持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经初步审查合格,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合格之后,即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通知书的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寄出专利证书同时予以公告;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专利授权后需缴纳年费维持,每年申请日之前预交下一年年费,不能按期缴费的,审查机关将发出缴费通知书。
(七)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存在异议,在收到驳回通知书的3个月内,可以向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交复审请求书及相应证据,缴纳复审费;对复审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复审决定的,复审程序终止。
专利授权之后,当事人可以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及相应证据,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个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决定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以上为专利申请的一般流程,适合申请人在初次申请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