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申请协议
1、专利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示例
__________服务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甲方:
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专利文件撰写和专利申请并推荐甲方为__________区科委__________年度区级专利试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真实的技术交底资料及相关技术信息。
2、全面配合乙方提出的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各项工作。因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不配合或配合不到位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3、按每件发明专利__________元,每件实用新型专利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另外还需缴纳(由乙方代收)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费,包括:专利申请费(发明__________元/件,新型__________元/件)、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__________元/件)。
4、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同时,按本条第3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及官费。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及官费,则按每逾期一日,加付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服务费及官费。
二、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撰写符合知识产权局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为甲方申请专利提供科技服务,使甲方申请的发明专利取得受理通知书,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不低于__________%。
2、为甲方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严格保密。
3、为甲方实施专利托管服务,免费为乙方办理专利结项手续。
三、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履行协议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约方应该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协议,不申请专利,或自行进行申请,或与其他方合作进行申请,视同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甲方仍必须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向乙方支付费用。
3、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年,但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或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应向甲方退回的费用,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约束。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专利公司应准备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张,代码证复印件一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公司近一个月财务资产负债表一张(除法人身份件复印件不盖公章,其它件需加盖公章)。
二、国内专利申请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中国专利申请事宜,具体事项包括:
(1)针对甲方产品进行专利挖掘
(2)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指导甲方组织申报资料,为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提供咨询,确保申报材料合法、完整、齐全,使之符合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顺利申请;
(3)答复专利审查意见;
(4)答复补正;
(5)代为缴纳申请费用;
(6)监控申请过程中的时限;
(7)向甲方转达相关申请文件/文书。
2、在专利申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成功获得授权时,甲方__________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的授权登记手续。
3、在专利的有效期内,甲方__________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的年费缴纳手续。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在相应年度的年费缴纳到期前,采用书面形式随时向乙方提出终止缴纳年费,或者撤销由乙方代为缴纳年费手续的委托。
4、甲方委托乙方向研发人员提供专利技能训练,培训研发人员具备基础的专利技能。
第二条工作指派
1、乙方指派工作人员为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事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甲方对乙方人员中可能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2、在委托事项办理过程中,如指派的工作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办理委托事务的,乙方应及时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接替,并提前与甲方取得联系获得许可。
3、在委托事项办理过程中,如甲方对乙方所指派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适合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委托信息
1、附件1中载明的申请人、发明人、地址等著录项目信息是专利申请所必需的信息,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著录项目信息准确无误。
2、在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前,如著录项目信息有变化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3、专利申请递交后,或者在专利有效期内,甲方如对著录项目信息进行更改时,需要另行委托乙方办理,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事务联系
1、为了保证乙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委托事务,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委托事务进行沟通、联系和配合,并向乙方及时、明确地发出委托事务处理指示,联系信息如下:
姓名__________办公电话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2、为了保证委托事项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如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收到。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根据变化后的联系信息与甲方联系处理委托事项。
第五条资料和信息
1、甲方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处理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书面提供处理委托事项所需要的材料、信息,以及文件或者文书。
2、当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信息,以及文件或者文书不满足委托事项的处理要求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予以解释、补充或者修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
第六条专利性
乙方根据申请日前在中国已经公开的专利文献对专利申请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初步检索和判断,向甲方提供参考意见,甲方应根据乙方出具的意见及时、明确地向乙方作出相应的委托指示。
第七条工作配合
1、双方应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办理上述中国专利申请事宜。
2、在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获取甲方对委托事项的指示,并在取得甲方的指示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3、乙方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获得甲方指示的,应及时请求甲方,甲方应在乙方请求的期限内出具相应的意见、确认或者指示。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向甲方提供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产生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以便于甲方的了解和管理。
第八条费用及支付
1、专利申请费用
(1)专利申请费用为截止专利申请项目获得授权通知书之日或者被驳回或视为撤回之日的费用,包括乙方代甲方向国家专利局缴纳的官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和可能产生的权利要求超项官费。
(2)甲方自收到乙方的费用结算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如下全部官费和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专利类型__________官费__________减缓后__________服务费__________
发明__________元/件__________元/件__________元/件
(3)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完成后,如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超过__________项后的部分,根据国家专利局已经公布的费用标准,每项权利要求加收官费__________元。甲方在乙方将专利申请文件递交专利局前将该部分费用支付给乙方,具体数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2、授权登记费用
(1)在专利申请被国家专利局审查通过获得授权时,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的授权登记手续,则需向乙方支付官费和服务费。官费以国家专利局下达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列金额为准,服务费为__________元/件。
(2)甲方自收到乙方转达的授权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授权登记官费和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3、专利年度维护费用
(1)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的年度维护手续的,则需向乙方支付对应年度官费和服务费,详见附件1《专利年费表》。
(2)甲方自收到乙方转达的年费缴纳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年度维护官费和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费用减缓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官费如果成功办理费用减缓的,甲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缓后的数额支付给乙方。
5、支付账号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费用支付至乙方如下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服务发票: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6、逾期支付
为了避免影响委托事项的办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1)如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官费的,视为撤销委托,乙方有权停止委托事项办理,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2)如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待付服务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 隔离墙保证
1、为了保证甲方的合法利益,与甲方合作期间,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与包括甲方竞争对手在内的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三方合作。
2、甲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可以随时向乙方出具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三方名单,以备乙方做好客户过滤工作。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与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三方合作的,有权向乙方提出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切实履行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由于一方违约导致委托事项的办理受到影响、延误或者失败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
乙方保证为甲方保守所提交资料和信息的秘密,根据双方签订的附件3《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时终止。
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解除时乙方已经完成相关委托事项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所完成委托事项涉及到的费用。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双方对本协议有补充或者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专利入股合作支公司如何签订专利协议书
法律分析:专利入股合作支公司签订专利协议书流程如下:1、签订转让合同;2、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3、合作发明如何申请专利
合作发明申请专利的方式:
1、如果双方对合作发明申请专利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按照约定执行,
2、如果双方对合作发明申请专利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中国专利局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规定中:
(一)“条约”是指《专利合作条约》;
(二)“条约实施细则”是指上述条约的实施细则;
(三)“条约行政规程“是指上述条约的行政规程;
(四)“国际局”是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
(五)“国际申请”是指按照上述条约规定提出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六)“专利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七)“专利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八)“实施细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九)、为计算期限的目的,“优先权日”是指: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指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国际申请要求多项优先权的,指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国际申请未要求优先权的,指该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第三条 向专利局提出或者指定或者选定中国的国际申请适用条约、条约实施细则、条约行政规程和本规定的规定。除非条约、条约实施细则、条约行政规程或者本规定另有规定,在专利局作为指定局或者选定局的程序开始后,国际申请适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二章 国际申请程序第四条 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负责受理中国国民,或者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提出的国际申请,并按照条约、条约实施细则和条约行政规程的规定对该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
根据中国与其他的条约缔约国签订的双边协定,专利局也可以受理该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向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该申请应当包括请求书、说明书、一项或者几项权利要求、一幅或者几幅附图(需要时)和摘要各一份。第六条 专利局收到符合条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国际申请之日为国际申请日。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句不适用于国际申请日的确定。
国际申请不符合条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专利局依照条约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六款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申请人按照要求进行改正的,以专利局收到改正之日为国际申请日;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或者改正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条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局应当迅速通知申请人,其申请将不作为国际申请处理。
国际申请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申请中又未包括该附图的,专利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不完整的文件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补交附图。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附图的,以专利局收到该附图之日为国际申请日;否则,对附图的说明被认为不存在。第七条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的,可以按照条约第八条规定要求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提出的或者对该缔约国有效的一项或者几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要求该优先权的,其手续适用条约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八条 专利局发现国际申请存在条约第十四条第一款(ⅰ)项所述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按照条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改正;未改正的,该国际申请被认为撤回,并由专利局予以宣布。第三章 国际检索程序第九条 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的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应当按照条约、条约实施细则、条约行政规程以及专利局与国际局依照条约第十六条第三款签订的协议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国际检索。
如果专利局认为:
(ⅰ)国际申请涉及的情况或者主题按照条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之三第一款(C)或者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无须专利局检索而且专利局决定对该申请不作检索,或者
(ⅱ)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不符合条约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以至不能进行有意义的检索, 专利局应当作出相应的宣布,并通知申请人和国际局将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如果(ⅰ)或者(ⅱ)所述的情形仅存在于某些权利要求,国际检索报告中应当对这些权利要求加以说明,而对其它权利要求则应当作出检索报告。 如果专利局认为国际申请不符合条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发明单一性的要求,它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条约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缴纳附加费。
专利局应当对国际申请的权利要求中首先提到的发明(“主要发明”)部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并在要求的附加费已在条约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后,对国际申请中已经缴纳该项费用的发明部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5、国际专利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是什么意思?
PCT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但是,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术信息的传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只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PCT并非与巴黎公约竞争,事实上是其补充。的确,它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