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的实用性说法正确的为
1、专利权的实用性是如何体现的
法律分析:专利权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作为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应是抽象的思维阶段的东西,而应是能够在工业上实施,具备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可实施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2、以下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PCT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关于新颖性和创作性,《专利合作条约》第33条有相关规定:国际初步审查(1)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对下列问题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即请求保护的发明看来是否有新颖性,是否有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和是否有工业实用性。(2)为了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请求保护的发明如果是细则所规定的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应认为具有新颖性。(3)为了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请求保护的发明如果考虑到细则所规定的现有技术,在规定的有关日期,对本行业技术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应认为具有创造性。(4)为了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请求保护的发明如果根据其性质可以在任何一种工业中制造或使用(从技术意义来说),应认为具有工业实用性。对“工业”一词应如同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那样作最广义的理解。(5)上述标准只供国际初步审查之用。任何缔约国为了决定请求保护的发明在该国是否可以获得专利,可以采用附加的或不同的标准。(6)国际初步审查应考虑国际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所有文件。该审查也可以考虑被认为与特定案件有关的任何附加文件。
3、发明专利的实用性是指?
专利法第22条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所以选BD
4、专利的实用性主要是指什么?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要求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实用性,并不是要求这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时已经实际予以制造或者使用,由此来证明产生了积极效果。只是根据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做的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其技术知识或者经过惯常的试验和设计后,就能够得出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予以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的结论。
一般来说,在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首先判断是否具有实用性,进而对其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判断。但从判断的内容上看,实用性的判断与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是彼此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关联,因此无论先评价实用性,还是先评价新颖性、创造性,都没有什么逻辑上的不当。
缺乏实用性的情形:
(1) 缺乏技术手段;
(2) 违背自然规律;
(3) 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解决方案;
(4) 无积极效果。
5、以下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申请到授权8到10个月左右。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1. 申请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 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 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 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 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 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 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6、实用性专利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第二,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第四款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7、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实用性的判断遵循哪些标准
您好,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实用性的判断较之新颖性、创造性容易,因为实用性的判断标准相对确定,而不带有随意 性,审查员的自由裁量余地较小。而且,实用性的判断也用不着在浩如烟海的现有技术中检索对比文献,只要对发明创造应用于实际的可能性作出判断即可。尽管如 此,在具体判断实用性时仍应遵循一定的标准,违背了这些标准则可能出现判断错误。
第一,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一项发明创造要付诸实施,必须具有翔实的具体方案。仅有一个构思,而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 发明创造被称作未完成发明。未完成发明是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故而也就不具备实用性。例如,曾有人设想在南方的天空上修建一个硕大无朋的接雨盘,并在盘下接 一输水管直通北方,这既可解决南方因雨水过多而导致洪涝之灾,又避免了北方久旱无雨之害,这样便可在宏观上解决我国南水北调的问题。且不说这一构想是否违 背自然规律,仅就这样一个设想而言,它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如接雨盘、输水管等均不知应如何建造、用什么材料建造,所以充其量只能算作未完成发明,肯定是 不具备实用性的。如果一个方案本身就违反了自然规律,那么无论这一发明创造如何精巧,它肯定不具备实用性。因为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实施的。如 永动机,无论是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第一类永动机,还是违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第二类永动机,均不可能被制造出来。所以只有那些有翔实、具体的技术方案,且不 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创造才具备可实施性。
可实施性的另一层含义则是要求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重复实施。有些方案尽管翔实、具体,但不可能在产业上重复实施,同样也不具备可实施性。如武汉长江大桥横跨 于万里长江之上、龟蛇两山之间,这种利用了独一无二的自然地理条件的方案是难以重复实施的,自然不具备专利法上的实用性。一项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时,法律 允许申请人对发明的机理不予解释,有时发明人可能对其机理全然不知,因为许多发明创造是偶然间发现的,可能还来不及弄清其原理。但是,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 造必须能够重复实施,只要按照申请提出的方案去做,必定能再现所称的效果,并且可以重复任意次。只有这样的发明创造才具备可实施性。
第二,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这里的有益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所能够产生的 积极效果。通常,这种积极效果可以表现为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工作和生产环境、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等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益性与上节创 造性中所述的技术进步分别有其不同的含义。有益性侧重的是发明创造为满足社会需要所带来的积极效果,而技术进步则仅仅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在技术特点方面的进 步。如将一座完全由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化车间全部改用手工作业,这在技术上是绝对不具有任何进步的;但另一方面,这却可以提高社会的劳动就业率。由此可知, 有益性与技术进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它们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那种明显地变劣技术方案是肯定没有有益性的。
在判断有益性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申请专利时这种发明创造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可能还没有产生,只要有产生积极效果的可能就行了。贝尔在1876年的第 174456号美国专利就是现代电话的鼻祖,但在当时却被第一流的电气专家贬斥为“连玩具都不如的无用的专利”。同样,爱迪生发明第一只灯泡时,其寿命很 短,似乎并无任何积极效果,但经过灯丝材料的改进并辅之以真空工艺,这一问题也就解决了。所以,对于发明创造不能只看某些表面现象,有些在申请时尚不完善 的发明创造,甚至有的尚存在严重缺陷的发明创造,在克服了缺陷后可能会有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对于我国专利法中所规定的三种专利而言,在实用性审查上没有太大差异,就外观设计而言,美感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广义的实用性。
8、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下述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在网上直接申请
9、什么是专利的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例如,各种工艺方法、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化工医药中的配方就只能申请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