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向土工格栅专利
1、三项塑料拉伸土工格栅的简介
我不感兴趣 是专利
2、三向土工格栅和双向土工格栅的区别
(1)三向土工格栅定义:
(3)是在塑料单向拉伸土工格栅
(3) 和塑料双向拉伸土工格栅的
(2) 基础上,
(5)研发和改进的新产品,
(2)材料是用高分子聚合物
(7)(聚丙烯)
(7)通过挤压、
(0)拉伸、
(6)成板、冲孔过程,后再纵向、横向拉伸,和
(6)Z方向拉伸,该产品在三维方向上
增加一个方向拉伸而成。
三向土工格栅优势:该材料在整个不仅在纵向和横向上都具有很大的拉伸强
度,和路基完全接触,增大摩擦力,防止路基水土流失。三向土工格栅更重要的
是该结构在土壤中和土壤在立体方向上相结合,
从而实现了不同方向上防止土壤
流失的作用,增强了防止路基沉降的作用。
三向土工格栅的特点:
在使用方面是单向和双向土工工格栅防沉降作用
的数倍,
是增强路基寿命的
理想产品!
3、山东省泰安市土工格栅哪家最好?
当然是泰安现代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工格栅最好,规模是业内第一,质量是国内最好
4、土工格栅单面与双面有什么区别
你应该是想问,单向和双向的区别吧?土工格栅目前在国内的行业标准和国标里面,明确的有单向和双向土工格栅,没有单面双面,行业里面除了单向双向,其实还有三向土工格栅,不过都是幌子,规范没标准
5、土工格栅施工方案是怎样的
1、机床开挖尺寸应大于设计要求,同时做好基坑的放水、排水措施,机床开挖后应及时铺设沙垫层。
2、在铺设土工格栅前,场地应压实平整,不允许有凹凸不平或者尖锐杂物存在。
3、土工格栅应按横断铺设,铺设应平整、尽量拉紧,然后用U型钉固定。
4、土工格栅的连接一般采取塑料扎扣或尼龙绳绑扎,搭接宽度一般15CM左右,绑扎点相隔为15CM~20CM,多层铺设时,上下层搭接应错缝布置。
5、当格栅铺好后,现在两端摊铺填料,用填土料的半径不大于碾压层距的一半,碾压的顺序也是先从两侧逐步向中间推进。碾压时,应避免压轮与格栅接触,以防格栅损坏,未压实的基床一半不允许车辆在上面行驶,以面筋材错位,压实厚度未20CM~30CM。
土工格栅的施工指南
一、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的层位
(1)路面面层
a.对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玻纤格栅可置于半刚性基层与下封层之间,也可置于下封层与沥青面之间。
b.对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路面,玻纤格栅应置于半刚性基层与刚性水泥混凝土封层之间。
c. 对旧沥青路面维修,可采用喷油法,锚固法,自粘法,在原路面上铺设玻纤格栅。也可在原路面上做20mm-30m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找平层,再铺设玻纤格栅,然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宜为60-100mm。
d.对旧水泥路面维修,可采用自粘法与喷油法,在原路面上铺设玻纤格栅,也可在原路面上做20mm-30m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找平层,再铺设玻纤格栅,然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宜为60-100mm。
e.新建路面面层均可采用锚固法,自粘法进行施工。
玻纤土工格栅路面施工示意图
(2)基础层
基础层采用玻纤格栅,铺设位置宜放在基础层的底部,采用锚固法施工。
(3)下层路基层
a.玻纤格栅必须放在下层基础层较低的1/3处。
b.亦可放在下层路基层底部,玻纤格栅下面至少放20mm厚的砂垫层或铺设土工布。
c. 采用锚固法施工. (玻纤土工格栅路基施工示意图)
2)对加筋路面的要求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加筋混凝土路面。其路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平整度,横向路拱的坡度与平顺性均应符合设计标准,若达不到标准,应在加铺之前作处理。
(2)加铺前对路面承载能力进行平定,若承载能力不足,达不到标准,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有板底脱空现象,均应作增强处理。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接逢与裂缝应事先清理,填充。
(3)原有路面及基层表面有局部松散,抗洞及扩散型裂缝,应事先修补,填充,以保持表面完好。
(4)原有路面表面应冲洗干净,清除尘土。松散颗料及杂物。
二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沥青路面层施工方法
(1)锚固法
不带自粘胶的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增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防止路面与路面反射裂缝,可采用锚固法施工,但宜先铺设玻纤土工格栅,再洒布热沥青作粘曾油,施工人员必须戴手套,施工方法如下:
a.粘层油选用AH-70或AH-90重油热沥青,粘层油的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采用专用车辆喷洒。粘层油每平方米用量约0.4kg-0.6kg。
b.铺设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时,应保持铺设平顺,拉紧,横向搭接长度宜为50-100mm,纵向搭接长度 宜为150-200mm,并根据摊铺方向,将后一端压在前一端之下。
c.用胶轮压路机碾压。
d. 50×50×0.3mm的固定铁皮,要求平整不翘角,周边宜倒角处理,2英寸钢钉(优质水泥钉)
e 钉子固定法铺设玻纤土工格栅时,先将一端用固定铁皮和钉子固定在已洒布粘层沥青的下层结构上,钉子可用锤击或射枪射入。再将格栅纵向拉紧时玻纤横向均处于挺直张紧状态。
f.钉子固定时,格栅搭接距离为:纵向接头搭接距离不小于15cm,横向搭接距离不小于5cm。纵向搭接应根据沥青摊铺方向将前一幅置于后一幅之上。
g.固定时不能将钉子钉玻纤上,也不能用锤子直接敲击玻纤。固定后如发现钉子断裂或铁皮松动,则需予重新固定。
h.为防止施工车辆的轮胎将玻纤格栅和粘油粘起来。和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机轮打滑的现象,应在粘层油表面撒石屑,石屑用量为3m3/1000m2-5m3/1000m2。
i.大气温度低于10摄氏度或路面潮湿时不得施工。
j.沥青面层施工方法与普通沥青路面面层施工方法一致,但应注意施工车辆不得在玻纤格栅表面表面急转弯,急刹车。
(2)自粘式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直铺法
自粘式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是我集团的专利产品,其施工方法便捷,质量稳定。施工方法如下:
a.对旧沥青混凝路面和旧水泥混凝路面,做20mm-30mm厚的调平层,使用真空车或洒水车保证路表面清洁干净。
b.喷洒AH-70或AH-90重油热沥青,用量宜为0.3kg-0.4kg/m2。
c.采用我集团提供的专用摊铺车,铺设自粘式玻纤格栅,铺设应平顺,拉紧。
d.横向搭接长度宜为50mm-100mm,纵向搭接长度宜为150mm-200mm,搭接重叠方向与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运行的方向一致。
e.使用胶轮压路机碾压(胶轮压路机需有洒水装置)。
三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增强基础及下层路基层施工方法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增强基础层及下层路基层均采用锚固法施工具体条款同路面层锚固法施工方法基本相同,但不需喷洒粘层油,铺设要求压实,平整,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四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增强铁路路基施工方法
a.沿铁路路基横向铺设玻纤格栅,要求平顺,拉紧,横向两端多放玻纤格栅长度为2000mm-3000mm。
b.两端放沙袋压实。
c.纵向搭接宽度宜为80mm-100mm,以每段长度为50mm,用铁皮和水泥钉锚固,或用铁丝捆绞。
d.将两端玻纤格栅翻过压实沙袋后,再用沙袋压实玻纤格栅。
e.加沙土压实、平整
6、北京土工格栅作用机理是什么?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玻纤格栅以玻璃纤维无碱无捻粗纱为主要原料,采用一定的编织工艺制成的网状结构材料,为保护玻璃纤维、提高整体使用性能,经过特殊的涂复处理工艺而形成新型优良的土工材料。玻璃纤维具有很高的耐热性和优异的耐寒性,强度大、模量高、化学稳定性好、耐腐蚀、膨胀系数低、尺寸稳定性好等特点。经表面改性并涂覆处理后,改变了玻璃纤维的表面性能,提高了其同沥青的复合性能,极大提高了该基材的耐磨性能及抗剪切能力。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具有上述特点,当它应用于沥青罩面时,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减缓反射裂缝。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玻纤格栅减缓反射裂缝的作用机理是由于旧混凝土面层在接缝或裂缝附近的较大位移引起其上方沥青加铺层内出现应力集中所造成的。玻璃纤维土工格栅近年来发展迅速,并广泛应用于沥青路面,尤其是用在沥青罩面层用来减缓反射裂缝。加拿大AM大学的Texas交通学院用其特有的罩面试验仪对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加筋罩面做了大量试验,试验表明,加筋的沥青试件其抗裂能力要比未加筋的试件高二倍以上。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伍伦贡市政局曾对玻璃纤维土工格栅、聚丙烯土工格栅、土工织物及厚沥青混凝土罩面层等控制反射裂缝的产品进行了现场对比试验,结论是玻璃纤维土工格栅铺设方便,控制反射裂缝效果最为显著,且造价适中,因而建议推广应用。由于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对沥青罩面层的加筋作用,因而可以在有效控制反射裂缝的前提下,减小沥青罩面层的厚度(与不加铺玻纤土工格栅相比),降低造价,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抗疲劳开裂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在沥青罩面层中,能够将上述的压应力与拉应力分散,形成缓冲带,在这里应力逐步变化,减少了应力突变对沥青罩面层的破坏。同时玻纤土工格栅的低延伸率减小了路面的弯沉量,保证了路面不会发生过渡变形。
3、耐高温车辙
在沥青罩面层中使用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其在沥青面层中起到骨架作用。沥青混凝土中集料贯穿于土工格栅间,形成复合力学嵌锁体系,限制集料运动,防止了沥青面层的推移,从而起到抵抗车辙的作用。
4、抗低温收缩开裂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在沥青罩面层中的应用,使得沥青混凝土的拉伸强度大大提高,可以抵抗住较大的拉应力而不致发生破坏。另外,即使因为局部区域产生裂纹,使裂纹发生处的应力过于集中,但经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的传递而逐渐消失,裂纹不再会发展成裂缝。
公司坐落于五岳独尊的泰山脚下,交通方便,位置优越。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从国外进口了塑料专用生产设备,与全国许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设计院共同开发了土工网、三维网垫、土工格栅系列产品,年生产能力10000多吨。2002年又开发了钢塑格栅及格室生产线; 2003年生产了GCL膨润土防水垫系列,土工合成材料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0吨,已形成全国规模较大的土工合成材料生产基地,其产品遍布国内22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欧洲、美洲及东南亚地区。
该厂总投资4200万,占地36亩,拥有工人106人,技术工程师人员14人。其生产塑料土工材料经检测技术能已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受到国内外专家一致好评。
我厂生产的各种产品曾在国内有关产品评奖会上获得金质奖章二次,银质奖章四次。2001年5月30日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特点
1、拉力大:每延米纵横向拉伸屈服力能达到20-150KN,经交通、铁道、水利三部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2、变形小:凸结点钢塑土工格栅的屈服伸长率≤3%;凸结点塑料土工格栅的屈服伸长率≤10%。
3、结点强度高:本品采用熔铸凸结点式连接纵横筋带结构格栅,其结点强度高,焊接格栅结点抗剪强度≥1.5MPa,凸结点格栅结点极限剥离力≥300N。
4、寿命长:塑料是保护高强钢丝的材料,也是塑料格栅受力材料,它具有耐酸、碱、盐腐蚀的化学特性,经科学配方具有抗老化、抗氧化性能,适用于各类永久性工程,使用寿命可达百年以上。
5、效果好:格栅网状熔铸凸结点结构,增强格栅与岩土的嵌锁咬合作用,能约束土体的册向位移,增强地基承载力,减少土体的整体沉降和改善土体的不均匀沉降,增强基础的整体性能,切能防止面层裂开。
6、造价省:通过若干工程实例证明,用这种材料构筑的加筋土工程与传统方式构筑的同类工程相比,可节省造价10%-50%。
7、格栅的铺设、定位极其简单、容易平整。幅宽2m-4m,接头少,可穿锁连接,施工期去短。
三种格栅设计(取值强度)比较(见图)
三种格栅取在同一设计取值,标称抗拉强度各异(见表)
土工格栅、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经编涤纶土工格栅、钢塑格栅、单向土工格栅、双向土工格栅、土工布、复合土工膜、三维植被网、土工网、排水板、排水网、软式透水管、PET新型拉伸土工格栅、玻璃纤维短切毡、矿用土工格栅、煤矿用塑料双抗网、假顶网、护帮网、复合土工格栅、蓄排水盘、植草网格、HDPE土工膜等土工材料。公司产品型号齐全,具体型号可以根据具体要求定做。欢迎来我们公司参观指导,洽谈业务,实现共赢!
钢塑复合土工格栅是我公司独立开发生产的专利产品,是由纵横向钢塑复合肋条作为受力元件,结点处用超声波等特殊工艺加工处理后,形成高抗拉强度、整体性好的网格状片材,应用中与土体共同受力发挥较强的嵌锁作用,从而保持良好的整体稳定性能。
钢塑格栅
开放分类: 土工格栅、土工材料、钢塑格栅、格栅土工格栅
钢塑土工格栅的拉力由经纬编织的高强钢丝承担,在低应变下能产生极高的抗拉模量,纵横向肋条协同作用,充分发挥了格栅对土体的嵌锁作用。
1. 可根据工程需要采用不同的钢丝直径或根数、不同的肋宽,不同的栅格的网孔尺寸设计成多种型号的格栅,以满足不同情况下工程使用需要。
2. 变形及破断伸长率:钢塑土工格栅的纵横向肋条的钢丝经纬编织成网,外包裹层一次成型,钢丝与外包裹层能协调作用,破断伸长率很低(不大于3%)。钢塑土工格栅的主要受力单元为钢丝,蠕变量极低。
3. 摩擦系数: 通过生产过程中塑料表面的处理,压制有粗糙的花纹,以增强格栅表面的粗糙程度,提高钢塑土工格栅与土体的摩擦系数。
4. 幅宽:钢塑土工格栅的幅宽可达6m实现高效、经济的加筋效果。
5. 老化及耐久性:钢塑土工格栅的高密度聚乙烯可以确保:在常温下不会受到酸、碱及盐溶液,或油类的侵蚀;不会受到水溶解或微生物的侵害。同时,聚乙烯的高分子性能也足以抵抗紫外线辐射所造成的老化。格栅受力后纵横肋条协同作用,不会产生结点的拉裂或破损。而实际工程中,在填料的压实后,因以未受到紫外线光和氧的侵蚀,因此完全可以满足永远性工程建设的要求
7、如何找到三向土工格栅专利无
国内一般检测机构实际检测数量为2平方米,比如土工膜、土工布、膨润土防水毯,就足可以检测出该产品的各项物理指标以及化学指标,但是检测机构考虑到检测时的人为损耗、运输损耗、以及取多不取少的原则下,大多数建议用4平方米,就足以满足检测需要, 一般规格是(横向、纵向 2米×2米) 共计4平方。希望给你提供到帮助。
8、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怎样确定?
专利权是无形财产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其与有形财产权相比具有显着的差异。有形财产权的客体是看得见、摸得到的财产,其保护范围是确定的。而专利权属于智力成果权,是无形的,这就需要法律对其保护范围予以界定。对此,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虽然专利法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已做出了明文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上述规定却仍存在不同理解和认识,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就这一问题进行一番探讨。本文仅以专利无效行政案件为例,探讨如何通过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原则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方式上,历史上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做法:一是"周边限定制",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并且要求只能根据权利要求书用词的字面意义严格、忠实地进行解释,以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中心限定制",是指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权利要求的作用仅仅是供专利局和公众来判断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较为自由地对权利要求做出扩大解释。但是,在专利制度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哪个国家都没有采用过上述极端的"周边限定制"或"中心限定制",而是或多或少地趋于两者的融和,这就形成了第三种做法即"折衷制"。因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草案第二十条及1973年欧洲14国签订的《欧洲专利公约》第六十九条均做出了类似的规定:"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正体现了这一立法原则。对于"折衷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条进一步解释道: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坚持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以说明书及附图解释权利要求应当采用折衷解释原则。既要避免采用"周边限定"原则,即专利的保护范围与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保护范围完全一致,说明书及附图只能用于澄清权利要求中某些含糊不清之处;又要避免采用"中心限定"原则,即权利要求只确定一个总的发明核心,保护范围可以扩展到技术专家看过说明书与附图后,认为属于专利权人要求保护的范围。折衷解释应当处于上述两个极端解释原则的中间,应当把对专利权人的合理正当的保护与对公众的法律稳定性及其合理利益结合起来。由于周边限定制严格限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也较严格的限定了私权的行使,其更加倾向于维护公共权益,因而一些专家学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经济技术的发展状况提出,虽然我国专利法中规定了解释权利要求的折衷制,但法院在实践中应严格把握解释的尺度,应更靠近周边限定制,否则将影响到公众利益,阻碍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二、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司法实践1、当事人自认对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众所周知,专利权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客观内容为准,但当权利要求确定并授权公告以后,能否通过当事人自认的方式重新确定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呢?案例:重庆市永固工程拉筋带厂有限公司、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无效请求人)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双向加强型土工格栅"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ii]。本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双向加强型土工格栅,其特征是:为分组纵向与分组横向的金属丝(1)与工程塑料(2)复合而成的格栅状结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口头审理中,专利权人和无效请求人均认可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一组金属丝中各金属丝的排列方式与对比文件中的排列方式相同,即间隔平行排列。于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第5476号决定中认可了上述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评价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对此两审法院均认为,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不能用于确定专利权利的保护范围。虽然双方当事人在无效程序中均认可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一组金属丝中各金属丝的排列方式为间隔平行排列,但是该技术特征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并无明确记载,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是客观的,其对所有公众发生效力,不能基于专利权人和无效请求人的主观认识而发生变化。因此,在评价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时,当事人的自认不应予以考虑。2、说明书和附图在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中的作用。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而不能限定或改写权利要求。如果一项技术特征在说明书或者附图里有所体现,但是在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这个技术特征就不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在司法实践中,说明书和附图如何"解释"权利要求是存在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尝试着确立以下基本原则:首先,权利要求中已经明确记载的内容,不需要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其次,权利要求中出现的自造词或其他含义不清的内容,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如周步宏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太阳能热水器水位自动控制仪"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iii]。本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太阳能热水器水位自动控制仪,其特征在于:有装于热水器外的水位探头,水位探头与一水位控制电路相连接,水位控制电路中有控制信号处理电路,控制信号处理电路与前述水位探头连接,并与装于太阳能热水器进水管处的电磁阀连接,控制信号处理电路与电源电路相接,水位探头中包括一绝缘主体,绝缘主体两端有不锈钢电极,两电极接有探头线,在绝缘主体一端的不锈钢电极上装有金属头部。"对比文件是一名为"太阳能热水器加水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太阳能热水器贮水箱溢水管上的探头,设置在贮水箱进水管上的电磁阀,控制板与探头和电磁阀连接。该装置在贮水箱的溢水管上设置一容器,探头的导电片A、B设在容器内,导电片之间距离为1cm,容器的上部接溢水管。其说明书记载:当处于容器内探头的导电片A、B浸入水中时,电压通过继电器闭合的触点和水的导电作用加到继电器的电磁线圈上......阀关闭停止加水。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本专利两电极与绝缘主体的位置关系的认定产生了争议,且周步宏主张本专利水位探头的连接位置与对比文件不同。首先,由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记载"绝缘主体两端有不锈钢电极",对此可能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是不锈钢电极在绝缘主体内,一是不锈钢电极在绝缘主体外。在本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含糊不清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根据说明书中"热水器水满后,水从溢水管溢出使两个电极通过水电阻连通,向外送一个正脉冲"的记载,认定本专利的不锈钢电极在绝缘主体外,这与对比文件在通常状态下探头容器中两导电片之间利用空气进行绝缘,当两导电片浸入水中时电路接通的工作原理是相同的。其次,关于本专利的水位探头的安装位置,在权利要求中的记载是不清楚的。一审法院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以及周步宏在无效程序口头审理中关于"水位探头中的金属头部是用于安装在水管上的连接装置--......"的陈述来理解,得出了本专利水位探头上金属头部的作用仅在于连接探头与溢水管的结论。因此本专利与对比文件的上述区别均不存在,最终一审法院认定本专利不具有创造性。此案各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权利要求出现含义不清的内容的典型案例。由于对该技术特征的理解并不是唯一的,这时可以根据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解释权利要求,从而正确划定专利的保护范围。从一审后当事人均未上诉的结果看,这种解释是可以被各方当事人接受的。第三,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的内容,因不存在解释的基础,不能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如案例1:深圳市中自汉王科技有限公司(无效请求人)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名片型扫描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iv]。专利权人为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本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名片型扫描器,将名片的资料转换为电子讯号而输出至一资料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有一容置空间的壳体,该壳体设有一名片入口及一名片出口,名片入口与名片出口皆与该容置空间相通;一驱动、扫描装置,包括一固定于该容置空间内的支承架、一定位于该支承架上的光学扫描元件、一枢设于该支承架并与该光学扫描元件呈平行且具有一间隔距离的滚杆、一设于该支承架的驱动马达,以及一设于该支承架上用以连接该驱动马达及该滚杆的减速齿轮组;及一电性连接光学扫描元件及驱动马达的电路板,由该电路板可提供驱动马达的电源,并控制光学扫描元件资料的传输。"本专利说明书记载:滚杆两端各套设有一枢接套,可相对置于第一支承件与第二支承件上所设的枢接孔,使得滚杆恰可与光学扫描元件用以接触名片的扫描表面呈平行且具有一定间隔距离。第一、第二支承件上的枢接孔大于滚杆两端的枢接套的外径,使得滚杆可于第一支承件及第二支承件件的上、下方向作有限距离的活动。专利复审委员会在第5701号决定中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仅在于"一枢设于该支承架并与该光学扫描元件呈平行且具有一间隔距离的滚杆",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滚杆应理解为可以上下浮动,否则无法实现有效的扫描。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仅可看出,本专利滚杆与光学扫描元件之间有间隔距离而不能得到滚杆与光学扫描元件之间的距离是可变的结论。"枢设"作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术语,其本身不具有上下浮动的含义,"权利要求1中的滚杆可浮动"的观点仅在说明书中记载,在权利要求1中并未记载,在评价创造性时不应予以考虑。二审法院则认为,本案中争议专利权利要求1中并未明确指出滚杆是否可以上下浮动,但在说明书中则明确提到。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扫描仪因纸张厚薄的不同使滚杆或光学扫描元件移动是设计中必然考虑的因素,正是这一区别技术特征使得本案争议专利相对于证据1具有创造性。笔者同意一审法院的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仅记载在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中,而未反映在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不能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即不能以说明书及附图为依据,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本案中,二审法院认可滚杆是否可以上下浮动仅是在说明书中明确提到,在权利要求1中并未明确指出,因而根据上述规定其并不能纳入专利的保护范围。而二审从发明目的出发考察专利的保护范围的做法,则更加靠近了"中心限定制"。而且,在机械领域中,"枢设"本身是一个含义确定的概念,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完全可以通过阅读权利要求对本专利的保护范围有一个明确的理解,因而此时不需要通过说明书对权利要求做进一步解释。案例2:郑州力威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无效请求人)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可曲挠橡胶接头"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v]。本专利权利要求1为:可曲挠橡胶接头,由接头体(4)和外加法兰盘(3)组成,其特征是:在接头体(4)的端部凸缘(6)内锒有加强环(1);外加法兰盘(3)由若干圆弧段组成;在相邻的各圆弧段之间,由加固块(2)将其连接成一体。本专利的说明书中记载:"采用若干圆弧段组成的法兰盘,可在装配时快速方便地将该外加法兰盘装在接头体的外圆周上,由于加强环的刚性好,与橡胶接触面积较大,不易错位松动,......"此外,说明书中再无其他关于加强环刚性、柔性的记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第6167号决定中认定,由本专利的技术方案结合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认定,本专利所述的加强环是刚性的,与分为若干圆弧段的法兰盘相配合,可以实现装配方便、密封性好的技术效果。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加强环的性质,说明书中对于加强环的解释也仅是刚性强,并没有说明是刚性环,刚性强与弱是相对的概念,无论是刚性环还是柔性环均存在刚性强与弱的差别,并不能由此得出是刚性环还是柔性环的结论。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却认为,依据本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并结合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认定,本专利的加强环是刚性的。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用说明书限定权利要求的典型案例。在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并没有限定加强环为刚性环,因此不能依据说明书将其解释为刚性环。退一步讲,即使是说明书也只是说加强环的刚性强,并没有说是刚性环,因此将权利要求中的加强环解释为刚性更是无从说起,其已经完全超出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案例3:湖南第二人民机器厂(专利权人)诉专利复审委员会"改进型混合式折页机"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vi]。本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改进型混合式折页机,是在现有混合式折页机基础上改进而成,在第二折组之后设有第三垂直刀式折组和第四垂直刀式折组,其中,第三垂直刀式折组具有折刀(10)、挡纸板(9)、三折辊(4)、三折输纸胶带(3)和传纸轮(21),传纸轮(21)安装在三折辊(4)下方的传纸轮轴(24)上;第四垂直刀式折组包括折刀(15)、四折辊(16)、挡纸板(17)和(20)、四折输纸胶带(19)、四折出帖胶带(18),折刀(15)安装于传纸轮(21)的下方右侧或左侧,其特征在于:第三垂直刀式折组之折刀(10)设置于二折辊(6)的右下方或左下方和双联栅式折组之栅栏板(8)的正下方;第四垂直刀式折组的结构形式为水平布置。其说明书记载:"32开、双联折页机组和第三垂直折页机组均在机内设置、当第三垂直刀式折组和32开双联折页机组均为正折安装时,其第四垂直刀式折组,既可正折方式安装,也可反折方式安装,还可正反四折两种方式同时安装"。原告主张说明书中记载的上述内容是本专利与对比文件的一个区别技术特征。对此,一审法院认为,上述内容在本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仅记载在了说明书中,因说明书和附图只能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并不能直接作为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因此这一特征已超出本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在与对比文件的比较中不能予以考虑。二审法院支持了一审的观点。上述案例涉及了对专利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的技术特征的解释问题。笔者认为,对于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的特征,不应列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能用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予以解释。因为《审查指南》规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其所用词的词义来解释。这就意味着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内容为准,如果一项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那么也就失去了解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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