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执业年检
1、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 为了充分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根据改革方案和公示条例的要求,新办法将第四章“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年检”修改为“专利代理监管”,删除了有关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的规定,新增有关建立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公示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拓展资料: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法律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可以附加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的其他条件和程序,并将有关规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2、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年检
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年检三、年检程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代理机构年内检办法》的规定,容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那么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年检?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年检一、提交材料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该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两年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执行纪律、内部管理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四)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五)审计报告;(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二、年检内容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情况;(四)专利代理机构财务审计情况;(五)专利代理人情况;(六)专利代理人培训情况;(七)应当年检的其他内容。
3、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专利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状况和执业纪律等事项进行年检。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依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第三条凡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中国专利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情况;(四)专利代理机构财务审计情况;(五)专利代理人情况;(六)专利代理人培训情况;(七)应当年检的其他内容。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四)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五)审计报告;(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两年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纪律、内部管理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落实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第八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并备齐有关材料,负责人应对材料内容予以审查并作出机构自检鉴定,及时报送地方专利管理机关。第九条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直接报送中国专利局。第十条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的年检材料应当及时上报中国专利局。第十一条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专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培训等事项进行年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证加盖年检"章,并将专利代理人年检情况报中国专利局。第十二条中国专利局对上报的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必要时,中国专利局可以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核查。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章。第十三条未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根据情况作出警告、撤销的处罚。第十四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未通过年检。第十五条首次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年检后领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和专利代理机构标识牌。第十六条对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每两年一次。年检时间为年检年度的2月1日至6月30日。第十七条中国专利局应当将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结果予以公告。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专利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专利代理人的义务有哪些?
在人人都可以发明创造的时代,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是每个发明者最好的保护利器。所以在专利申请中就有了一种专利代理人的职业,专门为申请专利处理相关事务。那么专利代理人的义务有哪些啊?专利代理人的义务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代理专利事务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专利代理人的义务,根据《专利代理暂行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在业务活动中所了解的发明人的发明创造,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意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此之外,专利代理人的义务中不得代理利益冲突的上方当事人,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出让人与受让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等,此项义务与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义务是一致的。对于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故意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有关部门可视情节取消专利代理人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9条还规定: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而且专利代理人每年还要接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的年检。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内容包括:专利代理人是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执业培训;专利代理人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所列的违法违纪行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给予惩戒。
5、专利代理人年审是什么时间
http://www.sipo.gov.cn/zcfg/flfg/zl/bmgz/200804/t20080403_369100.html
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办法
第十六条 对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每两年一次。年检时间为年检年度的2月1日至6月30日。
http://www.acpaa.cn/article/content/201701/4046/1.html
为配合专利代理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现更新2016年度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课时情况……
6、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专利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状况和执业纪律等事项进行年检。
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依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第三条 凡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
中国专利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第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
(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
(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情况;
(四)专利代理机构财务审计情况;
(五)专利代理人情况;
(六)专利代理人培训情况;
(七)应当年检的其他内容。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
(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四)专利代理人工作证;
(五)审计报告;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第六条 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两年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纪律、内部管理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落实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第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并备齐有关材料,负责人应对材料内容予以审查并作出机构自检鉴定,及时报送地方专利管理机关。第九条 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直接报送中国专利局。第十条 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的年检材料应当及时上报中国专利局。第十一条 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专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培训等事项进行年检。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证加盖“年检”章,并将专利代理人年检情况报中国专利局。第十二条 中国专利局对上报的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必要时,中国专利局可以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核查。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章。第十三条 未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根据情况作出警告、撤销的处罚。第十四条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未通过年检。第十五条 首次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年检后领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和专利代理机构标识牌。第十六条 对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每两年一次。年检时间为年检年度的2月1日至6月30日。第十七条 中国专利局应当将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结果予以公告。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专利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c28413--010213ccz
7、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
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什么是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那么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一、专利代理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人员。专利代理人往往是通晓某一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⑴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⑵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⑶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⑷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其中,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合格者才予以登记注册。《专利代理暂行规定》规定:有中国专利局与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团体组成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对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在业务上监督和指导专利代理工作。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的人员经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由中国专利局登记为专利代理人,并且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即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二、专利代理人应遵守哪些义务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代理专利事务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专利代理暂行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在业务活动中所了解的发明人的发明创造,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意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此之外,专利代理人不得代理利益冲突的上方当事人,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出让人与受让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等,此项义务与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义务是一致的。对于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故意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有关部门可视情节取消专利代理人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9条还规定: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而且专利代理人每年还要接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的年检。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内容包括:专利代理人是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执业培训;专利代理人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所列的违法违纪行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给予惩戒。
8、2014年三月拿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怎么年检
和其他的专利人一样,在8月份的时候年检。
但是,你的上岗培训可以算作年度的培训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