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企业的产品在对方专利的权利
1、公司合作一方是否有权利,得到对方的专利?
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是什么?合作发明专利的权利行使是什么?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加强,人才的不断培养,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简称合作发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互相配合,共同进行研究和开发形成的发明创造。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是什么?合作发明专利的权利行使是什么?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是什么?合作发明专利的权利行使是什么?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是什么?(1)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如果协商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专利权人都可以许可他人进行使用,当然这种许可只能是普通许可,不能是排它性许可或独占性许可,而许可以后获得的报酬应该在各专利权人之间合理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2)如果合作开发者中一个要申请专利权,另一个人坚决反对,这个时候不能申请专利,只能采取对技术秘密的方式来进行保护。(3)如果合作开发人中的一个主张申请专利,而另一个放弃专利申请权,此时主张申请专利的一方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当主张申请专利的一方单独提出申请以后获得专利权的,另一方有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而不构成侵权。《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我公司在市场销售产品被别人申请了专利怎么办
一、可以采用如下方式维权:
1、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提是专利权过硬、侵权证据完整、侵权情况严重或被侵权损失严重);
2、向专利管理机关提请行政调处(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3、向侵权者发警告函(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二、侵犯专利权,在我国将承担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赔偿上,赔偿的标准一般是因侵权获得的收益。
2、行政责任,专利侵权的行政相对较小,不象侵犯商标权那样会受到罚款处罚,企业对此并不在意。
3、刑事处罚,侵犯专利权构成犯罪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
(2)若本企业的产品在对方专利的权利扩展资料:
当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侵犯自己专利权的行为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并分析自己专利的可靠性对侵权的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同时要仔细在确定自己的专利权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2.查清侵权的具体情况和遭受损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权行为人所侵权的程度,包括生产规模、使用情况、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据此测算出所受经济损失的额度以及侵权行为人的单位,姓名,地址等等。
3.决定对策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相应对策:
(1)若自己有能力实施或已实施,并希望继续独占市场的,应采取坚决制止该侵权行为的措施,根据掌握的确凿的证据所测算出的经济技术益损失程度,坚决要求予赔偿;
(2)若自己不具备实施能力,或虽自己能够实施,但仍希望他人有偿实施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补订许可证合同,把侵权行为转化许可实施协议。
4.可以采取的具体步骤:
(1)自己或代理人一道直接与侵权交涉,在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2)如协议不成,又确有必要,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予以调处;
(3)若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可在通过调查公司进行解决。
参考资料:网络-专利
3、遭遇“专利流氓”诉讼 怎么办?
那企业面对专利诉讼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冷静,不要收到律师信就开始恐慌,以为律师信就意味着巨额赔偿,就想着去找对方和解,那就落入圈套了,冷静之后保持头脑清醒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看看对方说的侵权产品自己是不是生产,若根本不生产,那就对其置之不理就好了,大家不要以为这种情况不存在,这些专利蟑螂公司经常会采取广撒网的模式,之前并没有对你的产品进行详细了解,反正发个律师信对于他来说,只是个邮件群发功能而已。若是本企业确实生产律师信提到的产品,那就进入第三步应对策略。 第三步,分析对方律师信提到的专利,为防止对方有后手,最好把对方所有的专利检索、下载、分析。若分析的结果是技术方案不同,或技术方案相同,但专利权失效,继续采取置之不理策略,当然若想以后不再受其骚扰,也可以发个律师信回函给对方,若确实技术方案落入对方专利权利要求项,对方专利又在权利有效期内,就进入第四步策略。 第四步,看对方专利是在哪个国家申请的,是不是我们的市场国,若不是我们的市场国,也不存在海关过境,那目前对我们不存在威胁,但是,日后要将该公司列入重点监测对象,一是监测该公司后续的专利公开,二是监测该公司具有优先权的专利在其他国家的布局情况,也就是说目前不侵权,不代表以后不侵权。若确实有侵权,那就进入第五步策略。
4、企业专利战略的性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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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如下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申请保护权、禁用权、标记权等。且若专利权人行使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的,还应当与被许可人或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6、怎么判断我的产品是否侵权对方的专利?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二三线城市间分化明显。一线城市回升企稳。2月份,一线城市新房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虽较上月略有回落,但继续维持上升态势,北京、广州领涨;一线城市二手房环比上涨0.5%,涨幅较上月扩大,上海、北京领涨,深圳是唯一下跌的城市,跌势已绵延10个月。此外,2月份一线城市新房及二手房价格同比亦保持涨势。二线城市涨幅回落。新房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转为持平;二手住宅环比则继续下降。二线城市中,西安表现抢眼,新房价格环比涨幅1%,领跑70城。2022年2月,西安重点城区新房平均价格为14230元/平方米,二手房平均价格则为17327元/平方米。三线城市全面下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三线城市新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二手住宅环比下降0.4%;与去年相比,新房价格由上月上涨转为下降;二手住宅同比降幅较上月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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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们公司收到了一个专利侵权警告函,说我们一主要产品涉嫌专利侵权,请问专业专利律师如何处理
这属于对方发出了相关律师函
就此,你首先得核对他所述情况是否属实
如果,并不存在侵权情况,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如果确实存在涉嫌侵权情况,建议你联系你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事务所,由他们帮你制定应对策略,是对他们的专利无效,还是做什么技术规避风险
8、如果在生产一种产品时,有一部分技术和其它公司的专利一样,但是整体又不一样,算是侵权么?
这要看相同的这部分技术是否在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中被保护了,如果是,则很可能侵权。
比如,对方专利中保护了一种传感器,你在设备中使用了相同设计的传感器,则虽然你的最终产品是设备而不是传感器,但仍然侵权。
9、销售一种产品,如果这个产品是侵犯别人专利的,销售的人有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合法来源抗辩作为一个法律赋予善意的侵权产品销售者的权利,需具备两个条件:销售者无主观过错及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也即销售者需提供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的购货渠道、合理的价格及直接的供货方。
如果侵权产品实物及包装盒上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及厂址、生产日期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本身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可以推定销售方并未尽一个销售者的基本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不能依据合法来源免除赔偿责任。
首先,销售者在购货时应注意产品是否有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及厂址、生产日期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三无”产品最好不要购进销售;其次,必须留存好供货方的销售单、发票、己方的转账凭证,有条件的需签订购货合同,并尽量在销售单、购货合同或发票上注明产品的种类、型号;再次,在收到专利权人的侵权警告函后,应立即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