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
1、请问,专利授权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具备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2、关于专利授权的形式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是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最主要的是具有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之前在国内外的出版物商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同样的发明,并且其没有出现由他人没有向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出具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3、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该发明必须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基本要求,这项发明才有可能会被授予专利权的。至于说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都有相应的判断方法,比如在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被大众所熟知了,这就不能被授予专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根据终止的原因进行划分:
(一)期限届满: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十年,并依法终止。
(二)不支付的终止: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支付或者支付全部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前年期满之日起终止。
4、专利申请授权的条件和原则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专利授予原则:(一)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口)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二、专利授予条件:中国和多数国家都要求发明应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工业实用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九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如下:
1、发明专利是对制备产品的方法、产品结构的保护,也就是说方法和结构是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而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只是产品的结构;
2、发明与实用必须具备专利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缺一不可;
3、是否授予发明或是实用新型与该项专利技术的先进性有关,如果有较强的先进性,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如果只是局部一些小的改动,该专利的创造性不明显,则不建议申请发明专利,可考虑申请实用新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6、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个方面。形式条件是指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据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实质性条件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1) 新颖性: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① 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影件。② 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乃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③ 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所以,在提交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作调查,对明显没有新颖性的,就不必申请专科。(2) 创造性:创造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同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 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增加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7、专利授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条件有:
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且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程序合法;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8、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