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产品
1、国外专利产品在国内失效可以在国外卖吗?
其实,你的这些问题涉及到专利的基础问题。
首先,什么专利
专利是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你的专利是否值钱是不是想问如何判断高价值专利?那么,高价值专利应该是:一是有一个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技术方案;二是由高水平专业人员撰写的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充分保护的描述;三是依法严格审查,符合专利的授权条件,权利有较好的稳定性;四是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或者有很好的市场控制力。
然后,专利分类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比如产品发明(如仪器,设备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新的技术方案。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3)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其次,三种专利类型审查时间和保护时间期限不同:
(1)发明,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时间为1年~3年不等。保护时间期限20年。
(2)实用新型审查时间为6-8个月左右。保护时间期限10年。
(3)外观设计审查时间为4-6个月左右。保护时间期限10年。
最后,专利申请流程
申请专利步骤流程:
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
外观专利: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告—授权
2、国内外如何申请专利产品?
申请专利产品的步骤如下:1、签定代理委托协议;2、技术交底;3、确定申请方案其中包括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制作申请书文件以及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4、审查阶段,有初步的审查和实质实质审查,一般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5、审查结果时间: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3、讲一下美国专利的类型有哪几种?
1、发明专利: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依本法所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外观设计: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植物专利: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不包括由块茎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状态下发现的植物。
4、临时申请【在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申请】: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专利申请,或者以此临时申请为优先权提出新的正式申请。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
注意:美国没有发明新型专利保护类型。
4、国外专利申请中的三种专利有什么区别
美国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
美国在2013年前实行的是先发明。
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超项收费标准:权利要求总数超20项(多重附属权利要求需要拆分)、独立权利要求超3项、出现多重附属权利要求。
必须为“有功能”的发明才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可申请的发明包括:程序(Process)、机械(Machine)、产品(ArticleofManufacture)、组成(CompositionofMatter),其中,程序可为方法(Method)或上述发明的新使用方法(NewUse)。美国将用于武器的核材料和原子能排除在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之外。
2.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patentfordesign):必须为外观上的设计才可以申请新式样专利。新式样专利保护的范围主要限定在专利中所绘示出的物品外观部分。
3.植物专利:
植物专利(patentforplant):作为农业大国,美国对植物领域的发明格外重视,不仅将植物专利单独列出,而且在申请和保护方面作了很多专门适合于植物发明的规定。中国专利法第25条将植物新品种列为不可获得专利保护的范围,但美国的植物专利中并没有排除植物品种。申请植物专利的发明创作必须是经过无性生殖或有性生殖培养,而具有创新性(Novelty)及特殊性的植物。单一植物只能有一项专利。
美国不保护实用新型专利,但这并不是美国的独特之处,因为世界上不保护实用新型的专利局还有很多。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
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
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转知汇提供
5、国外的专利产品,国内生产会否侵权
1、专利的申请和保护范围有地域性,未在中国申请的国外专利不享有专利保护。
2、若将国外的技术产品销售到国际市场,是属于侵权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3、若明知该专利在国外申请了专利还要在中国继续生产和销售,那么你们可能会有风险,一旦国外专利的所有人到中国来申请专利了,你们可能会面临他们的起诉。
4、建议你们在中国将此技术申请为自己的专利,这样你们再生产和销售此技术产品,这样即可以放心生产销售,还可以防止国外专利所有者到中国申请专利。
6、专利产品是什么?
专利产品是指所生产的产品,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专利证书,并且专利权尚未失效的产品。属于专利法保护范畴,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和许可不得擅自生产和销售。享有的权利包括:(1)标记权;(2)许可权;(3)转让权;(4)禁止权;(5)平行进口权。
7、一种国外的专利产品,在中国国内仿制后申请了国内的专利,这种产品在以后的销售和发现会不会出现纠纷
首先看他申请的是哪种类型的专利,然后具体找出那篇专利仔细阅读。
看专利的技术内容是不是在他申请之前已经由国外的专利公开的,如果是,那他的这个专利多半可以找证据无效掉。如果他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同样的技术是可以授权的,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就授权(意思是摘抄也可授权,但这种授权不稳定,可以被无效掉)。
但仿制也不代表自己就没有创新,所以具体要看他专利的内容才知道会不会纠纷。
还有,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国外的专利在我国不起限制作用,除非也在我国申请了相同专利才有这个限制。如果那个国外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未在国内申请,那他管不着这边的人。
8、我想把国外的一项专利产品进口到国内卖。这样侵权吗?
如果是正规渠道,不侵权。
有关专利平行进口的几种理论:
1.“权利国际穷竭”理论。该理论指某专利产品被合法售出之后,专利权人就不再对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享有控制权,专利权人对他们的“独占权”已告“穷竭”,他人转售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由此可得出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合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2.“权利国内穷竭”理论,即“地域性理论”。该理论指按照专利权的属地原则,同一项专利按照各国法律,分别于这些国家取得专利权,且其权利内容和效力仅在该制定国领域内得以承认,按照此理论,上述权利穷竭仅适用于国内,但是对于进口国的专利权仍然构成侵权。
3.“权利限制”理论。该理论是最近有学者提出的一种折衷的观点。该理论指将权利限制原则应用于平行进口问题,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限制权利人依照本国取得的知识产权阻止平行进口,使平行进口问题在一定条件下与权利用尽、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制度一起,成为权利限制原则各自独立、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
两个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且是分别受到两国法律保护的不同客体,所以权利人在一国行使权利后,其权利在该国内已告穷竭,但是如果他国进口商将此专利产品进口到另一国市场上,该行为不构成对出口国专利权的侵犯,但是却构成了对进口国专利权的侵犯。
(8)国外专利产品扩展资料:
由于被平行进口的专利产品在出口国是专利权人自己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根据“权利用尽”原则,购买者有自由处置其购买的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无权再控制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因此该产品向另一个国家的进口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与此类似的观点认为,如果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在出口国出售其专利产品时没有附加明确的限制性条件,则意味着“默示许可”购买者可以自由支配所购买的专利,其中包括出口,因此平行进口行为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反对平行进口的观点认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出口国和进口国的专利权是两项具有各自效力范围的专利权,在出口国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仅对出口国的专利权产生影响,并不导致进口国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中关于专利权人进口权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禁止平行进口,还有待于根据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制定相关的规定。
9、怎样申请国外专利?
申请国外专利的途径有三种,分别是:
1、 巴黎公约途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
当申请人想在一个国家或是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适合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一表一国,分别申请,授权时间相对较短。
办理流程:递交申请-受理与审查-授权与公告-颁发证书
2、PCT途径
目前已达152个成员国。PCT途径,可以在一个地方(中国)、采用一种语言、使用一种格式,支付一种货币的费用、提交一份申请,即可以在其成员国内或地区专利组织内取得相当于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的效力。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
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省去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申请的麻烦,还有更多时间来考虑要进入哪些国家。
要特别注意的是: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
3、通过地区条约
《欧洲专利公约》
通过《欧洲专利公约》同时申请欧盟成员国专利,其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一次可指定缔约方的多个成员国保护其专利以便于管理,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非洲组织
非洲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组织申请,同时在非洲工业产权组织18个国家/非洲知识产权组织16个国家申请专利。
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国外专利申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