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问题研究
1、专利权案例分析
1、【案情介绍】 “哈佛鼠”又叫“肿瘤鼠”,它是哈佛大学两位科学家在上个世纪80年代通过转基因技术培育出来的一种老鼠。由于该老鼠易患癌症,因此具有重大的科学和医学研究价值。欧盟各国、美国等已先后批准授予“哈佛鼠”专利权。 1993年,加拿大知识产权办公室在审核“哈佛鼠”在加拿大的专利权时裁定,“哈佛鼠”作为老鼠不能被授予专利,但哈佛大学可以获得易致癌基因及相关试验的专利权。这一裁定引起哈佛大学的不满。但加拿大专利申诉委员会和联邦法院均维持了加拿大专利办公室的裁决。到2000年8月,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又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哈佛鼠”可以获得专利权。不过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也没有让人信服,关于“哈佛鼠”的官司一路打到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2002年12月5日“哈佛鼠”可否获得专利案最终由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认为专利法中所使用的制程、机器与构成物质等概念并不能涵盖高等生物本身。使加拿大成为西方国家唯一没有给哈佛鼠授予专利的国家。 “哈佛鼠”专利案对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加拿大专利界来说,这起案件代表着高等生命形式是否属于“发明”。加拿大专利申诉委员会表示“高等生命形式”不是发明,不能被赋予专利,但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却认为“哈佛鼠”符合专利法中关于发明的定义。加拿大以前曾对微生命授予过专利,但从没有对高等生命形式授予专利的先例。现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办公室中还有500多件关于转基因动植物的专利申请,“哈佛鼠”的判决将对它们产生重大影响。 对哈佛大学来说,专利意味着财富。目前全球实验室每年进行试验需要老鼠2500万只,而非常适合用于癌症研究的“哈佛鼠”,其“钱”途自然是不可限量。 对加拿大科学界来说,专利意味着科研经费。如果专利不能被批准,必将使一些企业对科研资助的兴趣大减,特别是在美、欧已批准这一专利的情况下,加拿大对专利的否决意味着科研经费的流失。 宗教界担心授予“哈佛鼠”专利会引起伦理和道德上的混乱。加拿大教会联盟的一位律师表示,仅仅知道如何排列它的基因,就宣布拥有这种生物,人类在道义上是没有这项权力的。 环保界则担心转基因技术会给自然界带来灾难。他们担心某种转基因动植物融入到自然界的动植物中后,会改变物种的平衡,他们更担心一个物种平衡的破坏会带来“多米诺骨牌”一样的效应,从而改变整个自然界。
【问题】 “哈佛鼠”在我国能够获得专利权吗?为什么?
【评注】 动植物品种可以分为天然生长和人工培育两种。自然界生长的动植物不是人类智力成果的产物,而专利法的重点在于鼓励创新,因此不能对动植物新品种授予专利权。经过人工培养的动植物新品种虽然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但是任何一种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都必须经过较长的时间,并且经过好几代的筛选才能够获得显著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因此,我国的专利法暂时没有授予动植物新品种以专利权。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该条例第1条明确规定:“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是本条例制定的目的。在本条例颁布之后,在我国,植物新品种可以根据本条例得到保护。但就动物新品种而言,我国的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动物新品种的发明人专利权的规定。相反,我国的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于动物新品种,不授予专利权。 “哈佛鼠”的权利人所主张的权利是典型的动物新品种的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法暂时不保护动物新品种,因此,“哈佛鼠”在我国现阶段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依据我国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我国的专利法暂时不授予动植物新品种以专利权,但是,对于动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2、【案情介绍】 1985年4月1日,叶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名为“新的现代汉字速查法与编码法”的发明专利申请。1985年8月6日,中国专利局以该申请属于一种信息的表述,这种信息的表述只需要人们对它去进行理解和思维,其中没有使用任何自然力为由,未能授予专利权,驳回了叶某的专利申请。叶某于1985年7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复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申请人提交的原始说明书所载的全部实质内容为:本编码法只用六个号码组成汉字,按六类笔形号码表重点记住三句话,对笔形多的汉字只取头三后三的号码,但对笔形如何分类、究竟是哪六个号码、每个号码各代表哪些笔形等无规定。尽管后来申请人分别提交了补正说明书,但其内容都超出了原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关于“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的规定,因此对超出原始说明书记载范围的修改不予考虑。复审委员会仍认为该申请的内容是一种指导人们进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该申请不属于专利法所规定的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法定主题,故复审决定,维持中国专利局的决定,驳回复审请求。叶某不服复审决定,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的判决。
【问题】 1、没有同计算机相结合的汉字编码方法能否获得专利授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否可以获得专利授权?
【评注】 所谓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脑思维活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产生结果。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解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包括数学方法以及一切属于以人的抽象思维、主观意念或者感觉为特征的非技术方案。”按照这一界定,要获得专利授权必须是一个技术方案,而且这一方案应该解决技术问题,利用非显而易见的技术手段,并能够产生实用的技术效果。 本案中,叶某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新的现代汉字速查法与编码法”发明专利申请,因为“新的现代汉字速查法与编码法”的原始说明书在实质内容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所以叶某的补正说明书的内容超出了原始说明书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该项申请的原始说明书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清楚、完整地提出汉字编码法与计算机技术有机结合的技术方案,其作为单纯的汉字速查法和编码法由于缺乏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构思,只能被确认为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启示我们,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专利申请,其内容必须属于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并且从形式上到实质上应符合法律要求。在区分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时,应以“技术”二字为核心。凡是对现有技术作出了技术上的贡献的发明创造,都可以成为专利保护的客体。相反,如果该方案不是“技术”的,则不能得到保护。
2、有关专利权问题
1、秘方的问题跟专利关系不大。
2、一项技术如果已经有他人研究出来并申请专利了,你即内使自己再独容立研究出来也不能营利用,哪怕你先研究出来先保密而没申请专利,但别人后申请了专利,你的使用也会有限制。专利制度本来就是用公开换保护的,做研发前最好先查一下有没有人已经做出来了,如果前人做出来的,你再来一遍不是浪费资源吗,直接买人家的授权就好了,如果不想,就只能做一个跟人家不一样的技术路线。当然如果他的专利无效了,比如过了保护期或者他不再交专利维持费了,你就可以直接拿来用了。
3、你觉得造核弹的技术会申请专利吗?即使申请会公开吗?不公开怎么证明我用了你的技术?就算世界上只有一种造核弹的技术,对于核弹这种东西,谁会在乎侵你的权吗?
3、对我国专利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而产生的一定社会关系,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其性质而言,专利法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确立专利权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又是规定专利申请、审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调整在专利申请、审査、批准和专利实施管理中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所有、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横向关系的法律;既是调整专利人身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财产关系的法律。
4、关于发明专利的几个问题
1、是否侵权,看专利权所请求保护的范围确定,对那些没有看到具体文件的情况下给出的结论,还是不要相信的好。另外,的确落入一个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不一定就意味着要放弃。因为,当前中国的专利权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可以被无效掉的。
2、改进后的技术,如果可以申请到专利,改进后的专利权归改进者所有。典型的概念为“从属专利”。
3、“按说公开的专利文本只是一个简单的概括,并不具体”这句话,不知道是按的哪里。如果是按专利法,专利授权文本应该是“对该专利技术充分公开,以达到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标准”。在专利权稳定并保护恰当的情况下,利用其公开的“上位的”专利信息,自己摸索研发出具体的工艺技术,并用于生产,会涉嫌侵权的可能性较大,具体结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我国专利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而产生的一定社会关系,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其性质而言,专利法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确立专利权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又是规定专利申请、审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调整在专利申请、审査、批准和专利实施管理中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所有、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横向关系的法律;既是调整专利人身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财产关系的法律。
6、专利交易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专利交易的常见问题有哪些?随着我国对保护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认识到市场的竞争实际就是企业科技创新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虽然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是许多中小企业在购买专利技术的成绩上犯难了。由于他们不理解专利价值几许,更不懂如何去经过专利来发掘技术。那么专利交易的常见问题有哪些?专利交易的常见问题有哪些专利交易的常见问题有哪些?1、选择适宜的代理公司和专利价值评价公司。企业假如要购买专利,可经过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购置,并委托专利价值评价公司停止事前评价。由于这些公司在断定专利内容和价值上,具有相当丰厚的经历。并且这些公司都是备案运营的,具有很好的波动性。2、思索专利自身的无效性、波动性。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实该项专利的最新法律形态。专利普通都是有无效期的,专利的法律形态很能够随着工夫的推移而发作变化。签署专利购置合同时,需展开专利权波动性评价,否则能够存在日后被有效掉的风险。3、要看专利是中心专利还是核心专利。核心专利复杂意义上说就是绝对于中心专利来说的,其研讨改良是基于中心专利来停止的。二者的价值有很大的差异,核心专利和中心专利可以构成穿插许可,单方相互运用对方的专利,而不相互诉讼专利侵权。4、要看专利权的维护范围。专利权的维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能所触及的创造发明的范围。创造或许适用新型专利权的维护范围以其权益要求的内容为准,阐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益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维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许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维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益要求书、阐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5、引进专利需求选择适宜企业的引入方式。专利出售的方式包括了很多品种。如独占许可、排他性许、普通许可、完全出售等等。每一种合同类型都具有不同的效能及特点,企业应依据本身的实践用处、产业特征等停止适宜的选择。例如企业购买专利请求高企的时分如需专利许可,必需是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而且必需是近三年内受权的。
7、专利问题
什么是专利
专利主要是指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
为什么要取得专利
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和革新。任何人发明创造了具有创新性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对它们的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拥有人在这个国家就拥有了阻止别人实施其发明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最长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二十年。为了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必需缴纳年费,通常是每年一次。美国之外的许多国家拒绝为那些在申请专利前就公开其发明的发明人提供专利保护,因此发明人应该避免在申请专利之前公布或销售其发明。
专利的种类、保护期限及审查方式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申请人应结合发明创造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市场寿命、费用等情况考虑申请何种专利更为适宜。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妨碍公共利益2.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以上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专利前的准备
1〕注意保密2〕进行可行性分析:检索国内外专利,查阅相关专业刊物,了解掌握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现状,进行能否获得专利的可行性分析,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申请专利的两种途径
1.自行申请
专利申请人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寄申请,或到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编是:100088.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州设有专利代办处,地址是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省知识产权局内。
2.委托代理申请
专利申请人委托国家审批成立的合法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
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手续是:
1)与专利事务所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2)提供申请专利所需技术材料(法律规定:专利代理人负有保密责任)
3)交纳代理费和申请费
申请专利需提交哪些文件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有附图)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
3、注意事项
请求书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A href="http://www.sipo.gov.cn">www.sipo.gov.cn</A>)下载
所有申请文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格式撰写或准备
申请日的确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专利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受理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给出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受理通知书。
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即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一般程序
1.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优先权证明和手续
3.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4.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发明专利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1.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2.什么是专利的许诺销售?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
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1号,上述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在于,销售一般经过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订立合同,标的物发生转移,买方支付或许诺支付货款等过程,实践中当事人双方习惯于标的、价金交付后销售合同才算履行完毕。而许诺销售只是提供销售愿望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既可以是一种要约,也可以是要约邀请。要约需要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而要约邀请,通常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也可以向特定的人发出。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也视为要约。无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其实施都不构成完整的销售行为,都是一种提供销售的意思表示,即许诺销售。之所以将许诺销售权赋予权利人,最直接的意义是使专利权人能够把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时地制止在萌芽阶段,防止侵权产品的传播,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什么是发明专利?
4.什么叫实用新型?哪些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会为专利的实施做些什么吗?专利局是否收到钱才办事?申请人资金有困难怎么办?
6.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7.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8.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是怎样界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9.专利申请人为单位,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是否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又该如何?
9、关于专利申请的几大疑难问题!
.是否必须需要实物图?纯文字描述行吗?线稿图或者4视图可以否?
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有图能表达清楚就可以。不要实物图
2.使用现有材料可以否?(比如使用热管,风扇等现有技术)
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只要形式通过就可以授权。但是如果技术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或者撰写质量不好,很可能导致权利被无效掉
3.除了外观尺寸标注外是否需要详细的性能参数(比如风量等)
可以没有。看你保护的范围了
4.怎样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呢?我看发明的审核时间包括缴费都比实用新型要高,是否享有更多权利?
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容易授权,发明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授权。但是发明专利一旦授权,权利比实用新型要稳定
5.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外观或者实用+外观么?
可以,现在很多人都是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实用新型授权快,发明授权慢,要2-3年时间。等发明授权了,再放弃实用新型。
6.审核失败的主要原因里,雷同占的比重多还是资料填写不规范占的比重多?
主要原因是没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员审查是通过这三点来考察一个专利。资料填写不规范可以通过补正来完善,一般不会导致驳回。
7.一式两份是啥意思?是不是要打印2份资料出来?
是的,同样的案件一式二份
8.如果这件产品由多个创新发明组成,那么应该如何申请专利?
可申请多个专利
9.申请里的附图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益?比如有人看了这个产品,稍微变换一下外形,看起来和附图不同,那么如果要打官司是否可以打赢?
这个和撰写案件的质量有很大的关系,建议找专业代理机构来做。
10.如果无法通过审核,最快要多久才能知道?是不是跟通过审核一样也要拖几个月?
这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实用新型只要形式通过,就能通过审核。
11.保护10年是什么意思?10年以后专利就失效,不能续费了?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