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质量主要是指
1、专利质量如何评价?
专利质量可按“明白标准”“授权标准”“胜诉标准”三个层次依次进行评价。明白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只介绍清楚了发明的内容,不一定能够得到授权,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授权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条件,但经验丰富的律师可发现保护范围内的瑕疵,导致“伪专利侵权”抗辩成功;胜诉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没有与前人相同的撰写失误,构成专利侵权要件后就难以被抗辩。因此,撰写者必须掌握各种典型判例、可预测到各种措辞可能对未来专利侵权诉讼成败的影响。由于撰写不利、内在证据缺乏,本来应该受到的专利保护有时却无法被依法认定,就是专利的质量较差的表现。
2、专利的质量主要是指
法律分析:对于技术研发能力很强的企业而言,可能存在多项发明创造,并非每件发明创造都需要、都适合申请专利。此时还必须决定应该把哪些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或把哪些发明创造优先申请专利,此即所谓专利筛选制度。 专利筛选制度是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或申请专利的优先顺序的制度。专利筛选制度中最为实质的部分,主要是专利申请之前的发明评估,因此,专利筛选也可以称为发明筛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3、什么是专利质量,解析
质量的定义比较大,如果没有其他限定词的话我会理解为专利的价值。一般会从这个专利站不站得住脚---是否会被无效掉;专利的技术好不好;专利文件写的条文是否合理;专利权保护范围大小进行判断。
4、专利质量是什么?如何做好专利质量的评估?
专利质量是什么?如何做好专利质量的评估?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专利质量,在现实生活中,专利人申请专利成功之后经常会因为某个问题而显得非常的蹩脚,那就是专利人在撰写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时候没有具体明确、精准的描述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以当有人侵权的时候,却找不到申诉他们的办法,因此非常蹩脚。关联文章《专利权利要求》如何做好专利质量的评估所谓的专利质量是指专利权的实际法律效力,包括:依法享受的保护范围适当,专利权稳定,难以被规避,侵权者难以逃脱法律责任,难以被发现法律保护漏洞,可阻止相同发明构思的其他实施例也成为专利,等等。专利质量可按明白标准授权标准胜诉标准三个层次依次进行评价。在实践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撰写者的技术背景不强,对专利法律了解不够,缺乏在发明人交底方案上的再创造或专利诉讼经验不足,而导致专利申请文件存在撰写损失,即申请文件存在的各种内在缺陷,从而导致专利的实际法律效力小于期望的保护范围。所以要制定和实施专利数量和质量并重的专利战略如何提申请专利质量那么前期就需要对专利做好备案准备,还有就是专利权利要求书一定要写得专业,这就需要专业的人来写,这样在专利被侵权的时候就可以有根有据的让侵权人败诉,所以说前期一定要做好专利撰写任务,后期至于空有专利让人随意侵权,不至于眼睁睁的看人别人侵权却无还手之力。
5、如何评估专利质量
如何评估专利代理的质量
1、专利代理是专利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和价值正在被社会的方方面面所认可。专利代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委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取得专利权的质量以及取得专利权产生的时间和金钱的花费,而这些影响通常是无法预知的和难以恢复的,甚至是难以被一般委托人所认知的。本文试图揭开专利申请代理的质量之谜,让普通委托人有机会认识自己所选择专利代理人的绩效,掌握评估专利代理质量的尺度。
2、对专利代理人的需求可能是因委托人而异的,这方面主要表现在语言沟通能力与代理人对相关技术领域认识程度,例如,对文字交底能力欠缺的委托人,代理人就必须有更好的口头交谈沟通能力,通过用发明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对技术的领悟,获取发明人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实施细节;对不擅长用图纸表达技术方案的委托人,代理人就必须具备了解其想法并代为将其意图用图纸加以正确表述的能力;对专利保护有经验的委托人,可能更看重代理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对技术、法律方面战略上的启发式意见;而对没有专利经验的委托人,可能更需要一个能够深入浅出地告诉其专利申请程序并帮助其实现的代理人。
3、专利代理质量的评估对象是一个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准备申请环节;申请环节和授权后环节。其中,准备申请环节是从选择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到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申请环节是从提交专利申请开始直到取得专利授权;而授权后环节通常被申请阶段的代理人所忽视,而专利申请代理人在此环节的作用也可能被委托人忽视。
4、考察代理人在准备申请环节的工作质量主要是看专利代理人能否在要求的时限里,以比较高的效率,完成一个质量比较好的申请文件。考虑时限主要是避免因为专利代理人的懈怠造成新颖性丧失。曾经有代理人在申请人委托并提供全部资料后40多天才将1件外观设计专利提交专利局,不巧在此期间申请人参加了展会并有产品销售,使以后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时,由于被侵权方掌握了申请日前公开销售的证据使得权利人丧失了胜诉的机会。应该说,专利代理人在提交时间的把握上是有过失的,当然委托人在委托时,对代理人提出具体的提交日期要求,可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在准备申请过程中,效率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代理人对所代理的技术一巧不通,对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要求严之又严,恨不得让发明人自己完成全部申请文件;或者是,每遇到一个问题就请教发明人,十多次甚至几十次地询问发明人要发明人补充资料,弄得发明人不胜其烦,表面上很负责任,实际上是一种没有能力、不负责任的做法。一般而言,在准备申请环节,与发明人的意见交换、文本修改,应该在七次范围内完成。
5、由于申请文件的质量是整个专利生存周期实施专利权和影响专利无形资产价值的关键因素,对申请文件的评价是代理质量评价的核心。专利申请文件记载了申请人可能获得的权利以及支持所主张权利的详细说明。
6、对权利要求书应重点检查:1)在权利要求1或其它独立权项中记载的技术方案里包含有达到本专利目的所需要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没有多余的技术特征,换言之,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对完成本专利的任何而言,应该是一个不能少,一个也不能多;2)在权利要求1中代表每一个技术特征的表述,在足以区别现有技术且不影响实现本专利目的时,尽可能采用较上位的表述,例如用“耦合”代替“连接”,用“波形发生器”代替“锯齿波发生电路”,用“连接装置”代理“尼龙粘带”等;3)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用疏密得当的对必要特征的细化和非必要特征补充,限定出尽可能多的技术方案的变形。
7、对支持权利要求书的说明书,则可以考虑检查:1)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内容在说明书里能够得到支持;2)说明书里术语是专业的、确定的、前后一致的;3)说明书中关于技术背景的描述是客观的,关于专利的目的或要解决技术问题的表述是与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应的;4)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应该可以充分支持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技术方案。例如,在权利要求中,主张了某化学组分的一个区间范围,则应在实施例上通过给出多个属于该区间的点来支持该范围。
8 、在申请环节,对发明专利的代理人,除了要负责对相关时限的有效监控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案件进展状态外,还应该对专利局对该申请的审查意见作及时的负责任的处理,在涉及重大修改时应征求委托人的意见,或对申请文件作适当修改,或对审查意见作有理有据的意见陈述。在此环节要避免两种情况发生,一是涉及重大实体利益变更,没有经过委托人同意,二是对审查意见的处理没有代理人自己的意见,完全让委托人提供意见。在此环节中,审查意见及其引用的对比文件的仔细研读是必不可少的。
9、一般,专利授权后,委托人除了可能还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缴纳年费外,通常已经很少再找代理人,代理人也因为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事项已经完成而不再保持相关的专业代理关系,但委托人能否在专利授权后的获得代理人负责任的专业服务也是评估代理质量的重要一环,这包括专利发生侵权时,对专利性和侵权成立与否的判断,还包括对相关专利及其法律状态的跟踪以及对该专利在专利树或专利网中的地位,在专利的技术和法律价值观方面,申请阶段的代理人可能会比其他代理人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10、总之,毋容置疑,委托不同的代理人会有不同的代理质量,不同的案件委托同一个代理人也会有不同的代理质量。甚至,委托人的心态也会影响代理人。评估并选择适合的代理人,可以保障和优化申请人的利益。当然,选择专利代理人不能一昧地选择价格最低,如价格低不能保证代理质量,可以肯定地说,因为代理质量低带来的损失一定远远大于代理费上节省的金钱!
6、专利质量主要是指专利的法律质量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其中什么是决定性质量
那你这样主要是专利产品质量的经济利益,其中决定性的质量是市质量的客观性以及。
7、专利的稳定性属于专利的什么质量
一般是指专利权授权后对抗无效请求的能力.
因为任何专利都是经政府审查后授权的,但是审查的力度和条件有限,有可能使一些实际上不符合专利要求的申请得到授权,这样的专利稳定性就差,而且在制度设计上是通过专利无效请求程序来解决.
例如,发明专利由于经过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就高;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稳定性就低.
8、专利质量主要是指专利的法律质量
专利质量是指专利权的实际法律效力,包括:依法享受的保护范围适当,专利权稳定,难以被规避,侵权者难以逃脱法律责任,难以被发现法律保护漏洞,可阻止相同发明构思的其他实施例也成为专利,等等。
9、专利质量评价指标是什么
法律分析:利用文献计量方法确定专利质量评价指标和权重 ,并给出了专利质量评价指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