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的专利条件包括
1、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
1、专利权人主动提出专利申请,并提交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外观设计应当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外观设计专利权获得的条件
法律分析:外观设计专利权获得的条件:1、需要有新颖性;2、需要有实用性;3、需要富有美感;4、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有:1、新颖性,申请的专利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和公开使用过;2、创造性,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3、实用性,该发明能够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实用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4、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那么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都有哪些?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1、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2、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3、应富有美感4、应适于工业应用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5、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也就是外观设计需要具备这三个条件所呈现的作品是前所未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6、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主要包括:1、实质条件。该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要具有区别性;2、形式条件。需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图片或者照片应清晰;需交纳申请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