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受理通知书补
1、急!公司专利受理通知书没了只有专利证书有什么办法补回吗???
只有专利证书就可以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只是一个受理文件,最重要的是专利证书。获得证书后那通知书其实就没用了
2、拿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怎么办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
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2)专利受理通知书补扩展资料: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 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
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
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另外,有些特殊情况,例如《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
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6-10月。
参考资料:网络-专利申请
3、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以后,如何补交费用减缓书?
发了通知的费用不会减缓了,需要通过电子客户端递交一份费用减缓手续,手续合格后之后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可以减免,你的专利的授权了,只能减免年费了(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予以公布。该办法自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办法同上。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 请求人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额缴纳有关费用。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经专利局批准的,缴纳数额为批准减缓后的剩余部分。
第十一条 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4、专利受理通知书下发后,我错过了缴费日期2-3日,还能补缴吗?
申请费用过了缴费期限,没有补缴的机会了
建议,重新申报专利,然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规定费用
5、专利受理通知书丢了
到你去的专利代理机构,问下他们有没有存底,基本都有存底的
6、专利受理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可以代表曾向专利局提出过某项专利申请。我国在发出受理通知书的同时,还会附上经过专利局的核实之后的申请文件的提交清单,是申请人向专利局已经提交了的文件的证明。但是分局专利局的规定,只有提交了一式两份的请求的,才能发放文件清单。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意思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其专利申请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 第七条 申请人办理专利电子申请各种手续的,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以纸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不符合本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视为未提交。以纸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除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外,申请人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为专利电子申请。
7、专利受理通知书可以补办吗
没必要补,你需要可以找代理公司给份复印件给你,受理书价值不大
8、专利受理通知书丢失,无法办理资助怎么办?
专利受理通知书丢失,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专利申请的法回律状态,截图打印后写答出情况说明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解释清楚,达到领取资助的目的。
专利事务信息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中国专利事务信息查询"栏目查询(网址链接:http://www.sipo.gov.cn/xxcx/)。
如上图,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点击位于中部的“专利检索与查询”按钮,得到下图的页面:
点击上图页面中的“中国专利事务信息查询”按钮,得到下图页面:
再点击上图页面中的“通知书发文信息查询”,即可得到下面的页面:
在上图页面中的输入你要查询的申请号,点击确认按钮,就会跳出你所需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