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所有权
1、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有什么不同?
专利申请,很多人只知道专利权,而不知道还有一个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就是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成功后,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专利申请权是指申请专利的权利。在我国,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专利申请权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你是中国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主要研究大气遥感技术的,设计了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耳机。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中科院的本职研究没有关联,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不得压制。3、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这个与商标申请中的共同申请是一样的。
2、如何确定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法律分析: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专利权与所有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法律分析:专利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所有权是指财产,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有什么不同?
申请专利的权利是指在发明创造完成后,权利人有权决定是否要申请专利以及如何申请专利。例如,权利人可以决定对其发明创造不申请专利 而是采取技术秘密的手段保护其发明创造;或者权利人可以决定对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有权决定申请何种类型的专利,向哪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例如,专利申请权人可以决定撤回专利申请,或者将其专利申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这个人。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享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权、向他人转让或者质押其专利权的权利。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这三种权利既有关联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它们是对发明创造的法律状态处于不同阶段的称谓。在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前,称之为申请专利的权利;在发明创造提出申请后获得授权前,称之为专利申请权;在发明创造获得授权后,称之为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这三种权利的权利人都是同一人。但在出现权利转让的情况下,三种权利人不是同一人。
5、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区别
一、本质不同
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特征不同
1、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合一的权利。
(2)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产生以发明成果的发表为前提。
(4)专利是实用的。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允许别人实施其专利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充分利用其专利。
2、专利申请权:
(一)主体必须具备依法取得专利权的资格。例如,中国公民、法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地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依照其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专利权。与互惠原则相适应,或依照互惠原则。
(二)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导致申请权产生的法律事实是:
(1)发明创造;
(2)完成委托的发明创造;
(3)完成后发明创造;
(4)申请权的继承;
(5)申请权的转移。
(5)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所有权扩展资料: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并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其含义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的技术特征界定,并包括与必要的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效特性是指在没有创造性工作的情况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联想到的特性,其功能和效果与记录的技术特性基本相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以图片或者照片表示外观设计;二是在授予专利时明确外观设计所使用产品的范围。为了确定外观设计是相同的还是相似的,应该以相似的产品为基础。
6、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本质不同
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特征不同
1、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合一的权利。
(2)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产生以发明成果的发表为前提。
(4)专利是实用的。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允许别人实施其专利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充分利用其专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第四条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
第五条 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八条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7、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申请权
法律分析: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申请权的区别如下:
1、申请专利的权利是指适用于是个人申请专利还是单位申请专利,着重点在于申请人主体地位的确定;
2、专利申请权是指申请专利后,对答辩、修改的权利,或者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要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着重于主体地位确定后权利的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8、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有何区别?
(1)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创造者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专利机关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时,由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授予其排他的独占性权利。(2)提出专利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必经程序和必要前提,只有对某项发明创造拥有合法的申请权,才有可能据此取得专利权。但拥有专利申请权未必就必然取得专利权。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时,专利申请人则因为该发明创造未被授予专利而不能转化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可能众多,但只有一人可能转化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