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用化的策略与运用
1、如何开展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化运作
1、了解您公司的真实目的和用意;
2、诊断您公司目前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
3、制定“知识产权商业运作”方案,交叉许可、授权许可或专利池组建等。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很重要,最好是找知识产权公司合作。
知识产权商业化(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merialization),是指知识产权人为使其智力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和策略的经营活动。
知识产权商业化是实现知识产权从“权利”向“价值”转化进而为企业带来现实价值的关键过程,是知识产权价值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激烈竞争的经济环境下,对知识产权资产进行有效地商用化和资本化运营不仅可以为企业缩短研发、创新的时间,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突破竞争对手的技术垄断,整合产业链,还可以将知识产权变现,为企业带来新的收益模式,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的利益。
2、列举10个以上的具体专利策略模式,并做简单解释
从不同的角度,可对专利战略的战略模式进行归纳。例如为应对竞争而采取的专利战略,有基本专利战略、外围专利战略、引进专利战略、文献公开专利战略等;为适应市场变化需要而采用的专利收买战略、交叉许可战略、专利与商标相结合的战略、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战略、专利权投资与产品输出战略;为谋求企业自身发展而采取的专利协作战略、共同开发战略、专利回输战略、基本专利终了战略和国外专利战略等。简述如下:
(一)专利基本战略
实施专利战略的起点,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认识:第一,没有发明创造就没有专利,专利战略也就无从谈起;第二,不是任何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后就能身价百倍而独占市场,关键在企业是否准确地选定了开发目标;第三,只有依据本国、本企业的实力和基础,选择适当的技术开发战略,才能加速通过技术将资源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光有专利而不加以创造性地运用,是不能取得经济效益的。
(二)专利申请战略
对于企业开发出的技术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技术秘密或其他方式取决于企业专利战略和经营战略的需要。通常企业应建立一种制度,由企业的管理、技术、法律、销售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机构来评价企业作出的发明创造,并决定是否申请专利。一旦决定申请,应对在哪些国家申请专利进行分析。一般采用“市场导向”申请战略,即优先选择市场最大或人口最多的国家申请专利。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属于高技术范畴,如微电子、遗传工程等,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生产这种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导向”申请战略也许并不是最好的。此时则应考虑“生产导向”申请战略,即在竞争对手从事生产经营的国家申请专利,一旦发生侵权,专利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在原产地扣押侵权产品而不论其将要行销的国家。对于有高度发达的工业又有广阔市场的国家,可以同时应用这两种战略。总之,企业应当考虑在有潜在市场或潜在竞争对手的国家申请专利,以保护自己在这些国家的市场利益和竞争优势。
(三)专利利用战略
包括对本企业申请获权专利的利用和对其他企业专利的利用及其他企业利用本企业专利三个方面。具体战略的选择、运用、组合应科学分析本企业与竞争对手或者合作方的企业规模、企业类型、企业业绩、企业信誉、企业技术实力、企业品牌实力、企业信息能力、企业发展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在实践中灵活地选择和实施。
1.专利独占战略,对任何国家的企业都不授予许可实施权,只追求专利权企业独家利益。但该企业要能承担开拓市场的风险和具有投资的条件。
2.许可实施战略,许可其他企业实施本企业专利,收取一定的费用,该战略在本企业无条件实施的情况下采用。
3.许可使用战略,自身生产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可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专利,收取一定使用费用的战略。
4.专利与产品相结合的战略,持有基本专利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但作为交换的条件,把本企业的产品强加给对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5.专利与商标相结合的战略,商品投放市场后,为了更大利益,可以将专利权和相关商标权捆绑在一起出让或者许可。商标的作用很大,可为了商标在市场上站住脚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资。为了减少商标的广告投资,可以采用强制使用商标作为使用专利权交换条件的战略。
6.专利投资战略,以专利技术入股,与当地资本联合逐步在各国设立合资公司或合营公司,在该公司利用本企业的专利技术,从而掌握其支配权。美国的杜邦公司擅长采用此战略。
7.交叉许可战略,随着技术的复杂化、复合化发展趋势的加强,即使是大企业,也不可能独占技术,于是出现将各自拥有的技术互相靠拢,签订以相互的专利权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的战略,从而形成联合技术优势。另外,在与同行也的其他企业的技术十分接近、甚至权力归属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混乱,也可采用交叉许可战略。可以是同类技术交换,也可以是不同的技术相互交换来弥补自身的薄弱环节。
8.专利协作战略,各企业将相互拥有的专利权拿出来合作,是一种协同合作的战略。多以生产合作的形式出现,以防止出现专利纠纷。
9.引进专利战略,本企业自身不搞技术开发,专门引进其他企业优秀专利技术的战略。
10.专利收买战略,将竞争对手的专利全部买下,从而达到独占市场的战略,与引进专利战略不同,收买专利的目的不限于引进技术,最终是为了独占市场,专利收买战略要适可而止,否则就可能违反“反垄断法“。
11.专利出售战略,当本企业专利闲置,成为虚价值或者低价值资产存量时,可将专利权当作普通商品出售,达到盘活企业资本的目的。
12.专利回输战略,国家和企业均可采取专利回输战略。
13.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战略。美国每年花费7亿多美元用于研究和制定技术标准。这些标准大都捆绑了大量的美国专利。相反,中国每年仅仅用8000多万人民币研究和制定技术标准。由于我国每年要签发约4000个技术标准,因此每个标准能够获得的研究和制定费用仅约2万元。目前,许多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和产业联盟都力求将自己的专利技术提升为标准,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 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国际竞争的新游戏规则。标准的实质和特征就是技术体系中对于技术的知识产权,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这种标准得到普及,会形成一定形式的垄断,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它会排斥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只将符合自己标准的产品奉为嫡传,从而达到排斥异己的目的。这就是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关系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与现在国际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政策的游戏规则相接轨,并制定出自己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政策相结合的最佳方案。近年来,我国也已经开始在一些重大领域投巨资研究和制定技术标准。例如:我国实施了三大领域(数字电视、EVD、等离子显示屏)的标准战略,清华大学、上海交大获得了国家3亿多元的拨款用于研究和制定数字电视的技术标准;在激光视盘机领域,我国信息产业部对北京阜国公司EVD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供了大力支持;在等离子显示屏领域,我国东南大学获得了较大的支持。我国近年来还公布了无线通讯方面的加密技术标准。在制定上述技术标准的过程中,均要捆绑我国企业的专利,尤其是核心专利。在标准中推行专利战略的措施有:力争将自有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体系;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参与标准的制定;适度使用专利标准等技术壁垒。Phillips公司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系统标准特许部” ,负责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和专利许可工作,形成了具有自己企业特色的“专利许可的特色套餐”。
(四)专利防御战略
在其他企业进行专利改进,或者其他企业的专利妨碍了本企业,为保护本企业,使本企业不受损失或使本企业所受损失减少到最低,需要采用专利防御战略。包括:1.专利地图战略;2.文献公开战略;3.异议干扰战略;4.异议获取技术信息战略;5.外围专利战略;6.绕开权项战略;7.权项落空战略;8.先使用权战略;9.引进、收买、取得实施许可专利战略;10.期满使用战略。
3、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如何写
1、相当部分的专利可被无效掉。建议,请首先找专业人士评估一下专利是否有效。
2、许多专利是可以进行回避设计的,所以一篇专利也可能因此卖不出去。而大多数改进型的专利都属於此种情况。
3、如果你的专利确实很霸道,有很多人实施,且专利本身无缺陷,去告人家,去授权,怎麽都赚钱。
4、如果还没有人去实施,但你确信会有极大的市场,上策是自己开公司,赚个金银满钵。中策技术入股。下策是去游说公司实施,公司赚饱喝足会给你点汤水的。
5、企业购买利益至上(当然FB的时候成了个人利益至上了),钱是不会轻易出手的。6、专利是一种策略,没有强大的技术、资金作为后盾,多数的专利,是负担而不是资产。现在的专利已经演变成公司占领市场的工具,而对於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发明人利益有一定程度偏离。
在卖出专利权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是正确选择对专利权的处分方式。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后,应根据各种情况作出正确的决定,是自己实施、还是许可别人实施,是将其作为投资办厂、还是将其卖掉,如果准备卖掉专利权,则应明确卖出后专利权人将失去在该专利技术上的大部分的权利(除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标上姓名的权利),哪怕该专利技术使买方获得巨额的经济利益,卖方也不能眼红。
二是在将专利权卖给外国人时,要特别谨慎,我国有些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的价值认识不足,为了获得外汇,以低廉价格将专利权卖给外商,结果使外商占领了我国的该产品市场,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
三是审查对方当事人情况,保证转让利益的实现。将专利权卖给履约信用不好的当事人时,应特别慎重。在实际生活中,买方有时会以专利技术产生不了经济效益、投资尚未回收等理由拖欠或拒付转让费,使专利权人利益受到损失,徒增各种麻烦。
四是确定合理的转让费支付方式。转让费支付可以采用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一次总付提成支付、提成支付附加入门费的方式。关于支付方式,专利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方式,但总的原则是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比如,可选择成本加提成的方式,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不久收回所有投资和劳动报酬,再根据对方的经济效益收取一定比例的提成,使对方实施专利技术的收益与自己分享,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
4、专利如何商业化
专利商业化目前主要有:
1、出售你的专利。主要向有需求的企业或者投资商出售。
2、许可生产。允许他人生产使用你的专利技术,你从中收取费用。
3、专利评估质押。评估主要是知识产权公司做,当然只有高质量的专利才有这个必要。质押就是向银行等机构抵押你的专利技术换取融资。
4、此外,你还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和资助,到成果网站和专利交易网站发布你的专利技术。
5、专利申请中的常用策略?
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 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是一种使申请人能够通过其发明创造获得利润的法律制度.
在专利保护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为了获得专利,申请人必须向公众公开其发明的内容,而且一旦专利权到期,该发明就成为公知技术,可以被他人无偿地使用.
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人独占该发明各项权利,可以通过自己实施、转让或者许可来获利.
专利种类
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20年;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10年;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10年.以上期限均从申请日起计算,并且到期不能续展.
6、企业如何制定专利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张清奎所谓专利战略,是指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觉地利用专利保护的武器,有效地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总的谋划和策略。 总体来说,专利战略可分为进攻和防守两个方面。其中,进攻是指采取积极的策略和手段,千方百计设法挤进竞争对手统治的技术领域,并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防守是指构筑自己坚固的专利阵地,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有效地保护和壮大自己,从而以守为攻,在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进攻,也即设法破坏对方的专利阵地。对此,可以采用以下手段:1、设法绕开对方的专利,放弃或改变其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某个或某些必要技术特征。例如改变其专利产品的结构或组成,节省其专利方法的工艺步骤或改变其工艺条件,以避免侵权。这是因为法院判断侵权的一般规则是特征覆盖论,只要被告使用了原告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就算侵权,即使其技术特征多于原告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也不例外;然而,如果其技术特征较少,导致没有使用某一必要技术特征,或者某一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对应特征有实质性的区别,则往往不能判定为侵犯专利权。2、对无法绕开的对方专利提出撤销或无效请求,千方百计消除前进中的障碍。例如,对于某些象活性物质、功能材料和元器件这样的基础专利,要对其作出某些实质性的改变实属不易,而其保护范围和效力又特别强,包括了该专利产品的所有制造方法和应用领域,其在进一步研究开发和市场竞争中的限制作用非常大。因此,当竞争对手拥有这样的专利时,设法绕开往往是十分困难的。这时,就要利用专利制度给公众和第三方提供的授权前可以提意见、授权后可以提出撤销和无效宣告请求的权利和机会,千方百计找出对方的专利申请不满足专利法要求的地方,积极地为审查员提供可供使用的“炮弹”,力争将该专利障碍尽早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自己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辟扫清障碍。另外,如果实在无法清除这种障碍,也可以考虑花费适当的费用去购买其使用许可,大量实例证明,引进先进技术所花的费用远远低于自己研究开发的支出。3、在对方专利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例如开发专利产品的新方法或新用途,得到依存专利或称从属专利后,反过来限制对方,作为交叉许可时讨价还价的筹码。这是因为专利的保护范围和是否可以获得专利是两个互不相干的事情,即使已有产品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了所有的制造方法和应用领域,也不妨碍别人就其产品专利文献没有公开的其它制造方法和用途进行研究开发。而且,对此基础专利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所作出的新的制造方法和用途发明,只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仍然可以被授予一项方法专利或用途专利。所不同的是,由于这种方法或用途专利的实施必然导致侵犯在先的产品专利,因而需要得到产品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行,故此称为依存专利或从属专利;另一方面,由于该方法或用途本身也是一项专利,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技术也有法定的独占权,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包括在先的产品专利权人,这样就形成了对在先产品专利权人的反限制。由于后来研究开发并得到专利的制造方法和用途肯定比产品专利权人已有的方法和用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所以,产品专利权人无疑也会对其感兴趣,这就为交叉许可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日本的企业在战后曾经成功地运用了这一专利战略,积极地对国外的基础专利进行二次开发,形成对基础专利呈包围之势的众多的外围专利,从而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有效地提高了日本企业的竞争力。 防守,也即构筑自己的专利阵地,对此,可以采用以下手段:1、写好专利申请文件,尽可能公开足够的实施例并进行合理的概括,以便得到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使对方绕不过去,防止对方的变相侵权。这里所述的申请文件,主要是指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先申请制,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只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与此相应,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申请文件向专利局递交后,即不允许增加任何实质性的新内容。由于申请时递交的原始专利申请文件就是以后进行专利审查以及授权后进行侵权判断的依据,因此,认真撰写好申请文件是顺利通过实质审查和切实得到专利保护的基础和关键。 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意处理好充分公开和保护技术秘密的关系。一方面,发明的技术方案必须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借助于专业常识就能够实施的程度,以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另一方面,发明的最佳方案或实施的某些细节若不易泄漏,则可以作为技术秘密予以保留,多设一层保护的防线。然而,如果最佳方案容易泄漏或者容易找到,则应当予以公开,并写成从属权利要求,以防止以后出现选择发明。由于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同时,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还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就是说,只有在说明书中尽可能公开足够的实施例并进行合理的概括,才能得到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使对方绕不过去,防止对方的变相侵权。2、在审批过程中遇到阻碍时灵活对待。如,在审查中,审查员经常会发出各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申请文件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时,能否妥善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往往会对专利申请的命运和审查周期产生重大的影响。对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直截了当、针锋相对地答复审查员指出的问题,不要拐弯抹角,更不要答非所问。(2)恰如其分地修改权利要求,并针对独立权利要求陈述意见。(3)全面答复审查员所提出的所有问题,以加快审查程序。(4)在将几项密切相关的发明合在一起申请时或者权利要求概括太宽以致于审查员提出质疑,使得申请不能顺利通过审查时,可以主动放弃一些不重要的争议部分,丢卒保帅,或者进行分案,将有争议的发明作为分案申请处理,以保证主要或重要部分早日摆脱困境。3、积极开发上游产品,例如活性化合物、基础的工业材料或元器件等,并配合进行二次开发,申请较多的制剂、设备装置等下游产品以及制造方法和用途专利,形成密集的专利网,以便牢固地占领重要的技术领域,不给竞争对手留有插足之地,在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总而言之,知识产权在未来的21世纪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切实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我国企业在新的形势下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信在广大专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关于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
7、如何做好专利申请前的评估?
目前,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已经非常注重对已有专利的开发和转化,但实际上一件专利能否商用化以及如何商用化,在专利申请伊始就应该加以考虑。笔者认为,只有加强专利申请前的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申请策略,才能改变“有什么、卖什么”的被动局面,创造“卖什么、有什么”的新型专利交易市场。专利权是法律赋予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因此对发明预期所能获得专有地位的评估也不可或缺。如专利保护的范围与强度、使用专利的自由度、监测侵权的能力、承担诉讼的能力等。如果通过专利申请把技术方案公开后,却很难监测到其他人的产品或系统中用到了自己的方案,或者监测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那么即便是技术上非常领先可以获得很宽保护范围的一个发明,也不建议进行专利申请,用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可能更合适。专利技术的开发阶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施的成本和周期,是专利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此在申请阶段就需要了解其状态:是只有一个概念,还是可进行实践,或是可以进行生产。如果只是一个概念,那么要在产业界得到应用可能还需要持续投入,对其进行二次开发。对将要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评估的目的是更早更好地掌握技术的商业潜能,如定义产品的能力、预期的需求、最终用户的身份、市场大小以及成熟度等。是许可给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还是为了获得风险资本,或是自己实施防止竞争对手的追随。这些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查,并且需要专利工作者与市场、销售、技术人员通力合作。如果得出的结论是积极的,那么在申请专利时投入优质的资源,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人,部署完整的专利组合,并有选择地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都将是有价值的投资。此外,由于专利的申请和维护都需要支出,尤其是通过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因此财务分析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研发成本、专利成本、预期的许可使用费收入、获得资助进行后续研究的可能性、产品成本分摊等。事实上,有时候成本分析的结果可能是相比自己申请专利,获得他人的专利许可更经济。因此,也可以通过引进专利并消化吸收再创新,缩短差距、增强竞争力、避免风险,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综上,笔者认为,专利申请前的评估对于专利质量的把控以及后续的转化实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