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主动补正为何
1、能主动修改补正专利申请文件吗
法律分析:可以主动修改补正专利申请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申请的主动补正,新鲜的创意
补正只能基于原始申请进行补正
如果改变了发明内容,你的属于改进了,那建议你重新申请,然后可以要求原来申请的优先权
你可以找原来帮你代理的人交流一下,怎么弄比较合适
3、专利申请中主动修改是什么意思?
主动修改就是自己抽出的修改,而不是专利审核部门要求你补正修改。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4、专利申请补正的问题?
可以的,你可以自行主动补正的。你可以将专利权利要求书内容补入说明书,但注意不要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
5、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人只允许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人只允许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专利局可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6、专利申请 主动补正
可以。只要不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就可以。
7、在答复专利审查意见的时候,我能否做主动补正,修改权利要求书?
您是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阶段内吗?如果是的话,只要没过4个月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您可以补正你的权利要求书,不过审查员如果已经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了。你补正就没用了,你就在答复二通的时候再改吧,也不会直接驳回你的申请的。您还可以就直接给审查员打电话,说您需要补正,问问他可以不可以。我觉得只要他还没开始继续审查,应该都是可以的。楼下说的是审查指南明确指出的五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情况,属于那五种情况审查员会不接受你的修改文本。那五种情况就是你主动扩大保护范围,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等等。我看您想问的情况是想改正错误,比如权利要求多引多,权利要求不清楚等等,这种属于应当克服的缺陷,如果您的专利有授权前景,这种情况下,即使审查员没指出这个缺陷,您也可以主动改,审查员会接受修改文本,这是审查指南明确规定的,
8、专利申请应该如何做补正?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补正
(一)填写专利申请补正书的专利号必须一致,这是授权前唯一标识申请的手段。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二)填写专利申请补正书的发明名称一般来说是原申请时的名称,但如果是须不正的刚好是发明名称,则只需要写将发明名称由什么改为什么。
(三)填写专利申请补正内容时:要删除的内容和改正的内容可以分在两条补正内容中写明,这样比较清晰,也容易表达。如果你有申请文件的复印件,那么在上面标出修改对照内容,扫描成图片作为附件发送。
(四)专利申请补正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如是电子补正则可以不提交这个文件了。
(五)表格放不下的时候,直接在表格里面填写,然后用附件的形式写,写明第几页第几行,修改前后的内容即可,而且修改前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抄上去,不需要修改的内容用省略号表示即可
(六)附图的修改:修改前什么问题,修改后消除了什么问题,写上就好,然后提交替换页的时候,在修改前的图上标示修改的地方,方便让人一眼就看见。
9、能否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正?
申请文件存抄在各种缺陷时,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补正或者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提出修改。补正主要是对申请存在的形式或格式上的缺陷,或者手续上的缺陷进行补正。修改主要是指对申请内容的修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仅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在上述规定期限之外提出的主动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作出视为未提出的处理。
对说明书的修改一般来说主要限于非实质性的部分,对说明书实质部分即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效果和实施例的修改一般是不允许的,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只限于对不清晰的线条描清,涂覆不能予以保护的文字,或对视图的明显差错和不一致进行改正。
10、专利申请文件可以主动修改或补正吗?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
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允许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