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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系统十大败笔调查科技界

发布时间: 2022-06-19 01:52:28

1、专利检索有什么作用?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

中国专利检索就是从大量现有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检索出符合某一指定要求的专利文献和专利相关信息的过程。简单的说,专利检索就是专利信息的查找。通过专利检索,你可以查询到专利的申请号、申请人、专利名称等公开信息。那么专利检索有什么作用?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专利检索有什么作用?专利检索用处很大,举个应用于专利申请的例子。中国某企业设计的一款跟部嵌有轮的鞋子,新品推出前打算申请专利。通过专利检索系统作新颖性分析,发明已存在设计基本相同的专利,该专利尚且还在有效期内。检索其同族专利,发现即使修改设计也无法避开其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检索过程让该企业确认了自己的设计是否能申请专利,也学习到同行是如何对自己的专利进行保护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专利检索方法中,哪些传统的手工查询检索方式已经远去,随着知识产权的普及,现已出现很多专业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1、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每周进行数据更新,主要用于查询专利申请的信息。2、SooPat专利搜索,专利搜索界的百度。3、一个免费的、公信力高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中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它的信息量之全可以和商业数据库一较高下,而且专利局的专利检索系统展示的专利信息可信度几乎不容置疑。关于专利检索有什么作用?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检索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2、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是哪十大误区?

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是哪十大误区?自从我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走入了创新的战略思回想,我答国也不短萌芽出各式各样的创业基地,各行各业的科技成果呈现着直线的增长趋势,正式因为专利科技拥有了这样的增长趋势,百度搜索引擎随即出现了大批的专利交易第三方平台,但是很多专利授权人在专利申请上有很多的误区,那么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是哪十大误区?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是哪十大误区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是哪十大误区?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9: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10: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3、著名的专利检索系统

  国外:
1、欧洲专利局专利检索网站
为全免费的专利文献数据库。
  2、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
收录了美国专利局从1790年以来公布的所有专利文献。
3、日本特许厅特许电子图书馆
国内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检索系统
收录85年以来所有的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可以下载100页以内的专利说明书,为国内最为权威的专利检索系统。

4、中国上下对知识产权有多少认识误区

中国上下对知识产权有多少认识误区?(上)

“知识产权”翻译错误

马维野说,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要提高硬软两种实力:硬实力主要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软实力就是自主创新完成的优化。自主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拥有的发明专利上,自主创新环境越来越表现在知识产权文化的优化上。

但对知识产权到底是什么,很多人是不清楚的,包括政府界、经济界、科技界、文化界,甚至知识产权界的学者,往往把知识产权中的“知识”跟知识经济的“知识”混为一谈。

知识产权在英文中有两个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和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简称IPR)。

这两个概念不同,却统统被中国大陆的学者翻译成四个字:知识产权。而三个英文单词(Intellectual智力、Property财产、Right权利)的中文词意中根本没说知识,讲的是智力、智慧。

台湾的翻译是比较准确的,把IP翻译成智慧财产,把IPR翻译成智慧财产权。

“知识”的英文是Knowledge,指有公知性的认识、认知、学问、学识。“知识”由于其公知性,是不能产权化的。不是张三学了“牛顿三定律”,李四就不能学了。

台湾翻译的“智慧”是指用其非公知性获得与运用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运用得好才可能产权化。知识是死的,智慧才活的,死知识离开活智慧的使用一文不值。

中国有很多传说,说明中国人的知识比美国人丰富得多,比如“花木兰”。但美国人把“花木兰”,以及中国的国宝大熊猫都拍成动画片,在全世界卖钱。说明我们的智慧不如美国人。

可见,在知识产权制度下,智慧远远重于知识。中国人在接受新概念时往往习惯于顾名思义,很多人一见到知识产权就想当然地把它说成是“产权化的知识”。这是极其不准确的。

要准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本质含义,千万不要顾名思义,应该懂得: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法定权,而不是知识的法定权。

而且我认为,“知识产权”是个很不好的翻译,它一直在误导中国民众乃至高层领导人。

“专利”却是英文Patient的绝好翻译。专利制度就是通过公开发明换取垄断的制度。

英国是第一个实施专利的国家,把国王签发的独占权利证书称之为发明权利证书,“专利”Patient的特点是公开和垄断。在发明公开的前提下,保证了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的垄断权。

“知识产权”是30年前由中国大陆学者创造的;“专利”一词则是几千年前就有了。在古汉语里,“专利”一指专谋私利,二指垄断利益。

“自主创新”的误区

近些年来,“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说法在全国上下广为流行。

“自主”指自己能做主。“自主创新”的含义有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则表明,“自主创新”并不排斥别人的东西,也不等于当年提倡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自主。

“自主知识产权”指的是拥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独占权可多渠道获得:可以自主创新,可以花钱买,也可是他人赠送。“自主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

“自主创新”需要花钱。而许多中小企业无力承担高昂的研发费用。“自主创新”也要讲求成本。如果购买成本大大低于研发,何需“自主创新”?因此,企业不但要学会自主创新,还要学会购买、引进、合作。让知识产权为我所用,才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最高境界。

“自主创新”的成果不等于“自主知识产权”,换言之,创造并不等于拥有。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创造的成果不过是公知技术,人人可以无偿使用。只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成果才具有独占性,企业才能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独占性是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的特性,恰恰是它才能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因为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用不受法律保护的科技成果打击对手,防止别人模仿。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误区

“知识产权”是私权,张三拥有的,李四就不能再拥有。“拥有自主”是同一概念的重复表达。语言学上显得十分罗嗦。

“自主知识产权”的说法也是很可笑的。尽管“知识产权”翻译得不好,但其私权性质表明,任何“知识产权”都是“自主产权”。既然没有“非自主知识产权”,又何来“自主知识产权”呢?

“自主知识产权”大概是科技界提出来的,不是知识产权界提出来的。

科技界提出来的“自主知识产权”也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之一。如果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永远不可能改变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而科技界在“自主创新”成果得到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之后,为了突出“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就在“知识产权”前面画蛇添足地加上了“自主”二字。这大概就是全国上下广为传播的“自主知识产权”说法的由来。

如果要真正理解“知识产权”,“自主”二字实在是要不得的。

“知识产权”的价值

“知识产权”很有价值。据报道,iPhone手机只在中国生产,可是苹果公司拿走了58.5%的利润,中国人拿到了可怜的1.8%。相当于库克每天挣100多万美元,合人民币650多万元。名牌LV包一个卖好几万元,而生产LV包的皮革,每平方米就几十块钱。它们都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

知识产权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类文明、文化繁荣的标志,是企业的生命线。有作为的企业应该学会构筑知识产权壁垒。

比如商标的价值。可口可乐商标价值700多亿美元。美国一家公司吸取苹果公司在iPad商标上的教训,进军中国市场之前,在中国商标局注册了60多个商标。

专利的价值远胜于科技成果的价值。2009年,贵阳一家企业领导告诉我,他们公司已连续4年每天申请一件专利,是因为吸取了教训。他们的产品销往海外,在与外商合作中,为证明他们是中国技术创新能力最强的企业,曾出示过20多个获奖证书,包括在人大会堂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证书。外商看不懂:“技术先进与否是市场说了算的,你们中国政府凭什么说了算呢?”而我国的科技奖励制度是从苏联学来的,全世界保留科技奖励制度的目前大概只有中国。

他们赶紧拿出几张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证书,老外一看态度大变,合作非常顺利,一家外商甚至多付给贵阳这家企业200万美元,以示对其知识产权的尊重:“你们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标准是什么,你们通过什么手段得来的,我们既搞不清楚,也没兴趣搞清楚。你们能获得这些专利了不起,因为发明专利能不能授权,全世界是统一的标准。不该授权,就是用尽一切不正当手段也不可能得到授权。”

专利价值有时高于商标品牌的价值。这也是驰名300年多年的剪刀品牌北京的王麻子和杭州的张小泉倒闭的原因。它们是被1983年创立的广州阳江十八子打败的。阳江十八子大量申请专利,通过授权专利不断扩大市场,垄断市场,最终把王麻子、张小泉挤出了市场。这个例子说明,知识产权对企业都很重要,但是,专利才是企业,特别是创新型、技术依赖型企业最有价值的知识产权。

一家企业老总曾经问我:“商标、专利到底是什么关系?”我随口告诉他:“商标是你的‘名片’,专利是你的‘芯片’。”他说这句话让他恍然大悟。

http://blog.ce.cn/html/01/597101-1673569.html

5、互联网的专利侵权案例有哪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15日发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QQ商标争议行政案、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马爱侬仿冒不正当竞争案等数起涉互联网案件入选。
案例一 通信控制系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
【案情】
交互数字技术公司是名称为“用于码分多址(CDMA)通信系统的自动功率控制系统”的发明专利权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该专利权有效。中兴通讯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撤销无效决定,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无效决定。
【点评】
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可以用于判断诉争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如果现有技术落入诉争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则诉争技术方案不具备新颖性。在此基础上,为了判断新颖性而对比诉争技术方案和作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时,可以委托专利巴巴等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正向比较,而不是进行反向比较。所谓正向比较,是分析作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诉争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谓反向比较,是分析诉争技术方案是否具有现有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诉争技术方案不具有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或者说现有技术方案比诉争专利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更多,则认为多出来的技术特征构成二者的区别技术特征,因而认定诉争专利的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反向比较是错误的新颖性判断方法,应当予以否定。近年来,通信领域的专利纠纷频发,本案的审结对于通信领域的专利权保护与专利权有效性认定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特别是该案对专利新颖性判断方法进行了探索和明确,有利于专利授权确权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
案例二 “固定框架”专利权侵权案
【案情】
哈廷电子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下称哈廷公司)是名称为“固定框架”的发明专利权人。哈廷公司通过北京希格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希格诺公司)购买了由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贵公司)制造、销售的电连接器产品,哈廷公司认为该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约1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希格诺公司和永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永贵公司赔偿哈廷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合理支出15.97万元。
【点评】
技术特征如何划分是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中的重要环节,但是,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技术特征以及主题名称是否属于技术特征,是否对权利要求具有限定作用,在理论及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该案首先对技术特征的划分标准进行了有益尝试,从专利巴巴等代理机构代理人的角度,将专利技术特征的划分与实现发明整体技术效果的各个技术环节相联系。此外,该案还准确界定了主题名称的限定作用,认定主题名称本身并不属于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在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主题名称应当予以考虑,但实际的限定作用应当取决于该主题名称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本身产生了何种影响。该案裁决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其在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保护范围的确定以及赔偿数额的计算等方面都做出积极探索,既科学合理地界定了保护范围,制裁了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注意权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支持了权利人的合理诉求,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三 “QQ”商标争议行政案
【案情】
“QQ”商标(下称争议商标)由腾讯公司于2005年5月19日提出申请,核准注册日为2008年3月7日,核定使用在机车、汽车等商品上。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申请。2013年2月1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腾讯公司不服该裁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
【点评】
根据2001年施行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所有人通过宣传、使用,投入了人力、物力,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逐渐在商标上积累了商誉,这些都是商标所有人的无形财产,虽然不像注册商标那样可以获得专有性的权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而抢先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注册,即可认定其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在先商标的使用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
案例四 “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
【案情】
1997年5月21日,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经核准注册了“稻香村”商标(第30类),后注册人变更为北京稻香村公司。
2006年7月18日,苏州稻香村公司提出“稻香村及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在第30类。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北京稻香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被异议商标准予注册。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苏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
【点评】
此案是对两个具有历史渊源的老字号如何通过商标近似的判断来区分各自的市场的一个典型案例。苏州稻香村公司在本案申请注册的“稻香村”商标与其受让的在先商标,在表现形式上不同,反而与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稻香村”商标非常接近,从而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打破了能够区分的市场实际和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将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故不应准予注册。通过本案的审理,法院确立了对于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之间应当维护已经稳定的市场秩序,不得侵入对方商标权保护领域的基本规则。
案例五 嵌入式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案情】
微软公司发现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思壮公司)销售的汽车导航仪上使用了Windows CE 6.0计算机软件,认为合众思壮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对上述软件享有的著作权,遂将合众思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合众思壮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93万余元。
【点评】
嵌入式软件是一种嵌入在硬件中的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软件。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日益加强以及计算机科技的快速发展,嵌入式系统已经开始渗透到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但由于搭载嵌入式软件的硬件通常作为产品的零部件,而非单独作为软件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所以,权利人在维权中的取证过程相对于一般计算机软件案件更加困难。本案作为“第一起涉及车载导航中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侵权的案件”,确认了正版标签在嵌入式软件合法来源证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研究有关嵌入式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案例六 “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
【案情】
《李可乐抗拆记》由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李承鹏是该书作者。李承鹏指控苹果公司未经其许可,自行上传或与开发者通过分工合作等方式,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到苹果应用商店,并通过该商店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上述行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苹果公司赔偿李承鹏经济损失1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元。
【点评】
本案是“作家维权联盟”因苹果公司在其经营的App store(应用程序商店)上提供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应用程序而向苹果公司提起的系列维权诉讼之一。最终,法院认定苹果公司是App store(应用程序商店)的经营者,应用程序商店是一个以收费下载为主的网络服务平台,并且在与开发商的协议中,约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苹果公司应对开发商的侵权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苹果公司在可以明显感知涉案应用程序为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合理措施,未尽到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其行为构成侵权。在当前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各种新的网络平台经营模式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本案的审理对如何界定平台服务商的行为性质、责任,具有一定借鉴和指导意义。
案例七 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
【案情】
2013年5月,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已故著名学者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公告。钱钟书遗孀杨季康(笔名杨绛)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诉讼,认为李国强和中贸圣佳公司构成对其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侵犯。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中贸圣佳公司和李国强停止侵权、赔偿杨季康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赔礼道歉。
【点评】
此案不仅因涉及著作权、隐私权以及物权等多项权利的认定,颇具代表性并广受关注,而且还对拍卖公司因从事拍卖活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和规范,特别是拍卖公司在拍卖活动中,除应依据拍卖法就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归属、委托人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查,并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外,对于负载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拍卖标的,还应对相关著作权权利归属、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权利保护等情况进行审查,以履行拍卖法所赋予拍卖人的法定义务。此案的审结,明晰了拍卖者的法律义务,规范了拍卖市场秩序,对维护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具有积极的意义。
案例八 《推拿》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毕飞宇系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8年9月出版该小说。2009年7月,毕飞宇将电视剧改编权独家提供给中融公司。2010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将其获得的授权转让给禾谷川公司。2011年1月,禾谷川公司委托陈枰为文学作品《推拿》的电视剧改编编剧。2013年4月,陈枰与西苑出版社就陈枰版《推拿》(上、下册)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同年6月,该书出版。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以陈枰版《推拿》的出版发行行为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图书《推拿》;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图书《推拿》;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14万元;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00元。
【点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故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规制商品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授权,而不是规制商品创作过程中的授权。本案中,陈枰和西苑出版社仅具有改编作品的授权,并不具有出版改编作品的授权,也就是说不具有将相关改编后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场、作为图书商品流通的授权,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图书出版市场存在的授权混乱、权利意识淡薄、诚信缺失等现象。通过本案的审理,有利于当事人规范其行为,也对整个图书出版行业的合法规范经营发展提出了指引。
案例九 马爱侬仿冒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马爱农在翻译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1月4日,新世界出版社与北京兴盛乐公司就出版《爱的教育》等13本图书分别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作者的署名为“马爱侬编译”。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发行了上述13本图书。这些图书的封面、书脊、扉页及版权页上均署有“马爱侬 编译”,版权页上同时还署名“作者 马爱侬”。马爱农认为新世界出版社仿冒其姓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新世界出版社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新世界出版社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并判令新世界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
【点评】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仿冒他人姓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字面上看,该条似乎不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情况。但从反仿冒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目的出发,本案扩张解释了上述规定,将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行为也认定为上述规定所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本案还探讨了出版者出版仿冒他人姓名的图书时的注意义务问题,提出了出版者在出版发行图书过程中应当对作者署名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对于作者笔名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对作者真名的注意义务,并以此作为出版者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这对于规范出版者的出版行为,防止仿冒他人姓名的图书的出版发行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十 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合一公司)经营优酷网,主要以两种方式向用户提供视频播放服务,一是“广告+免费视频”服务,二是向收费注册用户提供无广告的视频服务。合一公司发现猎豹浏览器通过修改并诱导用户修改优酷网参数,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遂起诉要求金山网络公司等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消除影响,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金山网络公司、金山安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等。
【点评】
目前,“广告+免费视频”服务模式是国内外视频网站普遍采用的商业模式,包括优酷网在内的视频网站确实存在贴片广告过多、过长,无法跳过的问题,市场上部分消费者对此颇有微词。但商业模式的优劣理应由市场选择决定,而非由其他经营者以破坏性手段,采取“丛林法则”竞争方式进行评判。本案是我国首例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表了互联网行业内容服务提供者与技术服务提供者的生存边界之争。国外也存在类似的纠纷,但未形成生效判决。本案裁判不仅法律意义重大,而且广受互联网行业关注,社会影响巨大。法院判决重点阐明了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的不正当性在于商业模式利益应受法律保护,除非存在更优越的可替代之模式,他人不应以该模式存在缺陷而借中立技术之名破坏该商业模式,损害该商业模式经营者的可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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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C World评出科技界最著名5起专利诉讼案,都有那些啊?

以下是PC World评选出的科技界最著名的五起专利诉讼案:
1、谁才是图形用户界面的发明者?苹果?微软?还是施乐?
这看起来是一件陈年旧案,因为微软发布的首款成功的图形用户界面操作系统Windows 3.0已经面世近30年了。图形用户界面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创意,但它到底是谁发明的呢?针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专利权,苹果、微软和施乐展开了连环诉讼战。
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认为,发明图形用户界面的不是微软,而是苹果。市场调研机构Insight 64的资深半导体行业分析师南森·布鲁克伍德(Nathan Brookwood)表示,当年乔布斯参观施乐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时看到了一款早期的操作系统版本,之后产生了图形用户界面的创意。
不管这种说法是真是假,苹果于1988年将微软告上联邦法庭,称微软的图形用户界面设计侵犯了苹果Mac操作系统的专利权。然而不久之后,施乐又将苹果告上法庭,指责苹果偷窃施乐的创意。
在经过长达六年的诉讼和上诉之后,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苹果和施乐的起诉。苹果的起诉被驳回的原因是,苹果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施乐的起诉被驳回的原因是,该案件拖延的时间太长。
2、SCO起诉Linux剽窃UNIX代码:一场闹剧。
2003年初,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SCO做出了一个震惊硅谷的宣布:开放源代码的Linux操作系统剽窃了UNIX系统的代码。
此案可追溯到1993年,当时Novell斥资3亿多美元收购了UNIX系统实验室,后者拥有UNIX版权及许可证。两年后,Novell将UNIX业务出售给SCO。之后,这笔交易是否包含了UNIX代码版权的出售就成为争议的焦点。
随后,SCO发起了一系列诉讼,首先将IBM告上法庭,要求IBM支付10亿美元的侵权赔偿金。之后,Novell、红幅和戴姆勒-克莱斯勒先后成为SCO的被告。
然而,2007年8月10日,美国法官判定,Novell拥有UNIX的版权,SCO应向Novell支付250万美元补偿金。当年9月18日,SCO申请了破产保护,12月27日被纳斯达克摘牌,这场闹剧也以这样的方式收场。
3、黑莓制造商RIM遭起诉,6亿美元了解官司。
原本很少有人知道美国弗吉尼亚州还有一家叫作NTP的公司,然而,2001年这家公司将著名的黑莓手机制造商RIM告上法庭,称RIM侵犯了包括无线电子邮件技术在内的多项NTP所持有的技术专利,并索取5300万美元的赔偿。
如果本案就此结束,那它也就是又一起侵犯专利案件而已。之后不久,又一位法官判定,RIM的黑莓数据网络同样侵犯了NTP的专利权。当时很多人担心黑莓手机的命运将就此终结。幸运的是,RIM与NTP达成和解,RIM向NTP支付了6.15亿美元,成为科技专利诉讼案中和解费用最高的案件之一。
4、英特尔芯片设计遭起诉,殃及惠普等PC厂商。
英特尔和一家名为Integraph的电脑芯片开发商于1997年卷入一场马拉松式的专利诉讼战。Integraph指责英特尔侵犯了其Clipper芯片的专利技术,并要求英特尔赔偿3亿美元。另外,Integraph还指责英特尔的VLIW微处理器指令组设计侵犯其专利,英特尔最后赔偿了2.25亿美元。Integraph通过这两起诉讼案获得了英特尔的5.2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
使问题进一步复杂的是,包括惠普在内的电脑生产商也被卷入其中,因为这些电脑生产商都从英特尔购买了涉及侵犯Integraph专利的芯片产品。最后,这些诉讼案都达成和解。
5、微软Word遭起诉,巨人做出让步。
或许世界上没有哪款软件比微软Word更为普及。因此,当一家名为i4i的加拿大公司针对Word侵权提起诉讼时,全世界都震惊了。
这家总共只有30名员工的小公司称,微软Word中的XML功能侵犯了其专利技术,并要求法院禁止微软Word在市场销售。2009年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判定,微软Word软件侵犯i4i专利技术的事实成立,对微软处以2.9亿美元的罚款,并要求微软在60天内停止销售侵权的Word版本。
微软对该判决存在异议,并将此案上诉至美国上诉法院。2009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微软的上诉请求,并禁止微软销售包含侵权代码的Word软件。该判决已于2010年1月11日正式生效。随后微软表示,将移除Word 2007和Office 2007中的部分代码。
尽管微软Word并未遭到完全封杀,但微软也被迫对Word程序做出改动,向i4i做出让步。

7、专利查询不得不了解的系统——专利之星检索系统

专利之星检索系统能使企业明晰世界专利的动态、避免重复研发与资金浪费,任何个人和企业在申请专利前都应认真检索自己的想法是否已经被别人实现。所以,专利之星专利检索对于企业的成长,对于全球生产力的节省与提高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专利查询不得不了解的系统;;专利之星检索系统专利之星检索系统是在我国第一个专业专利文献检索系统CPRS的基础上,经过改进和优化而成的全新多功能专利检索系统,于2012年7月已经上线对外服务。提供专利检索服务为主,结合统计分析、机器翻译、定制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专利信息服务系统。系统收录了全球98个重要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文献及相关信息,是全球专利数据收录最完整的系统之一。专利之星检索系统包含中国及世界专利检索功能、专利下载功能、专利翻译功能、专利分析功能、专利定制及自定义专利库功能,现以检索网站的模式对公众服务。专利之星检索系统提供包括简单统计分析功能及高级统计分析功能。分别在总体趋势、区域、申请人、发明人、技术分类、专利类型上进行二维或三维统计,并进行分析统计,生成多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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