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宗旨
1、专利法的主法宗旨
就是专利法的第一条。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2、专利法的主法宗旨是什么
专利法的宗旨: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3、专利法的主法宗旨?
专利法的宗旨: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是指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权利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专利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或独占性,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专有或独占的权利。
2、地域性,在某一国家依照该国专利法取得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受该国法律的保护,在其他国家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得到他国的保护。要想在其他国家也得到专利保护,必须依照该国的法律向该国申请专利,取得该国的专利权。
3、时间性,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一旦期限届满或者因出现法律规定的提前终止事由而被公告终止,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即行消灭,该项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产,任何人均可无偿利用。
4、法定授权性,专利权不是基于发明创造的事实自动产生的,而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批准授予的。
二、鼓励发明创造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享有专有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自行实施专利取得收益,也可以通过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取得许可使用费,还可以用专利权作为投资取得股权,当然也可以通过转让其专利权而获得转让费。总之,通过专利法所确立的专利制度,使得那些具有实用价值和经济意义,被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成为专利权人的财产权利,专利权人可以依此在经济上得到利益,这对于鼓励发明创造,调动人们开展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资金、人力投入发明创造活动,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三、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专利法对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专有权,他可以通过自行实施其专利而取得收益,也可以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过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而取得被许可人支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2.在法律保护下的专利技术公开,是专利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将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内容,按照清楚、完整,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的要求,写成说明书,提交给专利管理机关,并由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公布。由于有了这项法定的公开制度,可以实现有关发明创造信息的全社会共享,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这一途径查到所需要的技术,对已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及时与专利权人联系,取得使用许可,从而有利于发明创造得到推广应用。
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4、专利法的核心是什莫
专利法的核心宗旨是: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法第一条就明确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首先是鼓励创新,让大家都去发明创造,然后用专利权将将这些技术保护起来由发明人处分,发明人有利益就有动力。也是将全世界优秀的技术放在同一层次的平台上,让大家学习和改进。
设置年费阶梯,逐年增加年费,设置专利权保护年限,这些都是为了让这些好的技术,好的发明早一天进入公知领域,即是进入非保护领域大家一起用。
5、实施专利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要结合实例)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这句镌刻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大门前的林肯总统的名言,形象地提示了世界专利制度建立的宗旨。专利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发明创造人对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激励技术创新,以此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专利制度赋予发明创造人一定期限的独占权,也就是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独占的,排他的专有权,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垄断权。基于这种垄断权,会出现两方面问题:
一方面,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这一垄断权,基于其利用专利权而享有的垄断地位,为了追求垄断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往往会滥用其权利,故意不实施专利或拒绝许可,从而限制专利技术的市场推广应用和传播,甚至阻碍技术的进步,侵害他人权利乃至妨害社会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专利技术是对现有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其的推广应用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而专利的垄断性却在客观上限制了其推广应用,因而在许多情况下,专利制度也会损害到公共利益。
由此,对专利权保护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强制许可制度正是应对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专利权滥用行为,由于专利权滥用很大程度上就是表现为权利人利用独占权而对他人在“获取”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产品上设置了各种不合理的障碍,如各种形式的(单边的、有条件的、联合的)拒绝许可、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而又拒绝许可等,于是,针对种种拒绝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知识产权有效利用的滥用行为,强制许可自然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项法律措施。而在公共利益方面,专利权的垄断性限制了专利技术的推广,从而在某些情况下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强制许可可以通过强制性地许可他人实施,迫使专利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因而,强制许可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综上,强制许可的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规制专利权滥用和维护公共利益。强制许可制度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专利制度的宗旨,即促进技术革新和社会经济发展不被歪曲起着重要的作用
6、专利制度的作用,专利法是如何体现的
1、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专利法。
2、专利法所赋予的专利权其实质意义在于
技术创造或者拥有人以向社会公开该技术换取在一定时间内享有法律赋予的独占权利
3、专利权利的效力和作用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获得条件
是否获得该权利取决于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
7、知识产权的宗旨
胡锦涛在政治局第三十一次学习会上讲话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要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这明确道出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根本宗。
历史的发展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正是以公共利益为基本宗旨而建立的。美国法律制度的奠基者之一的杰弗逊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真正目标并不是以个人的商业利益为核心的,而是使“创造性成果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共财产,为任何人自由利用。” 对于商标这样的区别性标记的保护,他同样认为,那是为了使社会公众免受欺骗,减少选择困难这样的公众利益。时至今日,美国法院仍然认为:“与专利法一样,版权法将对所有人的奖赏作为次要考虑,奖励作者或者艺术家是为了促使其将创造性成果奉献给社会。”我国《专利法》确定的专利权保护的基本宗旨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其中,“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等等表述都表明了公众利益是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现在极有影响力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更是确认,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公众健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知识产权制度又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激励个人创新来实现公众利益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要保护创新者在市场上获得利益的机会。通过这样的利益分配,使投资创新者和投身创新者的投资和付出得到回报,使社会创新事业得以延续。创新从来都是艰苦的事业,其艰苦不仅在于创新过程所需要的复杂的智力劳动,更在于创新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个高风险的活动。历史经验证明,不尊重智力创造、不能充分利用智力创造,知识得不到广泛传播,一个社会就难以进步和发展。而知识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对创新成果的保护体现了对智力创造活动的获得精神和物质回报权利的充分尊重。实践还表明,创新事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事业,多数的创新成果并不能变为商业利益,创新从来都伴随着无数次的失败。因此,面对创新,我们难免畏首畏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制度,就不能激发更多的人勇敢地投身创新,创新型国家建设就无从谈起。
显然,知识产权保护与公众利益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对于创新者合理利益的保护,就不能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就难以使创新成果得以迅速传播,更难以形成生产力,因此,公众利益就无法得到更好实现。同时,和任何其他制度一样,知识产权制度也必须建立在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终目标必然是社会福利的整体提高。如果知识产权制度不关注公众利益,不是为了实现公众利益,那它就没有生命力,不会为社会公众所支持,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和可能性。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的重大意义,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严格保护创新者权益为基础,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的前提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首先,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保护创新来激励创新,就必须使创新成为实现商业利益的基本前提。而要使创新成为商业利益的基础,就必须破除垄断,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创新才能不断涌现。而要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我们就要致力于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其次,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意味着诚实信用,意味着最大程度地消灭假冒伪劣,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公众免受欺骗,意味着创新产品、优质品牌能够实现商业利益。再次,只有通过市场公平交换,才能使创新成果效益最大化,使创新者受到法律保护的成果实现经济利益,使社会公众通过市场购买到价格合理的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
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众利益关系的关键是处理好创新者与创新成果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创新的目标是形成生产力,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必须与商品化过程紧密结合。因此,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护公众利益关系特别要处理好创新与创新成果商品化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其中,通过市场机制使技术产品成为公平交易的商品是处理好这一关系的核心。这首先意味着创新者的创新成果必须受到严格保护,否则创新成果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商品;这还意味着创新成果作为商品必须通过公平交易的方式实现商品化,否则,就可能出现权利人滥用权利、垄断市场或者创新成果使用者仿冒知识产权、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情况,我们就不可能实现上述目标;这还表明创新成果作为进一步创新的基础,其权利必须受到一定限制。
当前,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首先就是要保护好知识产权,不断提高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水平,使创新者能够在市场上充分实现合理利益。同时,要特别关注创新者利益与创新成果的分享问题,大力解决好创新成果商品化中的利益平衡,坚持把公众利益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宗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宗旨,从根本上维护公众利益,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祝你开心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