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专利
法律分析:1.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擅自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的。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擅自实施专利,或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
3.软件专利侵权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如何保护软件专利?
目前,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又是另一方面,那么应该如何保护专利权呢?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总之,专利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权利受到损害时,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享受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加大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3、软件能申请发明专利吗
法律分析:软件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专利的条件是要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只要满足这三个条件,并且没有被其他人申请过,就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用,然后等待审核通过就可以拥有专利权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软件产品如何申请专利?
您好!软件本身不是专利保护的客体,其属于一种智力活动但满足两个条件后软件即可申请专利!1.您的软件产品有硬件做为载体,则该产品可申请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2.您的技术方法能在生产中解决某些技术问题,即可申请发明专利!谢谢!
5、软件专利指的是什么?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但是,软件专利的撰写要求比较高。根据审查标准的要求,软件专利可以写成产品也可以写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写成哪种形式,在突出该方案的创造性方面都是比较难处理的环节,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不限于):
(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
(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
(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软件是属于第(3)类。关于专利的保护办法,可以详见《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6、软件专利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软件专利属于发明专利的一种。
而发明专利的申请的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受理通知书,再进行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后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7、软件专利指的是什么?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但是,软件专利的撰写要求比较高。根据审查标准的要求,软件专利可以写成产品也可以写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写成哪种形式,在突出该方案的创造性方面都是比较难处理的环节,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不限于):
(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
(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
(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软件是属于第(3)类。关于专利的保护办法,可以详见《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8、如何进行软件专利的申请?
软件如何申请专利 一、软件一般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制度已有几百年,但是计算机软件却是在上世纪60年代才出现的,作为一种新型的智力产品,用什么方式进行保护,在世界上引起了20多年的争论。美国刚开始适用专利法保护,1972年菲律宾率先将软件列入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美国在1976年、1980年两次修改著作权法,确认计算机软件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都规定将计算机软件列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当然也有的国家综合著作权和专利法的内容制订独特的软件保护制度,但是用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基本成为通例。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直接将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的一个类型加以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也是根据著作权法来制订的,可见在我国计算机软件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由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限定,使其对某些作品的保护显得非常的苍白。例如广告用语,非常简短的一句话,可能只有三五个字,就能高度简练表达一个思想内容,而且朗朗上口,让人印象深刻。这种表达形式更多的是体现出创意。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只保护表达形式,那么其他人很容易模仿这个创意,改换其他词语,达到同样的效果。创意的模仿为同行业不耻,但是这并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这是著作权法的尴尬。 一般软件的开发都要经过这样三个大的步骤,1、功能限定,2、逻辑设计,3、编码。我们拿专为单个用户专门编写的专用软件来举例,系统分析员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分析,那些功能有现成的技术方案,那些技术是不成熟的需要组织人员进行攻关,编写好文档后,再交程序员进行编写源代码。这个具体的过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统分析、结构分析、编写源码、测试等必经的过程。那么在这个智力创造过程中的智力成果至少有两个:1、技术方案,2、源代码。软件更体现智力成果的是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包括组织结构、处理流程、算法模型和技术方法等设计信息,这种技术方案凝聚了科学知识,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掌握了这种技术方案,编写代码程序则是比较初级的技术工作,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水准。而且客户关心的是软件功能是否足以解决特定的问题,对软件的编码是否具有独创性并不感兴趣。 根据法律规定:软件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内容主要是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程序是一些直接或间接用于计算机以取得一定结果的语句或指令,是由计算机语言组成的符号系列,就是所谓的源代码。软件的文档含义比较广,法律规定的文档包括软件的使用说明等,这完全就是一篇文字。而软件内容文档可以理解为编写源代码的提纲,好的文档甚至相当于源代码。也有很多个人开发的软件,是不写文档的,这样软件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就是源代码。源代码非专业人士不懂是什么东西,其实可以看成是一篇文章,只不过文字是专门的计算机符号语言。根据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更能体现智力水平和软件价值的技术方案被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这是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所在。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是非物质性的精神财富。软件编写也是高度的智力创作过程,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原理,应该将其全部智力成果纳入保护范围之中,而不应该只保护其中的一部分。 三、软件的可专利性 《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为:“是指科技开发者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有两种,一种是产品发明,一种是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技术方案。方法发明是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软件产品符合方法发明的要件。 发明专利取得的实质条件为“三性”: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的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能够在工业上的应用并有实际利益,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从发明专利取得的三性上来判断,很多软件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 四、著作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区别 1、保护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法保护形式,专利法保护创意思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软件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的创新可以申请专利,适用《专利法》来保护,著作权法侧重保护精神权利,专利法更适于经济权利保护。这样两者结合使软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 2、取得保护的条件不同 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取得的时间以开发完成的时间为依据,一完成即自动取得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软件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的审查,无论软件源代码的写得如何,即自动取得著作权/版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要获得专利权,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还需要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是否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再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3、保护的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为二十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但是受保护是在申请审批取得专利权之后,发明专利申请的手续比较烦琐,从申请到取得专利权证书一般要3年左右的时间。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为50年,从开发完成之日起就受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在获得专利权之前已经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申请专利并不影响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专利的审批。 五、软件专利保护的趋势 尽管软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在世界上还存在激烈的争论,反对者认为无限的专利只会影响创新的努力。争议归争议,但是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重新修改了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可以认为目前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软件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而是更多关注和讨论软件发明的具体判断标准,即专利审查的第二道门槛:专利三性的问题。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对欧盟软件专利指令进行的有争议的修改,为在欧洲广泛申请软件专利铺平了道路。 欧洲各国已经授予了多达3000万项(该数据来自网络,未经核实)各种软件专利,光是一个网上购物就已经有了20多个专利。某些软件一旦被授予专利,程序员们就很难绕得开,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专利雷区,只有支付专利费才能开发软件,所有的公司将必须为其软件产品提供专利许可费用,这些公司仅仅依靠专利许可证的发布就可以获得盈利。 我国的企业一向知识产权意识淡泊,不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加入世贸后,被国外的公司挥舞知识产权的大棒打得晕头转向,如果还不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出现类似国外的大型企业在专利之争中占优势地位的情况。 我国也开始讨论软件的申请专利问题。1993年专利局(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新的《专利审查指南》,给予软件以专利保护的条件有所放松。其中列举了可授予专利权的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的申请范围。我们可以看到有的软件公司开始为他们开发的软件申请专利,据说瑞星公司在国内外申请了至少六项专利。
9、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是什么?目的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保护期限的不同,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是什么一、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是什么?1、目的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2、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3、保护期限的不同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软件产品登记保护期限为5年。软件产品登记的程序是先有著作权证和相关营业执照外加测试合格证书才能进行产品登记。著作权是你的权属所在,是软件开发完后可以自动或法律上登记程序而得到。二、软件产品登记是你具有了三证后,具有了软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法律凭证。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2、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互联网技术对于我们生产生活还有各方面都有非常大的影响,不仅适用于我们的科技方面,还涉及到医学,法律生活的各方各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互联网的发展也带动了软件技术的发展,所以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等应该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