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缴费信息补充银行
1、专利年费怎么缴纳?有哪几种方式可以缴费?
专利年费最常用的缴费方法就是直接到专利局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填写表格时要仔细认真,不要填错,以免造成缴费失败。下面我们来具体的看一下都有哪些缴费方式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1、在线申请缴费。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官方网站,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缴纳专利费用。
2、直接到当地的专利局进行缴纳。直接向专利局或其代理机构缴纳专利费用,这是目前采用最多的方法,不过它有一个缺点,就是要在工作日时间去进行缴费,通常周六周日是无法办理的。
3、汇款缴费。专利费用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专利费用时,应在汇款单的附言栏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费用名称或简称。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提醒大家注意,那就是专利年费如果逾期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专利局对滞纳金的规定如下:
1、超过1天至1个月(含1个月),只需缴纳年费,不必缴纳滞纳金;
2.逾期超过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5%;
3、逾期超过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10%;
4.逾期超过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15%;
因此,专利权人申请授予专利权后,应当在每年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专利年费,尽量不要逾期。下一年度年费应当在一般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但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或支付金额不足,可在年费到期后6个月内返还,同时支付相应金额的滞纳金,否则专利权丧失!切记!
2、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怎么交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收取标准如下:
1、1到3年每年600元;
2、4到5年每年900元;
3、6到8年每年1200元;
4、9到10年每年2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3、授权阶段如下: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等登记手续;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到3个月左右。
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为:
1、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2、通过银行,网上银行或邮局将年费足额汇入专利局指定的帐户;
3、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主页面,单击银行补充缴费信息填写或邮局补充缴费信息填写;
4、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5、核对刚刚所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3、专利缴费时没有补录信息怎么办?
补录时间滞后,所交的费用不会退回,只是缴费日期已你补录完整信息的时间为准。
审查指南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
银行或邮局汇款,通过信息补充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窗口当面缴费,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4、专利年费已银行汇款,补充信息已成功,什么可以确认已缴费完成
专利的年费,抄现在你已经发到了银行的袭汇款里面,补充的信息也已经成功了,我们的专利部门需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审核以后将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扣除您的费用,也就是缴费成功了,大约也就是需要18天左右。
5、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
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为:
1、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2、通过银行,网上银行或邮局将年费足额汇入专利局指定的帐户;
3、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主页面,单击银行补充缴费信息填写或邮局补充缴费信息填写;
4、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5、核对刚刚所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6、专利年费银行转账不记得备注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1、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7、专利费用补充缴纳系统怎么操作?
当日银行汇款后,当日或者第二天登陆补缴系统补充缴费信息即可,不要错过时间了
8、专利缴费必要信息填写不全怎么补充?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1、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网址为http://fee.sipo.gov.cn。同时网站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还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9、专利缴费怎么交
专利申请费怎么交,缴费要注意什么事项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大部分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可使用简称。缴费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缴费要注意什么事项
1、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2、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避免因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丢失,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通过邮局汇款的,一个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一笔汇款。
3、缴费人通过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补充。超过这个时段所补充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
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以专利局收到正确信息之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采用传真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真后还需再次拨打传真电话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