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独立权利项是什么
1、什么叫专利的主权项和从权项,别人利用了从权项里的一个属于侵犯专利权 吗
1、从权项的作用是更加详细的缩小解释保护范围。如果仿冒产品的技术与专利产品主权项不同,就不能称为仿冒产品。从权项的作用是帮助主权项更加精确地确定保护范围。
2、这个问题可以看功能等同代换和故意变劣等方面的解释来判定否对专利产品构成侵权。
2、关于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请专家赐教,谢谢!
1)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的目的是不同的。 独立权利要求是要求防止别人侵你的权的。 而从属权利要求是防止万一你侵了别人的权利时(或者说:后来发现你的独立权利要求不成立的时候),你好退一步,退到哪里呢??退到从属权利要求那里。也就是说,只要你的独立权利要求成立,并且有效,那么,你的十条或者八条的从属权利要求都没有用。 不要把这两个目的弄混淆了。 2)所以,你一定要从一大堆各种必要的连接,结合中,寻找出一个最关键的点,绕不过去的关键点,离开这个关键点,这个专利就无法实施的关键,作为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越少越好,越简单越明了越好,这样,保护范围才最宽。相反,独立权利要求写得越多,越详细,保护范围反而越窄。 3)其他的,可作为从属权利要求。 4)如果你觉得你的专利产品一共有十个关键点,而且,每一个关键点都不能忽略,都是绕不过去的。无论绕开哪一个关键点,专利都无法实施。而且这十个关键点,都是前人没有发明的,都是创新的,那么,你应该就这个产品,申请十个专利来保护,每个专利保护一个关键点,而不是企图用一个专利来保护十个关键点。
3、申请专利时,权力要求的项数指什么
权利要求的项数,就是请求保护专利权利的项目和数量。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有多项(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获得批准后,专利局是按照每年每项权利进行收费的。
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4、简答题:专利权包括哪些权项?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专利权人的人身权利是指专利权人为发明人时,其本人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这种人身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不因专利技术的转让或者其财产权的转让而消灭。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权人主要享有以下财产权利:(一)专有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二)转让权;是指作为一种财产权可依法转让。(三)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四)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专利中的独立权利要求是什么?
独立权利要求中是实现该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就是实现专利要达成的技术效果所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
6、关于专利法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给我举个例子、谢谢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由二部分构成,即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前序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以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与一份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所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其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对被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也应当由二部分构成,即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
引用部分应当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特征部分应当写明该从属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被引用权利要求基础上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所包含的技术特征,不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术特征,还包括它所从属的那个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一项从属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必定小于它所从属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6)专利独立权利项是什么扩展资料:
属权利要求有三大作用,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在撰写过程中避免很多未来潜在的问题。
作用一:申请阶段的作用,仅限于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在进行实质审查时,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性,审查员将审查从属权利要求,不需要申请人修改独立权利要求。这样做,就节省了审查顺序,为审查员和申请人都节省了时间。
作用二:诉讼阶段的作用。
从属权利要求由于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因此保护范围更窄,而同时,保护范围也就更加明确具体。在专利诉讼过程中,侵权者有可能以独立权利要求笼统宽泛的借口逃避责任,而从属权利要求的存在将使法官更容易判断侵权责任。
作用三:专利无效阶段的作用。
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国家规定,无效程序中仅允许三种修改方式,1.合并权利要求,2.删除权利要求,3.删除并列技术方案。很明显,如果没有从属权利要求,那么独立权利要求只有一条则很可能被宣告无效。如果存在从属权利要求,则有退守的余地,使专利权更加稳固。
7、关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请专家赐教!
独权1可采用上位概念,如动力传动部分。专利申请文件是法律文件,独权1,从属权利要求,说明书都很重要。提交专利申请不仅要授权,还要获得合适的保护范转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授权后还要保持权利稳定,不易被无效掉。最好委托代理机构。可在网上查华顺港。或电话前四位6328,后四位1039
8、发明专利申请独立权的要求?
首先,楼主所谓的“发明专利申请独立权”我想应该指的是独立权利要求。根据回我国答相关专利法的规定可以知道,一份专利最重要的是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仅对独立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其次,所谓独立权利要求必须对一项发明创造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记载解决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
再者,独立权利要求如果涉及到产品又涉及到方法等等的,独立权利要求还可以有多个,特别是化学方面的发明专利!
最后,独立权利要求就得要记载解决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
这些信息希望对你有用!
9、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1.权利要求书中当然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
2.一份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以最宽的为准的(独立权利要求),写了从权不是意味着范围只有从权那么大;
3.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独权范围过宽,而是为了防止申请过程中独权保护范围过宽而被驳回(被审查员找到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此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可以把更为下位的从权(范围小,方案更具体,更不容易被驳)上升为独权。审查过程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多准备点筹码总是好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涉及无效,只能在很有限的方式内对权利要求做改动,没有从权,你就被动了;
4.如果仅仅是独权范围过宽,从权没问题,那么只能是部分无效,而从权是有效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写从权的一个原因,如果这时候你没有从权,那么你的独权被无效就相当于整个无效了,有从权的话还可以有机会获得相对小的范围的一个权利,总比没有的好,而且谁也不能说范围小了就没有用了,有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5.接上所述,权利要求的无效是一条一条分析的,因为每个权利要求的范围(技术方案)是不一样的,包含的技术特征也就不一样,独立权利要求包含特征最少,最容易被无效,从权相比多了特征,所以面对一样的对比文件,能无效独权不一定能无效从权。
10、什么是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也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由此可见,专利权的大小和范围是由权利要求书决定的。”作为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权利要求书,其撰写质量对权利人而言至关重要。权利要求书中应当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还可以包括从属权利要求。实施细则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专利申请人必须明白,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所谓必要技术特征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是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区别于所有在先技术方案的发明点以及专利授权后可以得到保护的范围。从属权利要求是跟随独立权利要求之后,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或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的下位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改进,本身必定落入独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但通过增加新的技术特征进一步优化和限定独立权利要求。因为从属权利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中阐述的技术的优化方案和进一步限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必然比从属权利要求宽。侵犯从属权利要求就必然侵犯独立权利要求,而侵犯独立权利要求未必直接侵犯从属权利要求。然而从属权利也有自身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独立权利要求万一被宣告无效时可以被提升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比如一个专利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移动电话。审查员发现在此之前已经有可独立使用的无线电话,该独立权利要求丧失了新颖性。但是同一专利申请案中有一个从属权利主张保护的是带摄像头的移动电话。假如在此之前确实没有手机装配过摄像头,申请人可以通过放弃原独立权利要求,把从属权利修改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从而维持专利申请案得以通过。这就是从属权利的妙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