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检具专利
1、什么是注塑模具
注塑模具设计就是用于注塑成型的塑料模具。注塑模具需安装在塑料注射机上使用。一般包括7个部分:
1.
浇注系统;
2.
合模导向机构;
3.
成型零部件;
4.
排气机构;
5.
产品推出及复位机构;
6.
侧抽芯机构;
7.
模具加热或冷却系统;
注塑模具设计就是根据塑件实际情况,按上述结构进行设计。设计出能实际生产出满足使用要求且复合塑料注塑加工工艺的注塑模具。
2、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什么呢?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
1、外观设计。即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和实用新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3、成套产品如何申请外观专利?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为了获得专利权,其中每件产品的外观设计都应当具备授权条件,如果其中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不具备授权条件,那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对于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只要组件产品整体具备授权条件即可。
4、申请专利是不是要有成型的产品呢
如何申请专利
一、我国专利的种类和定义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三、申请专利前的准备
学习和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如何申请和取得专利。同时,也应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持和实施专利等。
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申请人至少应当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因为专利文献包含了国内外最新的技术情报,又有比较科学的分类方法,也可以请专利事务所人员代为检索。
注意保密。不要在专利申请前以出版物、会议、销售、展览等方式将申请内容公开,以免丧失新颖性。
四、申请专利的途径:
专利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事务所)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的,应签署专利代理委托书,提供必要技术资料。专利代理机构负责对有关资料保密。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的资料:
发明创造的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对现有技术的状况(包括原理、结构、用途等)进行评述,主要指出同类技术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或不足之处。
发明创造的任务或目的: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出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创造的内容:描述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构思,指出其具体的结构组成、连接关系、功能作用等。
发明创造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附图:结合本技术方案的结构示意图、电路原理图、框图等,图中一般不要出现文字,各部件或构件用数字编号。
实施例:描述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方式。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供的资料:
产品的实物或产品设计的图片、照片。图片或照片应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和立体图(使用状态参考图),而且要符合下列要求:
照片必须是黑白照片,图片必须用绘图工具绘制;
图的尺寸应不小于3X 3厘米,不大于19X 27厘米;
各图片或照片的比例必须一致;
图片或照片不得有商标和文字;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要提供彩色照片。
此外,申请人应提供: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参考资料:http://www.ipsoon.com/zhli/HTML/19278.shtml
5、我想申请的专利是:一种X产品及制造方法,而其中用到的模具也是我发明的,不是现有技术,我该怎么申请?
自己申请不懂专利法 ,保护范围小; 没有和知产局的审查员打过交道,授权率不高;
全国的专利都是到 北京知产局 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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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道专利号怎样查询专利
方法如下:
1、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专利网”网站
2、点击右边的专利检索版块的“高级检索”
3、键入你知道的关键词,如专利号 或者 专利名称,点红色的检索按钮
4、得到所有相关专利检索表单,选择一个专利进入该专利具体的扉页面
5、如果提示安装插件,则按要求安装否则无法浏览说明书
6、点击专利号下方的说明书按钮进入说明书页面,即可浏览具体内容
7、点击最上排的保存按钮选择下载路径,选择确定即下载成功
7、专利号:2012105858908
发明名称:一种葛根丰胸茶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的撰写: 为尽可能的避免与现有技术相冲突,一般递交申请之前应进行针对性的专利检索,确定所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内容包括: 请求书;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权利要求书(独立权利说明书、从属权利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 b. 外观设计专利内容包括: 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的简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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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产品专利权的问题
仅有国内专利是无法在国际上受保护的,要想在国外受保护许申请国外的专利,途径请见以下介绍:
申请国外专利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
2、PCT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管理。其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目前已达178个。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3、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出申请,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不支持优先权。
4、通过地区条约《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欧洲专利:
《授予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于1973年10月5日在慕尼黑签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5、申请欧共体联合外观设计
2003年4月1日起,欧盟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将可以通过单一的安全保护系统进行注册。提交后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将由OHIM进行短期的审查,并在大约三个月内发放注册证。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证将得到整个欧盟国家的承认,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等25个成员国。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最初注册有效期为五年,但有效期可以续展,续展期为五年,最长续展期可达二十五年。
几个主要国家专利申请
第一节 申请美国专利
1、专利申请类别
(1)发明专利(Utility):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临时申请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提交正式专利申请,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
2、审查期限
一般而言,一申请案在取得申请日后,大约半年至一年内会有审查结果。
3、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案自申请日起算20 年为止。
(2)外观设计专利案自公告之日起14年为止。
第二节 申请英国专利
1、专利申请类别
(1)发明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案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为止。
(2)外观设计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5年,可延展4次,每次5年,共25年。
第三节 申请德国专利
1、德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格式审查。
(3)外观设计:采用登记制
2、有效期: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始于发明申请日的次日,为期二十年;
(2)实用新型:最长可延长至至申请日起十年;
(3)外观设计:最多可延长至申请日起二十年。
第四节 申请日本专利
1、日本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特许)(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案)(3)外观设计专利(意匠)
2、专利期限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六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十五年
3、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开申案内容,并须于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审。
(2)实用新型专利:此专利采登记制,无须实审即可获得专利权,4~6个月内准予注册。
(3)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实审主义,13个月着手实审。
第五节 申请韩国专利
1、韩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1、发明专利
申请日起5年内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
1-2、实用新型
注册制(申请后约3个月可领证)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
1-3、外观设计
韩国对外观设计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无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法。
外观设计无审查申请的对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
-F3(办公用纸、印刷品)
-F4(包装纸、包装容器)
- M1(纺织物等)
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于授权登记,截止于登记之日起15年。
第六节 申请香港专利
1、专利制度
1-1、《专利条例》与《注册外观设计条例》
根据香港新的《专利条例》规定,香港的专利体系包括“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大致对应于我国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2、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的专利局审查授予的发明专利,再在香港注册并授予的专利。取得标准专利需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记录;第二阶段:请求注册和授权。
1-2-1、申请记录
第一阶段,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在由指定局公开后的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申请记录。
1-2-2、请求注册和授权
第二阶段,当已记录公布的申请在指定局获得授权后,在指定局授权后的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请求注册和授权。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自原指定专利的申请起20年。
1-3、短期专利
短期专利由香港知识产权署直接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即予授权。但申请短期专利时必须递交一份由指定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短期专利的期限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4年,并可续展4年。
1-4、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在香港是通过《注册外观设计条例》来保护的。香港知识产权署直接受理外观设计申请,并且不经实质审查即予授权。外观设计注册的申请可以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其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5年,可续展4次,每次续展5年,最多可保护25年。
第七节 申请台湾专利
1、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申请日起3年内提起实审请求,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有效;
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形式审查,专利权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
新式样专利(外观设计):登记制,专利权自申请日起12年有效
第三章 申请国际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1、委托书及委托合同
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拟申请专利的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第四章 申请 PCT 专利
1 、《专利合作条约》概要
《专利合作条约》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缩写 PCT) 于 1970 年 6 月 19 日签署,且分别于 1979 年、 1984 年和 2001 年修订。该条约建立了专利领域中的国际合作制度,规范了国际申请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该制度为希望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的申请人提供了一种更加便利、更具成本效益途径。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只要用一种语言向一个专利局 ( “ PCT 受理局” ) 提出一份 PCT “国际”专利申请,即可获得许多国家同时对发明进行的专利保护。任何缔约国的国民或居民均可提出 PCT 申请。截至 2003 年 10 月 15 日,共有 123 个缔约方。中国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 (PCT) 。
2 、通过 PCT 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2-1 、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
2-1-1 、对就某一发明在几个国家寻求保护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 “申请人” ) 来说,使用 PCT 意味着节省时间、工作量和资金。
2-1-2 、使用 PCT 还帮助申请人在国家阶段程序中决定,是否在各个国家专利局继续进行该申请的处理程序。
2-1-3 、上述节省主要源于下述事实:根据 PCT 的规定,申请人在一个地方、以一种文字提交一份申请枣国际申请,并缴付一份起始费用,该国际申请即具有 ( 要符合后面所指出的某些条件 ) 一份国家或地区性申请的效力,如果没有 PCT ,申请人为此必须向每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提交申请。
2-1-4 、申请人可在“最后瞬时”提出申请。由于 PCT 申请可用本国文字 ( 中文 ) 提交,因此,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的最后一刻提出申请。
2-1-5 、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 9 个月左右或优先权日起 16 个月左右 获得一份 检索报告 。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28 个月内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 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话 ) 。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 (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 ( 如果必要的话 ) ,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2-1-6 、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相比较, PCT 申请可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推迟 8 个月或 18 个月,这对于那些尚未作好准备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此外,缴纳国家阶段的费用的时间也相应推迟 8 个月或 18 个月。
2-1-7 、 PCT 申请的缺点是专利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易发生错误;总费用高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的外国专利。
2-1-8 、申请人可以在若干个受理局间选择受理其国际申请的受理局,比如当有两个或多个申请人,他们是一个以上缔约国的国民和居民时,或者当只有一个申请人,而他是一个以上缔约国的国民和 / 或居民时。
2-2 、通过 PCT 申请外国专利的要求
2-2-1 、 PCT 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对不同的指定国可有不同的申请人(细则 R ( 4 ) 5(d) )
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 PCT 成员国
2-2-2 、国际申请的主题可以是什么 ?
国际申请必须是 保护发明 的申请。 PCT 包括提交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实用新型和各种增补专利和增补证书 ( 参见条约第 2(i) 条 ) 的申请,因此提交不属“发明”范围的内的某些其它形式的工业产权的国际申请,例如,纯装饰性外观设计,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