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利之争
1、扭扭车专利之争
山寨别人的发明创造,被集体下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自主创新,才是真正的出路。可惜的是,国内大多数企业至今还觉得花几W元申请个美国专利并不值得。这个扭扭车是个很好借鉴。
2、无线技术专利之争升级:诺基亚/夏普联手,戴姆勒再次败诉
文/宋双辉
还记得上个月我和大家聊过诺基亚与戴姆勒的一场官司么?(传送门:戴姆勒杠上诺基亚,不愿为巨额专利费买单,却被判败诉)
诺基亚作为手握一把移动通信专利的公司,让车企按照每辆车支付专利费,大众、宝马、沃尔沃都答应了,但是戴姆勒不同意,于是双方开始打官司。
上个月德国曼海姆法院判了戴姆勒败诉,如果诺基亚肯上交70亿欧元的保证金,就有权让戴姆勒停止在德国卖车,好在70亿欧元不是笔小数目,所以戴姆勒暂时安全,同时也提起了反诉。
不过这个月,诺基亚的盟友夏普又给了戴姆勒一击。
9月10日,德国慕尼黑法院裁定夏普起诉戴姆勒专利侵权的案件胜诉,夏普也赢得了禁止戴姆勒在德销售汽车的禁令,而且这次的保证金只要550万欧元,也就说一旦夏普想来真的,戴姆勒可能就真没法卖车了。
头疼的事还没完。
夏普之所以成了诺基亚的盟友,是因为他们与高通等科技公司一同加入了名为Avanci LLC的专利授权平台,向车企按每辆车收取专利费的做法也是平台一致推进的。
原本在汽车行业的传统做法是,车企让零部件供应商出面和专利公司处理授权问题,专利费包括在元器件里打包出售给车企,比如大陆集团为戴姆勒提供的汽车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元件,单价100美元。
但是Avanci LLC平台改变了游戏规则,直接向车企收取专利费,涉及联网汽车的专利分了三个等级——紧急呼叫、3G和4G,收费分别为每辆车3美元-15美元。
可能你觉得每辆车3-15美元的专利许可费不算多,但是戴姆勒和大陆集团等零部件供应商觉得成本太高,大陆集团就表示每台车15美元的4G专利费,比售价100美元的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元件的利润还高。
最重要的是它绕开了零部件供应商,拥有专利的一方直接和车企谈条件,而每辆车涉及的专利可不只有一项,这就让戴姆勒很不爽。
原本戴姆勒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导航公司TomTom、博世和大陆集团都在帮助戴姆勒上诉,大陆集团还在美国发起了针对Avanci LLC成员的反垄断诉讼。
但遗憾的是,就在夏普胜诉的第二天,美国德州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陆集团的诉讼,认为专利授权平台绕过零部件供应商与车企直接就授权协议谈判,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这只是在将专利价值最大化而已。
为啥戴姆勒要如此据理力争,冒着被禁止卖车的风险,因为未来汽车的互联性越来越高,一台智能汽车浑身上下充斥着电子产品,无线技术专利十分关键,不管你在车上想打蓝牙电话、想听歌还是启动紧急救助服务,都要用上这些无线技术。
而且Avanci LLC平台正在为5G专利定价,到时候就不只是一台车15美元的问题了,而戴姆勒不希望看到成本继续上涨。
但是对Avanci LLC的成员们来说,5G是他们赚取更多利润的好机会,而且汽车行业只是获利的一个渠道而已,在这个万物互联的时代,任何电子电器都需要联网,你家的冰箱需要,农场的联合收割机需要,医院的医疗设备也需要。
摆在诺基亚和夏普们面前的,是一座巨大的金矿,他们不可能放弃,也不会对任何企业松口。和戴姆勒的官司更像是一种示威,禁止对方卖车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一场又一场的胜诉告诉其他公司,乖乖交钱吧,别挣扎了。
用专门研究专利法的犹他大学法学教授Jorge Contreras的话说,“归根结底,一切都和钱有关,没有其他问题。”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3、怎样看待对汽车发明者的争论
谁是汽车的发明者?100多年来围绕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说法,法国人、捷克人、奥地利人、英国人、德国人都说最早的汽车是他们国家发明的,以致形成了汽车发明史上的一桩“讼案”。各位大侠,请将您所知的道来。谢谢!
1769年,法国人居纽发明蒸汽汽车,三个木制轮,时速2.5哩,15分钟停一次增压,试车失去控制撞倒花园围墙。
1801年,英国人戴维希发明高压蒸汽汽车,可乘七八人,因汽锅火未熄,被烧坏。
1815年,捷克人普什克发明四座蒸汽汽车,因筹集的用于展览的钱被盗,发明人将车砸坏。
1838年,英国人汉考克发明轻型载客蒸汽敞篷车,试验成功,但没有考虑出售。
1859年,英国人李克特制造三辆轻型载客蒸汽车,实际行驶234公里,以每辆200英镑低价卖出。
1862年,法国人勒努瓦将燃气机安装在马车上,车速每小时不到8公里。
1874年,奥地利人马库斯在1864年制成使用精炼石油的内燃汽车,是用手推车改装的,试车不理想拆掉。1874年又制一辆,明速5哩,现存维也纳博物馆。
1885年,德国人奔驰发明三轮汽油汽车,试车时撞在围墙上。1886年公开试车,并于同年1月26日获专利。
1885年,德国人戴姆勒在1885年11月制成机动脚踏车,1886年使用汽油机制成四轮汽车,1887年试车成功。
谈论谁是汽车的发明者,首先要考虑时间因素,发明的时间应该是最早的。因为“发明”意味着前人没有做过的事业,意味着第一。其次要考虑内涵。仅就汽车而论,要对“什么是汽车”作出明确的界定。时间因素比较容易判定,容易引起争论的是史实,有人强调以实物和试验为准,试验成功且实物保存下来的才能被承认;有人则强调文献记载,凡文献上记载了的且经过考证判断出可能成功的也应该被承认。第二个因素分岐会比较大。何为汽车?有人用现代标准、现代的汽车定义进行判断:把使用燃油,自行,运人或载货作为必要条件;有人只把自行作为必要条件,并不考虑使用的是什么动力;还有人把公开销售作为必要条件。标准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结论。
目前,对“谁是汽车的发明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 法国的居纽是汽车发明人。因为他不但时间上最早,而且试验是成功的,拖着一门大炮载着驾驶员和自身行驶了一段路程,时速为2.5哩。反对者说,居纽的装置并不是供人享用的,而是为了拖大炮设计的,不能算真正的汽车。
2、 英国的戴维希是汽车发明人。他的发明不但时间上早,而且试验成功。反对者说,他的车子被烧坏,目前的资料无法提供更多的详情,包括性能如何、原理上是否正确都无法判断。
3、 1859年英国李克特的发明应视为最早的汽车,因为他的汽车是第一辆被出售的汽车。反对者说,不应该以是否出售作为判断第一的标准。
4、 1874年奥地利马库斯建造的汽车应视为第一辆汽车,因为它不但有实物,现在仍可以实际运行,而且使用的是内燃机,和现代汽车原理一致。
5、 汽车的诞生日应定为1886年1月26日德国奔驰获得汽车专利的时间,因为奔驰是发展汽车商品化的第一个人,从此汽车时代开始了。且奔驰的汽车和现代的汽车定义完全符合。反对者认为,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过程,把最成功的且开创了一个时代的事件作为第一,这种看法显然割断了历史,忽视了前人的成就,它必然把作为一个完整过程的事件的历史大大向后推移。
这场诉讼案将来也不会有结果,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无法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判断“何为第一”,将来也不可能制定出这样的标准。由于每个人对“何为汽车”的理解不同,答案也不会一样,汽车发明优先权上的争论还会继续下去。不过,汽车不是哪一个人发明的,它是科技进步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科学家集体智慧的结晶。总结先人的经验,研制新一代汽车,使汽车包含更加丰富的内容,这才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事情。
4、到底是谁在掌控着汽车行业专利?
长久以来,汽车行业一直都是一个法律的战场。最开始,开放零部件市场的呼声挑战了汽车制造商曾经的垄断地位,带来了更激烈的市场竞争。随后,零部件的高度标准化见证了汽车行业的经济掌控力从汽车品牌制造商转移到了零部件供应商的手中,后者不再依靠单一的汽车制造商。在这个开放创新的时代,零部件供应商们不再仅仅为了订单而生产零件,他们还与汽车制造商或者其他零部件供应商联合创新,研发高附加值产品以巩固其掌控的领域。如果说知识产权支撑着议价权,那么它现在已从制造商的手中流失,制造商或许还能够保护他们与与零部件供应商合作研究成果中的知识产权,但对零部件供应商日益增长的大量创新却没有这样的影响力。这个动荡的行业在过去的18个月里发生了快速、惊人的转变,因为特斯拉、福特和丰田开放了数千件汽车专利,这些专利主要涉及电动汽车、电池和燃料电池领域。对于特斯拉和丰田的专利,可以完全免费使用。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大多数汽车制造商并不是慈善基金会。他们是由投资驱动并依赖于持续获得回报而生存。专利是带来现金的资产。如果专利既不出售也没有商业许可,并且不再作为市场准入门槛,那么专利在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如何产生价值?汽车制造商开放汽车专利的免费使用,可以实现很多重要的战略目的。首先,它降低了专利被请求无效的风险,虽然在汽车行业的专利诉讼并未达到移动通信行业那样的白热化程度,但已经足够昂贵和令人不安,值得回避。其次,它提供了一个专利权人的发明可能成为行业标准的基础,或至少能成为与其他制造商共享的标准的一部分。这可能导致将免费专利的被许可方锁定到产品、零部件和制造过程中,进而给他们提供相关的改进和创新选项,当然这些不是免费的,他们需要为此付费。丰田开放并推广燃料电池专利的现象揭露了单一企业几乎不可能垄断整个市场的事实,这表明只有共享或者标准化的途径才是投资获益的最现实的机会。第三,如果汽车制造商与其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存在对于行业方向控制上的竞争,那么开放数以千计的专利会使积极创新的零部件供应商泄气,而其投资者会质疑投资新技术能够取得什么利益,不管这种新技术有多好,都将受到可免费使用的专利技术的竞争。
5、中国少女发明磁悬汽车专利拒绝外国5000万收购,结果怎样了?
都说少年强则国强,这个世界归根到底是年轻人的天下,年轻人实力比较雄厚,则整个国家的实力也是比较强悍的,所以如今越来越重视教育,就是给国家培养一些高素质的人才,中国少女发明唯一磁悬汽车专利,对于外国5000万的收购这个少女就竟然拒绝了,这个少女还是很有爱国情怀的,直接放言要给祖国。
【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少女的名字叫蔡雨晨,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少女,其他同龄的女孩子都喜欢一些比较可爱或者漂亮的东西,而她的爱好还是很特别的,喜欢一些比较炫酷的东西,特别是科技方面的东西,她还喜欢看一些科技方面的书籍,而父母为了培养她多读书,就投其所好地给她购买了很多的科技方面的书籍,在读书方面她很有天赋,很多东西都是过目不忘,特别是她感兴趣科技方面的知识,她已经对科技和科学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
对于科学和科技的喜欢程度,并没有随着她的长大而消失,相反的是随着时间流逝,这个爱好变得更加的浓烈,她最大的理想就是可以自己研究出新的科技,可以造福人类和方便大家的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和理想,她知道只有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能去学习理论和进行一些实践。
【研究磁悬浮汽车】
进入到高中之后,蔡雨晨意识到和自己喜欢的大学就仅仅又一步之遥了,为了顺利考上比较好的大学,她争分夺秒的学习,经常为了去做一些习题而忘记了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蔡雨晨就通过自己努力学习而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学,进入大学之后,她可以随心所欲开始去进行科学的研究和理论的学习,而她也开始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就是磁悬浮技术,为了去研究出悬浮汽车,她经常为了研究而废寝忘食。
其实蔡雨晨之所以确定自己研究方向是磁悬浮汽车,主要是因为她觉得现在的汽车行走需要消耗很多汽油,这样不仅浪费能源,更重要的是对于和目前倡导的低碳生活的理念,压根就不符合,所以她想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去研究磁悬浮汽车。
【停滞阶段】
蔡雨晨的想法还是很好的,也是未来研究方向,如今很注重保护环境,就是为了将来的可持续发展,毕竟地球只有一个,不能去过度破坏环境,蔡雨晨有了自己奋斗的方向,就开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一开始的研究是很艰难的,毕竟蔡雨晨对于汽车方面可谓是一窍不通,她的研究也步入了停滞阶段,她对于下一步的计划实在是毫无头绪。
蔡雨晨迷茫了很久,不过她是一个不达到目标就一定不会放弃的人,就一直在翻阅汽车方面的知识,不过她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自己如今从头开始研究汽车,势必会影响整体研究进度。
【不谋而合】
蔡雨晨就开始寻找一个更快和更有效的方法,她最后决定和其他人合作,她把自己需要的汽车模型大致构思出来,让那些比较有经验的设计师帮忙打造出来,这样可以大大节省研究的时间,为了找到靠谱的设计师,她也是咨询了好几个设计师。
最后才决定和那个设计师合作,就是他们有很多想法都是不谋而合,这样连基本的沟通都是不需要了,而蔡雨晨就是把自己研制好的磁悬浮的设备让设计师帮忙放在汽车里面,而且要考虑汽车结构的稳固性和实用性,把这个设备放在最合理的位置。
所以为了研究磁悬浮方面的科技,蔡雨晨也是进行了很多次实验,就是为了确保这个设备可以达到自己理想的效果,她对于实验的结果都是要求很严格的,为了研究她也翻看了大量的文献,从前任的研究中找出自己可以借鉴的地方,和找出自己需要修改的地方,经过多次的改进,磁悬浮的性能在逐步提高。
而且这个持久性也是要有保障的,不能在汽车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就停止工作,而是要有一定的提醒方式,让大家可以清晰知道哪里发生问题,这个实验的方方面面都要去进行测试,而且要测试足够长的时间,从而发现这个磁悬浮性能是否持久。
后来蔡雨晨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是把磁悬浮设备研制成功,她让汽车设计师,把这个设备发在合适的位置,而且还必须去研制出专用的汽车轨道,这个磁悬浮汽车才算是研制成功。
后来蔡雨晨把研制成功磁悬浮汽车申请了专利,而她也是唯一拥有这个专利的人,这个研究成果刚刚被展示,就有很多企业和个人就表现出自己的兴趣,他们为了取得这个专利,就提出很高额的价格来购买这个专利,而蔡雨晨就拒绝了国外5000万的收购,而是放言这个专利要给祖国。
结语:对于蔡雨晨的爱国情怀和在科学方面的探索精神都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有了这个磁悬浮汽车的专利,相信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一定会如虎添翼的,相信祖国在这样人才的建设下,一定会更加的美好的,对此,荧幕前的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6、日本控告宝钢股份和丰田汽车侵犯专利,真相是怎样的?
引言:一提起日本,可能很多人的心中都十分的愤怒,虽然说很愤怒,但是也应该友好相处。日本发生了一件事情,就是控告宝钢股份和丰田汽车侵犯专利。网友对这件事情感觉非常的困惑,他们也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说一说真相,到底是如何?
一、为何去控告?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日本要去控告,其实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就是因为订单被抢了。当日本发现丰田汽车的订单越来越多的时候,就觉得是丰田汽车的订单影响了自己的生意,所以说才进行了控告。小编想说的是,宝钢股份提供的产品质量比日本要好得多,甚至还超过日本。
二、真相到底如何?对日本车不了解的人,可能对这件事情就非常好奇。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就是因为日本的这些公司因为专利被侵权,所以才去控告了宝钢股份和丰田汽车。作为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够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是处于行业竞争的道路。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虽然说汽车现在的行业越来越好,但是也要各自发展,不能够去抢别人的。
三、为什么会成为竞争对手?对车有研究的人都知道,宝钢股份和日本的制铁公司以前都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两方都有业务上的往来。但是这一次却发生这样的事情,很多人都感觉非常的困惑,虽然宝钢股份有限公司是从日本的制铁公司出来的,就像学生和老师一样。小编想说的是,只是一代比一代强,所以说小编认为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做到了一个学生该做的。没有人能够阻止别人前进,别人在不断努力的,同时你也要反思自己。
7、捷豹路虎在美起诉大众汽车侵犯专利,大众:你造谣,你碰瓷
近日,角师傅收到海外车讯,本周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ITC,将开始着手调查大众汽车集团(Volkswagen Group)是否侵犯了捷豹路虎(Jaguar Land Rover)所拥有的某项用于越野驾驶系统的专利权。
报告显示,去年11月,捷豹路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一份申诉,试图阻止大众某些汽车产品进口美国,其中包含保时捷、兰博基尼以及奥迪。申诉原因为这些车型所配备的“车辆控制系统”侵犯了公司专利。
这些车型打击面比较大,其中包括兰博基尼Urus、保时捷Cayenne、奥迪Q8、Q7、Q5、奥迪A6 Allroad、e-tron以及大众Tiguan等。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尚未就案情作出最后的裁定。
大众官方回应到:公司已开始进行调查,并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走向。
大众集团表示:“我们会积极配合调查当局,虽然我们无法对诉讼的任何细节发表评论,但我们坚信这些指控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将坚决捍卫自己的立场。”
捷豹路虎方面表示:“上述车辆在没有缴纳专利费或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捷豹路虎的专利发明,尤其其中一项为改进车辆在不同路面的越野驾驶系统,严重侵犯的我们的专利发明权。”
捷豹路虎方面继续表示:“我们拥有这套全地形反馈系统的技术发明专利,系统可最大限度的提高车辆在草地、雪地、泥地以及砂石路面下的越野性能表现。”
写在最后:
这应该是目前当下最大的一个“瓜”,如果捷豹路虎的申诉得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认可,那么,大众这些车型将很有可能在美国市场中禁售。但话又说回来,为何捷豹路虎不在中国地区起诉大众?单纯一方面,从目前全球销量来看,捷豹路虎也只有在大众销量薄弱地区“欺负”一下,因为捷豹路虎深知,中国市场中的大众汽车地位无人撼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8、汽车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由于该规定缺乏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单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