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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 2022-06-10 09:48:32

1、公司上市前专利方面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任何人都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免费查询到企业的专利数量、种类及法律状态,这与《公司法》及公司上市规则对拟上市公司关于如实披露专利信息的要求是相符的。公司(尤其是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这方面应积极着手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

1、用各种方式,增加公司所有的各种专利数量和质量,以显示公司的技术实力、资产实力和发展前景。

2、做好具有前瞻性的策划工作,正确引导公司的研发方向和确定公司的市场空间,在律师指导下做好专利权的保护、管理、运用和价值扩张工作,要特别利用专利审批过程中的提出异议、答复审查意见、专利驳回后的复审等程序,有效保护公司专利权或获得额外价值,同时排除他人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还应该在律师指导下制订合理的制度,培养适合公司的创新机制,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进行创新,增加公司专利拥有数量和质量。

4、在公司上市前,利用律师的专业工作,排除专利权属纠纷及专利侵权纠纷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东西都处于透明的状态,任何人都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免费查询到企业的专利数量、种类及法律状态。因此大家在上市之前在专利方面一定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发生意外,影响上市。【鱼|爪】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就暂时到这里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提起的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第二条 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相关的专利,是指适用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关于药品上市许可审批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专利权纠纷解决的具体衔接办法(以下简称衔接办法)的专利。

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前款所称专利的被许可人、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三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起诉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衔接办法所设平台中登记的相关专利信息,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相关的权利要求等;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衔接办法所设平台中公示的申请注册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类型、注册类别以及申请注册药品与所涉及的上市药品之间的对应关系等;

(三)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依据衔接办法作出的四类声明及声明依据。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应当在一审答辩期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其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申报的、与认定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对应的必要技术资料副本。第四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衔接办法规定的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申请注册药品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第五条 当事人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已经受理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行政裁决请求为由,主张不应当受理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诉讼或者申请中止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 当事人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起诉后,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宣告相关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为由,申请中止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第七条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主张具有专利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等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可以判决确认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第八条 当事人对其在诉讼中获取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擅自披露或者在该诉讼活动之外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处理。第九条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与其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申报的技术资料明显不符,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诉讼中申请行为保全,请求禁止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在相关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处理;请求禁止药品上市申请行为或者审评审批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 在针对同一专利权和申请注册药品的侵害专利权或者确认不侵害专利权诉讼中,当事人主张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诉讼的生效判决认定涉案药品技术方案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但是,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技术方案与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不一致或者新主张的事由成立的除外。第十二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主张的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或者申请注册药品的相关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仍提起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在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衔接办法所设平台登载的联系人、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进行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后,人民法院也可以向该确认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1年7月5日起施行。本院以前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产品申请了专利后 发现别人在我的产品上进行了修改后上市,我可以起诉他吗?

得分析你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是否涵盖他的产品技术

4、科曼和迈瑞的专利纠纷是怎么回事?

迈瑞公司对科曼发起四项知识产权诉讼,分别为:
1. (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377号侵犯心电算法源程序技术秘密案。迈瑞主张其2007年辞职员工杨戈于科曼公司工作过一个月时间,认为其有可能 将迈瑞监护的软件算法代码非法透露给科曼公司,以此起诉科曼公司侵犯其技术秘密。针对此主张,2007年南山区法院针对杨戈的判决书中明确载明科曼公司并 非涉案方,也未在现场查获科曼公司有任何涉案技术信息,况且科曼公司在2007年之前已有多款监护仪上市,其软件操作性能比行业同产品更为优越,因此科曼 公司绝不会侵犯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2015年5月22日庭审当场,法院合议庭决议双方进行第三方技术鉴定,依据正常法律流程,预计将耗时约3-5月,届 时依据鉴定结果再进行下一步审判程序。
2. (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376号200720170903.X流量传感器及流量传感器安装组件专利侵权案。迈瑞主张科曼公司侵犯了其流量传感 器及安装组件的权力要求,众所周知流量传感器应用于多个行业,在麻醉机和呼吸机领域已使用多年,因此科曼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其专利为 现有技术,现已得到专利复审委员会支持并已无效其流量传感器的部分权力要求。针对迈瑞所诉专利安装组件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方案主要是在流量传感器第二配合 段上安装防误装,科曼公司技术方案是在环装配合壁上安装引导装置,能实现医护人员的可视化操作、判断流量采样孔的具体位置且能实现限位功能,方案明显优于 迈瑞的专利技术方案。2015年5月22日庭审当场,针对我公司技术方案是否侵犯对方专利权法院未作判定,并建议双方当事人庭外和解,并要求双方当事人针 对各自主张提供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证据材料,若和解无法达成,法院再作进一步审判。
3. (2015)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44号00808884.5血氧模块及血氧探头专利侵权案。此案为迈瑞诉美国马西莫(masimo)公司专利侵权 案,我司作为销售方列为第二被告,按照专利法要求,能提供合法来源的销售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目前,针对此案,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同时第一被 告美国masimo公司已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提交针对迈瑞专利的无效请求,因此,此案庭审日期将往后延期,具体日期以法院裁决书为主。
4. (2015)深中法知民初字第545号200710305061.9气体浓度装置专利侵权案。此案为迈瑞诉美国马西莫(masimo)公司专利侵权 案,我司作为销售方列为第二被告,按照专利法要求,能提供合法来源的销售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目前,针对此案,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同时第一被 告美国masimo公司已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提交针对迈瑞专利的无效请求,因此,此案庭审日期将往后延期,具体日期以法院裁决书为主。

5、企业上市过程有哪些专利风险

不少拟上市企业因来专利自等知识产权问题推迟上市甚至被迫放弃上市的情况并不鲜见。拟上市企业遇到的专利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专利信息披露不实

拟上市企业应尽到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取得、使用、价值等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2)专利侵权、权属不明等纠纷

作为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重要资产,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专利权的纠纷不仅会使企业负担较大的诉讼成本,影响其当期的财务状况,而且会使企业进一步发展或保持持续盈利的能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而不确定即意味着企业对这些知识产权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往往构成企业上市的”硬伤”。

6、我公司(上市)被法院判定,因特许专利侵权需跨境赔付人民币2000万元,是否需要以及如何代扣代缴税?

法院没说清怎么回事吗?

7、企业IPO上市,知识产权如何成为绊脚石

如果有知识产权纠纷,比如企业的核心技术侵犯了别人家的专利,那IPO的过程一定不会很顺利。这里列举几个案例:
2017年5月,因专利诉讼,“共享单车第一股”永安行在路演前夕宣布暂缓IPO发行!
2017年7月,华体科技A股上市一个月被起诉专利侵权,索赔金额超过4000万元!
2017年8月,聚利科技在筹划A股上市审核的最后时刻,遭受金溢科技专利侵权诉讼索赔1亿元的打击,很可能影响IPO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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