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具专利
1、专利号查询
您好:
申 请 号: 200920049098.4 申 请 日: 2009.10.14
名 称: 果实采摘器
公 开 (公告) 号: CN201571351U 公开(公告)日: 2010.09.08
主 分 类 号: A01D46/247(2006.01)I 分案原申请号:
分 类 号: A01D46/247(2006.01)I;A01D46/22(2006.01)I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申请(专利权)人: 赵珊
地 址: 222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小学
发 明 (设计)人: 赵珊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 代 理 人:
摘要
果实采摘器涉及一种农具。果实采摘器是一根长杆的端头上固定一个网兜,网兜的口圈上设有一把与口圈平行的弹簧剪刀,这把剪刀的两侧手柄是一长一短的,长的手柄成一条下端带圆圈的直把,另一条短的手柄固定在长杆的端头上;剪刀直把的圆圈上挂接一根长绳。采用果实采摘器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快速、方便地采摘果实。
2、什么样的专利产品更容易转化?
什么样的专利产品更容易转化?应该涉及到一些农业器具的专利产品吧,它可以稍微一改动或者是加一些别的东西就变成另一种农具。
3、微型农机具修造企业有实用新型专利可以申报创新基金吗
您好!
你所指的“创新基金”是指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吗?若是的话。这一政策已经没有了。
一般创新型基金对创新的要求比较严格,比喻发明专利、或其他实现零的突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话。有这些优势条件,一般项目资金都比较多!可以关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及时关注政策信息。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4、农具是谁造出来的?
古代农民在利用石头作农具,后发展成磨制石器,在不断更新的过程中,不断改进,不断发明新农具,农具是古人发明,不是专人的发明的专利,至今也无法考证.
5、老农发明的这些高科技农具,不知申请了专利没
发明人叫什么,我可以查一查。
6、农用工具新发明有哪些?
1、孙建兴发明的麻山药收获机
近日,河北省蠡县林堡乡孙庄村农民孙建兴真的发明出了麻山药收获机,并且要现场演示,蠡县乃至周边县市区的麻山药种植大户、农机销售商等纷纷赶来,争着要看一看老孙的新发明。
4F-2型麻山药收获机采用链轨式行走,液压转向,具有挖沟、土壤翻震系统和土壤输送带。机器作业时,挖沟系统首先在麻山药两侧挖出深沟,翻震系统同时在麻山药下方进行震动翻土,此时就将麻山药完整托出土面,工人只需跟着机器捡拾即可,收获迅速,极大降低了劳动力强度与生产成本。
该机械研发过程耗资130多万元,在研制过程中得到了河北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与河北农业大学相关专家的指导与支持,集挖沟收获、土壤回填、平整土地等功能于一体,属于麻山药收获类最新产品,科技含量高且荣获国家多项专利,深受用户关注。
2、宋家智发明的蔬菜秧苗移栽机
宋家智是龙口市开发区管道丁家村的普通农民,一直以来热爱钻研农业机械,他自己研制了蔬菜秧苗移栽机,取代了繁重的人工蔬菜秧苗栽种。
据宋家智介绍,他发明的移栽机全部采用机械原理,在拖拉机牵引的作用力下,在行进的过程当中产生动力,来实现作物的从投苗到入地到合拢保墒。每天工作八小时就能达到30亩地,平均一亩地节省人工费用100块钱以上,作业效率提高了20多倍。
3、王兴超发明的新型滴灌带回收机
王兴超发明的滴灌带回收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认证,当时就有内地一家企业打电话,想要花30万元买下王兴超的专利,可王兴超却想用专利服务团场的职工群众。
去年9月,王兴超足足忙活了25天,4次大改图纸,无数次在地里进行速度实验,终于成功研制出棉花地滴灌带回收机,该机机械不仅大大降低人工回收滴灌带的成本和劳动强度,而且收下来的滴灌带缠绕整齐,装运方便,一台机子一天就能完成150亩地的回收工作,这是四、五个劳动力一天的工作量。
从去年9月到今年9月,王兴超共制作20台滴灌带回收机,全部销售一空。
4、普青山发明的简易播种机
说起普青山,他只是小街街道石邑社区笔峰村组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小伙子,今年31岁,平时靠开收割机为主。虽然只有高中文化,但却酷爱学习和钻研机械,会修理很多东西,平时爱看中央电视台的《我爱发明》节目,同时他还乐于助人,农闲时就为乡亲修理农业机械,群众口碑不错。
当地农民普青山用自己发明的简易播种机与人工比赛播种菜豌豆谁快谁好,现实版的《我爱发明》吸引了不少周边群众慕名观看。如果普青山发明的简易播种机实用,将会加快种植进度,减轻劳动力负担。为了检验播种机的实际使用效果,普青山请来了3个群众,和他发明的简易播种机进行一场比赛,看看在播种菜豌豆的生产过程中到底谁快谁好。
5分钟比赛结束后,普青山使用的简易播种机播种了12墒,3个群众分别播种了大约两墒、2.5墒和3墒。比赛结果证明:简易播种机的播种效率大概是人工播种效率的4倍以上,而且使用者非常轻松,一点也不累。
“他的机器虽然快,人也不累,但是没有人工的均匀。”参加比赛的群众仔细查看播种情况后表示,与人工播种相比,简易播种机的播种速度优势明显,省时省力。不过也有缺点,那就是在使用过程中种子容易卡住落不下来,或者下落过快导致播种不均匀。
5、杨玉茂发明的“弱碱增氧微分子发生器”
日前,在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宋四村村民宋永强的蔬菜大棚里,笔者看到了一个形似汽车排气管的设备,就安装在大棚的送水管道上。“这个机器,能把水变成弱碱水,并能增加水中氧气含量,有利于改良土壤环境,促进作物吸收,进而增加作物产量。”宋永强说。
该机器的发明人、寿光市齐圣果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杨玉茂介绍,这个设备已成功获批国家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证书上叫做“一种农业作物生长微粒子灌溉孵化器”,为了更形象,在推广过程中叫做“弱碱增氧微分子发生器”。
7、现代农业机械资料
割草机
19世纪以前,人们手握长柄大镰刀来割草。这是一种费力活,而且需要把草弄短的许多技能。
一个名叫托马斯·普拉克内特的英国工程师是第一个想出制造割草机的人。他在1805年获得了第一台割草机的发明专利。那是一台装有环形刀身的笨重机器,而且运转不很理想。
其他发明家看到普拉克内特的机器后,认为他们能够干得更好。最成功的是埃温·巴丁。他是一家纺织厂的工程师,从工厂的某一机械上获得了关于割草机机械结构的想法。他在1830年制造的割草机非常类似于今天使用的那些机器。
割草机由几家公司生产,其中包括一家叫做“伊普斯威奇的兰索姆斯”的商行。1899年,兰索姆斯开始制造机动割草机,由小型汽油发动机提供动力。
长柄大镰刀要能做到有效地割草,草必须是潮湿的。与此相反,如果草是干燥的,那么用割草机来得更好。开始时,人们经常同时拥有一台割草机和一把长柄大镰刀,至于使用时选择哪一种就取决于天气了。
能切割牧草或其他可制成干草的作物,并将其铺放在地面上的畜牧机械。有往复式和旋转式两类。往复式割草机用于生产,起初由畜力牵引,由地轮驱动割刀。20 世纪后发展由拖拉机牵引的割草机,30年代出现拖拉机悬挂往复式割草机。依靠切割器上动刀和定刀的相对剪切运动切割牧草,其特点是割茬整齐,所需功率较小,但对牧草的适应性差,易堵塞,适用于平坦天然草场和人工草场作业。70年代中期开始生产并使用旋转式割草机。依靠高速旋转刀盘上的刀片冲击切割牧草。其特点是工作平稳,对牧草的适应性强,适用于高产草场;但切割不够整齐,重割较多,所需功率较大。
8、改造的农具可以申请专利吗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
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