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补正有几次机会
1、专利申请答复补正通知时发现错别字和不恰当标点需要改吗?
你好。通常应当针对补正通知书中指明的缺陷进行修改。当然对于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专,审查员属可以依职权自行修改。
你可以在补正通知书修改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
实用新型也是有两次补正机会的,但是如果第一次补正根本无法消除指明的缺陷的,审查员也可以就同样的缺陷不给予第二次补正的机会。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几次补正机会?
1、没必要修改。原因:如果只让修辞更华丽,完全没必要,因为专利保护的核心是技术方案;如果修改技术措辞,会有修改超范围的风险; 2、说明书摘要更没修改了,审查员会归纳的; 3、专利请求书开头部分是不是指权利要求书?如果不是一些形式错误(错字、错的标号),也没必要修改,原因同第1点; 4、这是绝对不能自行修改的,明显超范围了。至于“语句能否稍微的修改”请参考第一点。 请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逐一修改就行了
3、专利申请文件不合格有几次修改机会?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只有一次补正的机会,而发明专利如果在你补正后,审查员在审查过程又再次发现了新的问题和缺陷,还可以要求你再次补正,但最多不超过三次。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可以对其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主动修改其申请文件
4、实用专利申请补正几次会被驳回
(以下内容由中国专利/司法考试群79100288提供参考!) 一般情况下是2次,也存在1次就驳回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申请文件存在审查员认为不可能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在指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未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和/或证据,也未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例如仅改变了错别字或改变了表述方式,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如果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了修改,即使所指出的缺陷仍然存在,也应当给申请人再次陈述和/或修改文件的机会。对于此后再次修改涉及同类缺陷的,如果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仍然存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缺陷,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并且在指定的期限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5、我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员要求补正,我补正寄出后又发现问题,可以再补正吗?
专利法及审查指南没有明确规定补正次数限制,但是补正的多了审批时间也就会延长,过多的话也有可能被驳回,出现第二次补正不要紧,最好第二次就补正好,从而也节省审批时间。
6、当第一次的实用新型专利补正通知书接到口,修改正确后,还会不会接到第二次补正通知书。
有可能,如果你没有克服第一次通知书中的问题,那么很可能发第二次补正,或者驳回,如果克服了缺陷,就可以授权。
7、第二次专利补正通知:“申请人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改专利申请将被驳回。”不是说没有补正次数限制吗?
这个是《审查指南》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驳回部分的规定“回申请文件存在明显答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这个是《审查指南》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驳回部分的规定:“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可以看出,即使是形式缺陷,如果补正两次后还没有克服当前缺陷的,审查员有权作出驳回决定。你这种情况可以和审查员电话沟通下,看看具体的问题在哪里,或者找个代理机构帮你看看。无论怎样,谨慎对待这第二次的补正机会。
8、·申请专利有几次补正的机会?
一般必须按审查员的要求进行补正才能通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只有一次补正的机会,而发明专利如果在你补正后,审查员在审查过程又再次发现了新的问题和缺陷,还可以要求你再次补正,但最多不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