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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工具专利

发布时间: 2022-05-26 13:07:54

1、我发明了一个新工具,是该申请实用型专利吗?

全新的就该申请发明专利,在原有工具基础上改进就是实用新型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专利在我国法律中的解释,利用多种现有技术组成一种新的实用工具能否申请专利?

首先,公民具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国知局不能以相同的技术方案为由,拒绝你的申请。
也就是说,你申请什么东西都好,这个是你的权利,但是,能否给你授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其次,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审查指南记载:
组合发明对于创造性的判断
组合发明,是指将某些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构成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现有技术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
在进行组合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是否彼此相互支持、组合的难易程度、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组合的启示以及组合后的技术效果等。
(1)显而易见的组合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仅仅是将某些已知产品或方法组合或连接在一起,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而且总的技术效果是各组合部分效果之总和,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之间在功能上无相互作用关系,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则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
一项带有电子表的圆珠笔的发明,发明的内容是将已知的电子表安装在已知的圆珠笔的笔身上。将电子表同圆珠笔组合后,两者仍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在功能上没有相互作用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因而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此外,如果组合仅仅是公知结构的变型,或者组合处于常规技术继续发展的范围之内,而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这样的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非显而易见的组合
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或者说组合后的技术效果比每个技术特征效果的总和更优越,则这种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备创造性。其中组合发明的每个单独的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或部分已知并不影响对该发明创造性的评价。
【例如】
一项“深冷处理及化学镀镍-磷-稀土工艺”的发明,发明的内容是将公知的深冷处理和化学镀相互组合。现有技术在深冷处理后需要对工件采用非常规温度回火处理,以消除应力,稳定组织和性能。本发明在深冷处理后,对工件不作回火或时效处理,而是在80℃ ±10℃的镀液中进行化学镀,这不但省去了所说的回火或时效处理,还使该工件仍具有稳定的基体组织以及耐磨、耐蚀并与基体结合良好的镀层,这种组合发明的技术效果,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预先是难以想到的,因而,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由此可见,将现有技术进行组合,若是非显而易见的组合,是具有创造性的,也是可以获得授权的。

3、实用新型专利涉及哪些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较低,授权时未经实质审查,专利稳定性较差,所以数量庞大的实用新型专利对市场经营自由所带来的限制尤为突出。在司法审判中,合理界定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前提下防止技术垄断和恶性竞争,应属于当前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对于实现宗旨有着积极意义。 一、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意义 (一)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是专利制度的本质要求。 专利制度源于封建特许制,其理论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发明人通过劳动创造出技术成果,应当予以相应的奖励以提高创新积极性;二是通过法律预先设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方案授予专利权,使发明人享有独占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三是专利权人以其将技术发明内容向社会公开为代价,获得一段时间内对专利技术的独占权,专利审查机构代表公众对发明人提出的权利要求进行审查并予以授权。笔者认为,发明人之所以获得专利独占权,除了源于奖励其技术创新行为外,同样也是社会整体利益考虑下的产物。因此,专利制度更多被当做一种公共政策的工具,其将特权授予个人或者单位完全是为了产生更大的公共利益。[1]界定权利保护范围体现的正是发明人对专利独占利益的意志要求和基于公共利益对发明人意志进行约束两个层面的价值权衡。合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既有助于激励技术创新,更利于促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防止公共利益因滥用专利权利的行为而受到侵害。 (二)合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是专利制度发展的历史选择。 专利制度早期,封建君主滥发专利权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公众的严重不满,催生了1474年的《威尼斯专利法》和1623年的《英国垄断法》。[2]而伴随工业产业进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改进技术,人们便开始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是否过宽加以关注。在18世纪国际自由贸易理论影响下,人们认为专利权利保护破坏了自由竞争并且影响了技术改进和社会化大生产,更以反垄断名义对专利制度进行攻击。十九世纪后,专利制度的重心逐渐由激励发明人转向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从而对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虽然保护专利独占利益,激励技术创新在当今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仍然非常重要,但防止因为专利独占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蚀以及避免专利权利滥用造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也同样应成为现代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三)合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是国家利益的需要。 专利是一种技术垄断。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专利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优势,巩固市场垄断地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则意味着要付出更多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空间。从国家政策考虑,如果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发达,那么其专利政策就会更多地偏向对专利权人的保护;而对于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则希望利用后发优势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对专利权利保护就会采取严格的限制。在我国,虽然数量很大,但还是一个主要依靠技术引进和技术改进推动经济发展的国家,拥有专利的企业只占全国企业总数的1%左右。而在当前的国际竞争中,跨国集团的竞争策略已经从过去的价格和质量竞争转变为知识产权竞争,通过技术垄断压缩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国际空间。可见,合理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在专利保护方面同样采取双重标准,即在国内强调技术推广应用和利益共享,在国际社会则要求加强专利保护。这一点对于我国专利权利保护应当有所启发。笔者认为,应当加强对创造性较高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激励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对于创造性较低且数量庞大的实用新型专利则应严格界定权利保护范围,避免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受到不当束缚。 二、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 专利制度的设定一方面是让公众知道如何实施专利技术,使专利技术得以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则是让社会公众能够清晰地知道专利权利范围,知晓哪些是发明人的发明,哪些属于公有领域。所以,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既不能剥夺公众使用公开技术的自由,又必须使公众能够以足够确定的程度知道专利保护的内容。[3]由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是专利技术方案而非专利产品,其性质是一种信息,不能从外部形态进行观察,所以专利制度要求发明人必须通过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技术方案和专利权利保护的边界。因此,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也应以专利权利要求为依据,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二是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模式;三是专利权利效力审查机制。 (一)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 专利权利要求表达了发明人就专利技术方案要求予以确认和救济的主观愿望,而当该权利要求经过审查批准后就成为决定专利权利范围的依据。专利权利要求对于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有三方面作用:一是专利权利要求界定了需要保护的发明内容,对于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发明部分,视为发明人不要求保护而贡献给社会公众使用;二是专利权利要求通过技术特征来表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技术特征都对权利保护产生限定作用;三是通过专利权利要求,社会公众可以事先得知哪些技术受到了专利权保护,并将那些表述不清、界限不明的部分排除在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之外,确保公众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 (二)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模式。 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可以明确发明技术方案以及发明人意图保护的权利边界,有助于合理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当前,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中心限定制,即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定义发明人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做了什么贡献。在该种模式下,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在判断专利侵权指控是否成立时可以通过专利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来理解发明的构思,并能够较为自由地对专利权利要求做出扩大解释,使之涵盖从文字上看不同于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的实施行为;二是周边限定制,即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来确定。在这种模式下,权利要求书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旦权利要求书的文字经专利局审查确定,其保护范围也就固定下来,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在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循权利要求书的文字内容。(三)专利权利效力审查机制。 专利在授权公告以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提起异议程序,要求宣告专利权利无效。专利权利效力审查目前也有两种模式,即由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同时审查专利是否有效的美国模式,以及由专门法院或者专门机关来处理专利是否有效的德国模式。在美国模式下,法院有更大的决定权,对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起主导作用;而在德国模式下,审理侵权诉讼的法院不能决定专利权利效力,所以专利权利要求书对于界定专利权利范围的作用就更为突出。不过,由于美国法院采纳周边限定制的解释理论,有效限制了法院在侵权诉讼中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时的裁判权力,而德国法院接受中心限定制的解释理论,扩大了法院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决定权。所以,两种专利效力审查模式配合各自的专利权利解释理论所实现的专利保护水平实质基本相当。 (四)我国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模式选择。 在中国,对专利权利效力的审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法院不能决定专利权利效力问题;而在权利解释方面,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在此制度下,专利权利要求成为决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主要因素,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诉讼时必须将经过专利局审批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有效性作为判断侵权是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不得否定专利权利的有效性,并且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应受到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的严格限制,法院不能脱离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随意扩大或者缩小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专利授权范围基本等同于发明人的原始要求,也就是说专利权利要求缺乏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进行的必要限制。如果在司法环节不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作出合理界定,势必导致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过大,而忽视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背离专利制度的宗旨。

4、自己做的实用工具,就是技术含量不是太高,网上市场都没有请问一下能申请专利吗?

这个你必须去相关部门询问一下,因为你做的工具有关部门需要验证检验的,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检验合格后才可以申请专利的,你带着工具去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吧!

5、实用新型专利该怎么写?

准备申请专利所需资料 如果准备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申请人准备如下申请资料: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下述资料: 一、请提供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三、提交一份技术交底书,为了你更方便的撰写发明交底书也为了我们更好的理解贵方的发明创造的内容,请按照下述格式撰写交底书。 一、发明名称 (简单而明了地反映该发明的技术内容是产品、装置或方法(一般限定在25个字以内)) 二、所属技术领域 (简要说明所属技术领域,如:本发明属于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本发明涉及××材料的热处理方法等。) 三、现有技术(背景技术) (对最接近发明的同类现有技术状况加以分析说明,必要时借助附图加以说明,具体内容包括:构造、各部件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或条件、工艺过程等,实事求是地指出现有技术的问题尽可能分析存在的原因)。 四、发明内容 1、发明目的(实事求是地指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2、技术解决方案(要清楚、完整、准确地加以描述,特别是要把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尽可能地描述清楚,并不仅限于发明的基本原理,以使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并且在描述技术解决方案的每项技术手段(包括每项结构的位置和连接关系)时,相应地说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仅以文字说明较难描述清楚,请以附图说明。发明点的替代技术方案或可替代的技术要件、方法步骤等。如果有,也要尽量提出,以形成从属权利要求。) 附:如果出现英文缩写或具有特殊意义的代号,请具体说明其含义及业界通用中文名称。 3、技术效果(与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相对应,将本发明所能达到的效果(包括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效果,最好有具体数据)具体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描述,科学分析和试验结果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五、附图及附图的简单说明 (要提供描述本发明的必要的附图(即结构示意图,而不是工程图),该附图能清楚地体现发明点之所在,为此可采用多种绘图方式。对元部件或结构统一编号并命名,必要时也要提供有关现有技术附图。) 六、具体实施方式 (列举实现发明的实施例(发明构思的具体体现),举一具体的本发明的实现事例从而将本发明的发明内容部分体现出来,包括各电气元件及其之间的电性连接关系,如果是方法请具体说明每一部分的具体方法,包括静态关系、动态关系及作用效果) 附:如果出现英文缩写或具有特殊意义的代号,请具体说明其含义及业界通用中文名称。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提供资料: 一、请提供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号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合同由代理机构提供) 三、提交一份技术交底书,代理机构审查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如可以申请,代理机构寄委托协议给贵方,签署合同 该技术交底书可按下述八个部分撰写: ?实用新型(产品)的名称 ?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 ?相关背景技术(写明背景技术存在的缺陷) ?实用新型的目的或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技术方案的要点 ?实用新型达到的有益效果(对照背景技术) ?附图及附图说明(必须有) ?实用新型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案(尽可能详细) (说明书附图是指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形象地理解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一、请提供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三、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最好是用数码相机拍的)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上无设计要点,可以省略;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 ?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机构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

6、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下面将具体阐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第一、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1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2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7、我的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一种工具的改进,可是要使这种工具达到这种效果有好几种结构方法

实用新型专利仅仅能够保护一种结构,方法的权利要求是不允许的,就算你把方法写到实施例里面也只是起到一种解释说明,方便审查员理解的作用。根据你的描述,你是对一个工具做了几种改进,已达到不同的技术效果,由于改进点不一样,那么你的发明点也就不一样,不能在同一个专利里体现清楚,你需要对每一种改进分别申请一个实用新型专利。至于你所说的方法,实际上可以总体申请一个发明专利,发明点集中体现改进后工具的具体作用效果上。或者说如果基于你的发明思路,你对于现有工具的改进是比较容易想到的,那么,你可以在一个发明里面总的进行体现,发明可以有多条独立权利要求,那么,可以在发明里面分别对方法和比较有代表性的结构进行保护,而在实施例里面对所有的结构进行描述,以确保他人根据你的发明思路改进申请的专利不被授权。不知道你是在哪里的,中国比较好的专利代理机构有集佳,三友,信康等等。。。北京的比较多,沿海城市也不少,好的代理机构收费一般都比较高,对于技术性不是特备强的专利,一般的事务所都可以代理,且收费适中,服务周到,我就是在一家中型的专利事务上班,所以,你也可以直接联系我来帮你撰写~~~我们也可以具体情况具体讨论~~~最后,祝您的专利能够早日获得授权!

8、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的问题?我的一种机械工具的改造专利

实用抄新型专利只保护工具的结袭构形状,原理是用发明来保护的。你的专利实际只是保护了一个下位概念,没有上位概念的提升,权利要求没有最大化,建议您以后的专利找专业的代理公司,将其中的实现原理都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帮您完成上位概念的转化。

9、我发明了一个小工具,请问我该申请哪类专利?

专利申请前检索
专利申请前,最好进行检索,以便确定哪些发明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此外,即使没有文献记载,如果他人能够确定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专利检索的好处

认真了解哪些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将有助于申请人作出是否申请专利的判断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要写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通常还需要提供背景技术的附图,因此这样做能使审查员和公众清楚地了解发明创造的实质性改进和优点。

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应当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应提交序列表的可机读文本。
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

专利审查

专利申请提交到国知局后会得到受理通知书,在缴纳了全额费用之后将得到审查。专利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者只针对发明专利。

专利审查过程一般将持续1-3年,取决于专利的种类和发明内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经过初步审查即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通过了初步审查将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等待进入实质审查。
专利申请在审查阶段时,申请人还没有权利去阻止他人对其权利的侵犯。但是发明专利公布后(通常是在专利申请日起第18个月时),申请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而侵权人也可以拒绝。专利授权之后,申请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侵权人追诉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

发明的实质审查是在专利局实审部门进行的,审查员通过检索国内外专利文献、公开出版物来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还要对专利文件撰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例如是否符合“单一性”,是否“公开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围”等等。

实质审查必须是在发明公布后进行的,法律规定的公布是在申请日起18个月的时候进行,也有的申请人愿意提前公开其发明内容,所以会有专利申请在6-10个月的时候就公开了。通常,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发出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能够体现发明被授权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审查意见一般包括格式错误、新颖性问题、创造性问题、公开充分、单一性问题等等。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标准收费是2500元/件。

2.什么才能申请专利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可以是有形产品、例如医疗器械、电子元件;也可以是无形产品,例如药品配方、基因序列、化合物结构式;还可以是各种方法,例如检测方法、制备方法、种植方法;还可以是用途,主要指药品的新适应症。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而且必须是具有一定形态和结构的有形产品,例如复合层状材料、机械、家用电器等。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可见于任何工业制造的商品,例如食品、药品、计算机、手机、电视、运动器械、卫浴器材、首饰、钟表、服装鞋帽等等

10、如果发明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实用干活工具专利可以赚多少钱?

目前来说,单是发明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实用干活工具专利是赚不到什么钱的,除非运气特别好,也有可能直接转让专利赚钱。只有把专利变成产品销售出去才能赚钱,能销出去多少就能赚多少利润。搞发明亏本的多了去了,现在国内很多民间发明家都因为搞发明变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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