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专利权人诉讼
1、原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审核委托人的资格
根据专利法第5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专利侵权行为,只有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专利权人外,专利权被侵犯时对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专利实施的被许可人。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除在许可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只能与专利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
原告方在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之前应判断所拥有专利的稳定性,看看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除相对于现有技术分析专利权的稳定性外,还要分析专利文件是否存在其他的致命的缺陷,以及这些缺陷是否可以在无效程序中加以克服。
3)侵权证据的收集
2、被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分析委托人的实施行为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看看原告的专利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3)证据的收集
2、专利权共有可以采取哪种形式,怎样减少专利权共有风险
一、专利权共有可以采取哪种形式
1.依合同的约定产生的共有《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2.协商共有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两个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同一天申请专利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申请人问题。协商的结果往往可能是双方成为共同申请人,当专利获得批准时,双方就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3.因实际合作研究行为形成的共有当事人之间在共同研究一项发明创造过程中没有协议,在完成发明后,对于这种虽无合同关系但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共同发明关系而产生的发明创造,在确认其权利归属时,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当事人之间合作行为产生发明创造的事实确认专利权共有。
二、怎样减少专利权共有风险
专利权共有风险的防范对策
1、尽量避免专利权共有。鉴于共有专利权存在上述如此多的风险,本文认为应尽量避免专利权的共有,即在共同研究中通过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由参与共同研究的一方当事人所享有,并由该方当事人给予其他共同研究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在委托研究、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进行的研究中,尽量避免约定共有;在专利权的继受取得中,例如,受让、继承、赠与以及承继等,尽量避免专利权共有。
2、赋予一方共有人享有独占实施权,其他共有方仅分享独占许可实施费。如果当事人不得不共有专利权,则应当通过合同约定由某一方享有独占实施权并由其决定是否对该专利权进行分许可,约定独占许可实施费的数额并由其承担专利权维持及司法行政保护的义务。基于独占实施权的性质,分许可费应视为独占实施权人的收入,非其他共有方所能分享。
3、约定共有专利权实施、许可实施、转让、保护的具体措施。如果当事人不得不共有专利权,且又不能签订独占实施协议,则应当通过合同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其一,明确限定自主实施共有专利权的范围或确定实施共有专利权的实施方给予其他未实施方合理的补偿标准,避免实施共有专利权时在获取利益方面显失公平;
其二,约定任一共有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共有专利权的许可实施和转让,因个别共有人个人利益的原因,在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后可不转让和许可实施,但必须支付合理的补偿;
其三,约定任一共有人提起专利权侵权诉讼后,其他共有人作为共同原告自动加入到诉讼中来,共同支付诉讼成本,共同承担诉讼风险,共享诉讼收益,除非该共有人明确放弃其在该诉讼中的实体权利。
其四,启动专利权行政保护时,其他共有人应自动加入,并共担风险、共享收益,除非该共有人明确放弃其在该行政处理中的权利和以该行政处理结果为基础的诉讼利益;
其五,当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时,其他共有人也应自动加入,并共担风险、共享收益,除非该共有专利权人明确放弃其共有专利权。
3、专利诉讼有哪些?
一、专利行政诉讼 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专利行政主管机关不同,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三类: 1、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2、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3、以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以下两种情况既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在该专利授权公告日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二、专利侵权诉讼 1、原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审核委托人的资格 根据专利法第5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专利侵权行为,只有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专利权人外,专利权被侵犯时对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专利实施的被许可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除在许可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只能与专利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 原告方在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之前应判断所拥有专利的稳定性,看看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除相对于现有技术分析专利权的稳定性外,还要分析专利文件是否存在其他的致命的缺陷,以及这些缺陷是否可以在无效程序中加以克服。 3)侵权证据的收集 2、被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分析委托人的实施行为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看看原告的专利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3)证据的收集三、专利权属诉讼 专利权属诉讼的争议焦点一般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1、专利法规定的本职工作的范围如何确定? 通常认为,发明人被单位明确职责或负有职责的工作应当是其本职工作。 2、什么是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务?交付是否需要一定的形式要件? 通常认为,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的重点在于交付,交付一般需要一定的形式,并且形式可以多样,如:大会宣布、成立课题小组、会议决定并记录于会议纪要上、明确任务、拨付专款并专款专用等。 3、什么是属于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否需要有协议?这种利用是公开的还是代为所不知的? 通常认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发明所利用的单位的物质条件在该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不可或缺的,发明的完成对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有依赖的,没有这些物质技术条件发明就不可能完成。 发明人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无论单位是否知道或者单位是否作为工作任务下达,只要事先没有协议,都应当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4、甲乙为专利权共有人,专利被人侵权,单独一方能否起诉
共有专利权人在其他专利权人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是可以自己提起诉讼的。专利法没有写,是在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规定的。
http://www.doc88.com/p-772826916138.html里面有这个指导意见。在一般性规定第二条。
5、如何应对专利权属纠纷问题?
每年发生的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相当的多,但重要的还是要了解有关专利权属纠纷的一些基本知识,这有利于应对权属纠纷事项的发生;专利人自有了技术,从申请专利的过程到申请专利之后,由于专利权人之间存在分歧因而导致很多专利纠纷,再者是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有人异议了该专利,因此处理专利纠纷知至少需要了解纠纷的大概。《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在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方面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专利权属纠纷诉讼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一样属于由当事人请求而启动的专利程序。该程序的启动只需要满足请求和费用两个条件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形式有:一是共同专利权人之间的专利权属纠纷;二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界定的专利权属纠纷;三是委托研究的专利权属纠纷
专利申请权纠纷,一件发明创造完成后,究竟谁有权申请专利,要视发明创造的性质而定;专利归属纠纷,这是指在专利授权后,当事人之间在确认淮是真正的权利人方面发生的争议。专利权归属纠纷与申请权纠纷有性质上的区别,特别有些情况是专利申请的中出现同时竞争这申请专利或者是该专利多人合作引发的纠纷。
处理专利纠纷问题重要还是要具备专业处理能力,因此小七建议专利无论是出现什么纠纷,除非自己有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应对,否则还是要选择专利代理来处理 纠纷的问题,毕竟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去做,这样相比之下靠谱些;当然在代理机构会给出相应的专利纠纷评估建议,如果没有胜算,那就可以退一步放弃了。
6、关于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
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那么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中国的专利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有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性分析最好委托中国专利律师进行,其理由与上述委托中国专利律师分析专利侵权的相同。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因为,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只进行形式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发明专利,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即可。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只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专利性,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才宜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否则,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