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税收优惠
1、企业购买国外的专利,税收方面享受那些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企业将其技术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中国境内,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原则上不缴纳预提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上述购买行为是境外企业技术的使用权,则应在中国境内缴纳所得税。
2、技术专利转让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技术专利转让税收的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方面,超过3%的税负水平部分,即征即退;
二、所得税方面,应纳税所得额在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公司每年写专利能减免多少税?
写专利本身并不减税哦,但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使用,或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15%。
4、专利技术转让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收增值税。
甲技术开发咨询公司向我国境内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备使用的设备一台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备含税价为50万元,技术服务费含税价为20万元。
该企业应交增值税就是: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证增值税,但是转让的设备以及因转让设备提供的服务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该企业的销项税额=50/(1+17%)×17%+20/(1+6%)×6%=8.40万元。
(4)专利费税收优惠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根据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6、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有哪些?可以具体说说是怎样的吗?
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已经成为专利转让当中不可小觑的一环了,在营改增政策之后,这项优惠政策又有哪些新的变化了呢?有哪些对与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可以让我们的企业获益呢?八戒知识产权小编就来告诉你答案。在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中,政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11号)等文件的规定,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根据国税函212号文规定,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不享受国税函212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此外,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主体,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资企业。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全能范围。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权能范围是指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转让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的许可使用权。3、技术转让的客体范围。根据财税111号文的规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客体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此外,上述技术转让的范围虽然没有特别提及技术秘密,但技术秘密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储存形式,也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资产之一。从财税111号文所列举的技术类知识产权看,技术秘密的转让也应该在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范围之内。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个人转让著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个人专利权转让个税优惠
法律分析: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乘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乘以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8、专利产品优惠政策???
《广东省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暂行)》[浏览]
目前,省专利局、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广东省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章 第三条 经审查批准的专利产品,可享受广东省税收优惠政策。从《广东省享受税收优惠专利产品名单》下达年度开始,发明专利3年内、实用新型专利2年内,新增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给生产单位。
第二章 第四条 申请专利新产品税收优惠,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整个产品或其关键零部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
二、 专利权有效并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三、 成品在广东省内首次生产;
四、 有良好市场前景并已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环保、安全、卫生等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 产品属于特殊行业的应持有特殊许可证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三章 第六条 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每年办理一次,申报时间一般为9至10月。
第十一条 经审查批准享受税收优惠的专利产品,由省专利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并下达《广东省享受税收优惠专利产品名单》
9、请问单位取得专利之后 有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专利资助各个地区倒是有,税收方面的优惠好像没有~~~可以去当地的科技局网站上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