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
1、一般来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不需要备案?不备案可能会有什么影响?
一般来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不需要备案?不备案可能会有什么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更多的问题 ,从前是由于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经济方式是非常的简单地,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 问题的发生和问题的解决都是非常快速的,都是非常有效的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就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也越来越多 ,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不需要备案?如果不备案,可能会出现什么影响呢 ?专利这个词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我们自己的专利可以允许别人使用,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因为别人使用自己的专利,可以给自己带来 一定的经济收益相当于一种无形资产 ,自己通过了自己的努力劳动以后取得了一项专利技术,如果其他人没有经过允许而擅自的使用,那么那个人是违法 ,
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到相关的法院进行申诉 ,所以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因为我国的专利技术是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的 ,专利许可只是许可,由使用权,而所有权还在自己的手中,
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需要改变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也是不需要备案的 ,这样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一般都要请专门的机构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这样更加具有法律效益 。 一般来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备案 。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备案吗?广州的创品知识产权公司说要备案,如果不备案会有影响吗?
1、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及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其中,专利权人为许可方,允许实施专利的一方为被许可方。根据《专利法》第十二条【1】和《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2】规定,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当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转让合同的区别在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拥有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以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为前提,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需要改变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2、关于是否必须备案,以及备案有什么好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3】规定的法定要件,并且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4】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并没有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备案才能生效的强制性规定,仅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5】规定了办理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以及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6】和九十条【7】中分别规定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内容作为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登记事项以及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内容作为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的公告内容。
因此,无论是否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都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就是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那么,备案对于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什么作用(或者好处)呢?
第一,可以保障被许可人利益。
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后,专利实施许可的相关内容才能在专利登记簿副本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公告,如果不办理备案手续,对于被许可人来说,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三,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作为被许可人要求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行为的重要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8】规定,申请人提出要求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3、关于如何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在办理备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既然备案有这么多的作用,那如何办理备案手续呢?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自提交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上述备案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后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并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中公告。
3、专利许可必须向国家局备案吗
法律分析:专利许可不是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无论是否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都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就是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八条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抗辩理由而主张其无效,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那么,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其效力。主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而无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的规定。这两个条款的内容分别为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在主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经备案无效的人看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应当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才生效的合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他们是把这一引导性规定当作了一种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了。实际上,国内的民事主体之间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行为完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不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且从我国《合同法》第324条、第342条、第344条、第346条的规定看,向行政主管机关备案也不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据此,《专利法》也只是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而没有要求办理备案。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也可以看出该备案行为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让我们再来看看该款的规定吧: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请注意,该规定要求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时间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说,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之前,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如果没有其他无效情形,就已经生效了。且,该条并没有规定不备案时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那么,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办理备案合同就无效的情况下,一个已经生效的合同是没有理由被认定为无效的。关于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5、专利许可合同可以一直备案吗
专利许可合同不是一定要备案的。一般情况下,专利许可合同只要满足主体适格、内容及形式合法、自愿等条件,该合同就可以依法生效。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备案申请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应当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向当事人发出《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第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许可人、被许可人、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备案日期。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注销以及撤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相应登记和公告。
6、专利许可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一、专利许可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二、【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7、专利许可实施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法律分析:不是,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并不是强制要备案的,但当事人备案合同的,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备案的后果是什么?
主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而无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的规定。这两个条款的内容分别为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在主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经备案无效的人看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应当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才生效的合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他们是把这一引导性规定当作了一种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了。实际上,国内的民事主体之间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行为完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不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且从我国《合同法》第324条、第342条、第344条、第346条的规定看,向行政主管机关备案也不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据此,《专利法》也只是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而没有要求办理备案。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也可以看出该备案行为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让我们再来看看该款的规定吧:“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请注意,该规定要求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时间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说,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之前,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如果没有其他无效情形,就已经生效了。且,该条并没有规定不备案时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那么,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办理备案合同就无效的情况下,一个已经生效的合同是没有理由被认定为无效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据此可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订立后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不影响其效力。至于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那就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具体规定来判断了。但是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找到这样的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罚”和“责任法定”的法律原则,在法律规范没有对其后果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不能根据一个笼统的规定让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同时,该《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把备案期限限定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也是不恰当的。因为这样的话,那些不了解法律规定的人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的人就不能再备案了,如果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再以此条款作为限制权利人的依据的话,就会造成这样的结果,本来已经生效的合同,仅仅因为没有在三个月内备案而变成无效合同,这有违公平、效率,诚实信用原则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9、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备案吗?广州的创品知识产权公司建议我们备案,如果不备案会有影响吗?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不备案是不会影响合同效力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但这只是对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并非说备案为实施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
不过,根据《专利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会在专利登记簿副本上登记,同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公布。创品建议你去备案,其实一定程度上,可以进一步保障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