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实施
1、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在多少年
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歼消战略是在2008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派毁战略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氏羡知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五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
2、知识产权实施权的设定是指什么
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一般情况下,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专利权人可以对其专利权设定专有实施权(《专利法》第77条第1款。《实用新型法》第18条第1款、《外观设计法》第27条第1款亦同。规定“专有利用权”的有《半导体法》第16条、《种苗法》第25条。《商标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了“专有使用权”)。专有实施权人在其设定的权利范围内,能够行使针对其他人的排他权(《专利法》第77条第2款),能够提起停止侵权(《专利法》第100条、第101条)、损害赔偿(《民法》第709条、《专利法》第102条)等请求,享有与专利权人同样的法律保护(关于损害赔偿额的计算,一1))。专用实施权的侵权行为也是刑事处罚的对象(《专利法》第196条)。
与普通实施权的许可不同,由于所设定的能够对他人行使禁止权的专有实施权与第三人相关,所以《专利法》要求以登记为其有效要件,就是考虑到其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可预测性(《专利法》第98条第1款第2项。准用《实用新型法》第18条第3款、《外观设计法》第27条第4款、《商标法》第30条第4款。《种苗法》第32条第1款第2项。在《半导体法》第21条第1款第2项中为对抗要件)。再者,由于就专有实施权的转移(原则上虽需要专利权人的同意,但当与发明专利实施的营业同时转让或继承时,则不在此限。《专利法》第77条第3款)、质权的设定(需要专利权人同意。第77条第4款)等都是以登记作为对抗要件,所以促进了专有实施权的有效利用(第98条第1款第3项)。
在已设定专有实施权的情况下,虽然专利权人也不能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第68条但书),但却能够另外在取得专有实施权人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实施发明专利。而且,即便专利权人设定了专有实施权,但应该认为其依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虽说是专有实施权人,但在未取得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人许可普通实施权(第77条第4款),为了使该规定具有实效性,专利权人对未取得专有实施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发明的被许可人之行为将被作为侵权行为,有权要求其停止实施。那么可以说,未取得专有实施权人许可的发明专利之实施行为作为专利权的侵害行为,则是一种利益均衡的当然结果。
3、以中国为例,谈谈应如何保证《知识产权协定》的实施。
(一) 在执法方面要求各成员普遍履行的义务
1、 采取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及有效行为,以防止和制止侵权活动的发生。
2、 为防止知识产权侵权和遏制进一步的侵权,必须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
3、 有关知识产权执法的程序应当公平合理,不能繁琐和给当事人造成财政上的负担,也不能拖延或要求有关当事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限。
4、 对一个案件是非做出的判决最好使用书面形式并陈述判决理由。
5、 对行政部门的终局决定或裁决,在任何情况下,诉讼或仲裁当事人都应该有机会要求司法审查
6、 对初审的司法判决,在满足其正常的程序要求的条件下,应使相关当事人有上诉复审的机会。
(二) 行政、民事、刑事程序及救济措施
1、 行政与刑事程序。
2、 建立公平合理的民事程序。(1)建立公平合理程序的强制义务。(2)关于证据的处理(3)侵权人提供信息的义务。
3、 对当事各方提供的补救措施主要有:(1)对权利持有人提供的补救措施(2)对被告的救济措施。
(三) 司法当局可采取的临时性保护措施及程序规定
1、 司法当局可采取和临时性保护措施
2、 采取临时措施的程序
(四) 有关边境措施的特殊要求
1、 海关当局中止放行
2、 权利持有人在边境措施中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内容如下。(1)权利持有人的权利。为维护自己利益,根据知识产权协定,权利持有人主要的权利包括:在有有效证据怀疑冒牌商标商品和盗版商品的进口、侵权商品的出口可能发生时,有权向海关或司法当局提出申请,要求中止放行,有权获取申请是否得到受理的通知。(2)权利持有人的义务。知识产权的权利持有人根据进口国的法律向海关提出中止放行的请求时,应向主管当局
4、中国必须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防专利条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5、中国知识产权法是那年颁布实施的?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筹备、酝酿,起始于70年代末期,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而起步的。1982年出台的《商标法》是我国内地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
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始建立。随着1984年《专利法》、1990年《著作权法》的推出,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初步形成。
中国知识产权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及执法体系。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列等等,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5)知识产权的实施扩展资料:
《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特征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知识产权法
网络—知识产权法
6、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在哪一年
您好!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在2008年。谢谢阅读!
7、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哪几个阶段进行实施和运行控制?
你可以看下,这些就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的流程:
1、贯标启动:
成立企业贯标工作小组,制定企业贯标工作计划,召开企业贯标启动大会,对主要参与部门、人员进行贯标相关培训。
如果您的企业是找了咨询机构,那这个培训就由咨询机构来给您企业做,一般来说,在你们签订协议之后,他们就会立刻安排。
2、调查诊断:
调查企业基本信息、组织架构、相关制度、诊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这个如果您企业找了咨询代理机构的话,他们也会协助你们进行诊断的,因为很多企业不太知道去梳理这些资料信息,必须有一些部门有一些外力来推动才能更好更快的完成,但是这个是企业内部自己的信息,所以重点还是企业而不是咨询代理机构。
3、体系构建
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策划企业知识产权智能架构、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手册编写
编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按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控制程序、记录表单。
5、发文宣贯
颁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制度、程序、表单,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贯培训,指导各个部门、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
6、实施运行:
运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填写体系运行记录,定期进行体系运营检测。
7、内部审核:
企业对其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中的不合格项才去纠正和改进措施。
8、管理评审:
企业最高管理者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现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