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别人的雕塑侵权
1、画别人画像算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分析:若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并利用他人画像进行营利,则构成侵犯肖像权。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雕塑版权问题
不存在侵权,因为雕塑是一种造型,个人思想与机理的艺术表现形式,你看到这个画面给了你灵感而已,而灵感也是厚积薄发的,况且你做出的雕塑即便是写实雕塑完全跟参考一模一样你要表达的意思也一样吗?就算是完全一样,他毕竟不是雕塑,只是模特或者借鉴场景罢了,再或者你做雕塑时不可能就对着一张单面照片做,你必须找到模特多角度拍照片,或者对着模特去完成一件作品,即便还原的场景类似,别人也不可能起诉你,雕塑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材质技法也很多你完全可以抽象化,标题我想你也不会用电影的名字吧,综上所述,这个绝对不可能造成侵权,当然理由还有很多,退一万步,就算被起诉,那也是你的机会来了,再和你讲,美国国外是很注重产权保护,但是也不会像国人那样借机炒作讹诈钱财,人家大多只是保护产权赔偿费一块的案例并不罕见,你要是名家人家不会告你会帮你,你要是草根没人会关注你。这个回答满意吗?纯手打
3、关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法律
法律主观:一、侵犯他人肖像权 是什么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侵权行为,《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二 、 侵犯肖像权 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侵害肖像权行为的自身特点,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
1 、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乱贺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野迟责任。
侵害肖像权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这种使用,并非仅仅包括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等使用行为。商业上的使用和非商业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陈列或复制。
2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颂陪李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在一般情况下,侵害肖像权行为人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这是因为肖像使用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通常不会因为不注意的心理状态而误用他人肖像。但是,并不排除过失侵害肖像权的可能性。例如,认为某幅肖像是虚构的人物画而擅自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 、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以具备以上三个要件为已足,不得主张营利目的为侵害肖像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三、被他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根据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 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 损害赔偿 。
侵犯他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侵权行为,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