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识产权维权
1、中美双方关于知识产权的官司。胜诉败诉的均可。
中国企业突破专利壁垒 打赢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案
中国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不久前拿到了美国法院下达的中美知识产权官司胜诉的判决书,虽然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在中美知识产权领域拿到胜诉判决书,陈伍胜却显得出奇的平静。
7月11日,也就是陈伍胜拿到胜诉判决书的第二天,他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邀请,出席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知识产权专题学习会,并作了报告。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员们详细介绍了通领科技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过程。而此次知识产权专题学习会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邀企业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做知识产权方面的讲解。
打赢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案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抗争,就意味着行业的技术制高点和知识产权永远受制于人,我们只能给人家做低端产业。"陈伍胜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谈到三年前开始的那场中美知识产权纷争,陈伍胜仿佛又回到了那段痛苦的日子。
2004年,由通领科技集团生产的GFCI
2、美国在哪些方面体现知识产权法律严密
同世界其他国家基本一致,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范围也是根据智力劳动成果的不同型态和不同权益确定。
首先,先说下,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分类。
1. Copy right and neighboring rights.版权及领接权
2. Patents. 专利。
3. Fade marks. 商标。
4. 商业秘密。
5. 其他知识产权,主要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以上,几点主要美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基本框架。
其次,体现其严密性。一方面,可从美国知识产权立法来说,美国知识产权立法十分活跃,主要也是受企业团体影响、企业与政府的协调、高立法效率。另一方面,可从美国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框架现实来说,行政方面有美国专利商标局、版权办公室、美国贸易代表署、版权税查庭;司法方面有联邦和州法院体系,华盛顿的巡回上诉法院在专利方面的案子特别突出典型。除此,美国还有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民间组织,比如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商业软件联盟等。
总体来说,从立法到实际操作保护,有一套完整且完善的体系。同时,建议您读几本有关美国知识产权法的书籍,比如李明德著美国知识产权法,那样您有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也可以自行体会其严密性。
3、美国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您好,美国的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制度较为复杂,作简单说明大致如下:
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申请书
(2)声明书,发明人必须在宣誓书中宣誓为真正的发明人,声明已阅读和了解说明书内容,以及会向专利局揭露任何与申请案专利性有关的技术资料
(3)说明书,包括说明书内容、权利范围及摘要
(4)图示,不是必须的
(5)代理委托书
(6)让渡书,申请人为公司时,需要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让渡给公司,即需签署让渡书。
(7)小实体声明书,个人、少于500人的企业以及非营利性单位属于小实体。
美国专利申请审查制度及保护期限
(1)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新颖性审查、全实质审查制,一般自动进入实质审查,审查意见通知最早自递交申请日起1.5年收到,审查周期约为2.5-3年。一般发明专利约3-5年授权。外观设计采用实质审查制,一般1-1.5年授权。
(2)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授权后,缴纳维持费的期限是:自授权日起第3年半,第7年半及第11年半必须缴纳年费或维持费,否则专利权将失效。植物专利授权后,不用缴纳维持费或年费。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为14年,自授权日起算,授权后不用缴纳维持费或年费。
商标权:美国商标申请的基础在于使用,这种使用分为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后者需要在通过核准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提供使用证据。商标的权利期限为10年。商标申请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异议程序。在异议程序中设置有搜证、质询等环节
版权:在美国,版权登记虽然不是权利人获得权利的前提,但却是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前提。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4、注册美国商标的好处?
1、美国品牌是中国人最热门的海外选择
在所有的海外国家中,要成立国际品牌,美国是最热门的选择。大数据显示,中国人申请的美国商标数量已经赶超美国本土申请者的数量。
2、注册美国商标后拥有美国市场
客观上讲,美国依然是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其市场需求及份额是相当大的。注册美国商标成立美国品牌,可以将产品在美国销售,本土品牌更受欢迎。
3、可以在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品牌备案
亚马逊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平台,美国站是本土站点,在线上购物的全球化趋势下,注册美国商标可以进行品牌备案,避免侵权、跟卖。
4、美国品牌的国际声誉度高
美国的发达程度及经济水平相当高,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除了国产品牌,打造一个美国品牌有利于为产品背书,赢得世界各国消费者的青睐。
5、打造美国品牌,返销国内
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来说,进口的产品档次就高一些。包装一个美国品牌,再以美国品牌的名义返销国内,有利于扩大国内市场,赢得消费者信任。
6、美国商标注册成本低,品牌溢价高
美国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一开始只需要花很低的注册成本就可以拥有10年的美国品牌,后期打造品牌,品牌溢价相当大。
7、防止中国品牌在海外被抢注
商标具有国家及地域限制,在中国成熟的品牌,很容易在海外被抢注,而美国就是重灾区。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建议在美国及其他热门国家也一并进行保护注册。
5、美国对中国已发起的前几次"301调查"结果如何?
1、1991年4月,美国政府以中国专利法缺陷,美国作品著作权、商标秘密和商标权保护的缺乏对中国发起了第一次“301调查”,在经历9个月的商讨后,中美双方达成妥协,中美签订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国对改进知识产权法律作出承诺。
2、1991年10月,美国再对中国发起了市场准入的“301调查”,为期12个月。中美进行旦亮了9轮谈判后,1992年10月签署《中美市场准入谅解备忘录》。
3、1994年6月,美国对中国发起了第三次“301调查”,要求中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对美国知识产权产品开放,历时8个月。1995年2月,中美达成了第二个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4、1996年4月,美国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由,对中方发起第四次“301调查”。2月后,1996年6月,中美达成第三个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5、2010年10月,美国再次对中国进行第五次“301调查”,2010年12月,中美双方中国与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进行磋商得以解决。
6、2017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署发布公告,以“中国对美国知识产权存在侵犯行为”为由正式对模租中国发起第六次301调查模码宽,根据法律程序,在正式发起调查后,美国将首先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调查程序可能长达一年。
6、美国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美国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制度1、 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美国专利法中规定,凡是发明或发现新颖且具有实用的方法、机器、产品、物质组合物,或者对已知物质的新用途,或者是对现有技术的进一步改进,都属于美国专利法所要保护的客体,其保护年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
2、外观专利(design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针对产品的新的、原创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其保护年限为注册日起十四年。
3、 植物专利(plant patent):植物专利保护为以无性或有性繁殖方式复制出的新且独特的植物新品种。其保护年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
二、专利申请之流程图(1) 提交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以及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三个途径提交美国专利申请。 申请所需文件及具体要求请参见美国申请实务指引
(2) 专利申请流程简介
由发明人、企业或其授权的人提交申请 → USPTO受理部门接收,给出申请号 → 由申请部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申请日同时完成文件处理和数据采集 → 分类 → 按分类号将申请分配到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形式审查和检索 →实质审查 → 申请人答复 → 再次审查 → 做出最终决定等内容 → 对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申诉和权利冲突委员会提出上诉。 各流程具体情况请参见美国申请实务指引
三、部分申请流程简介(各申请流程具体情况请参见美国申请实务指引)1、 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可称之为国内优先权,临时申请不可直接获得授权,但可自申请日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变更为正式申请或者在12个月之内申请正式申请时主张该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2、信息披露义务(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 ,IDS)
据相关法律与实践,美国专利商标局处理专利申请时,要求专利申请人承担对该专利涉及的所有在先技术的告知义务。
3、继续申请(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以原申请案为基础,在不修改发明实质内容的原则下,修改专利保护范围而提出的申请为继续申请。
4、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
原申请案为基础,部分修改发明实质内容而提出的申请称为部分继续申请。
5、美国专利再颁申请
再颁申请的核心是允许专利权人在从专利正式授权日开始的两年之内重新启动该申请的审查来获得保护范围相对于原授权保护范围加以调整的权利要求。
6、美国专利申请的加快审查途径
在美国申请专利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近些年来,为了加快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推出了一系列的加快审查程序,以缓解案件积压压力,包括加速审查、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等途径。
四、授权条件按照美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该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1. 重复授权
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01条以及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第804节的相关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
2. 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包括但不限于,人体器官、自然规律、物理现象、抽象概念、数学方法以及自然界以自然状态存在的物质。在我国一些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例如,计算机软件、商业方法、动物以及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等,在美国都是可被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 不满足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相关规定
(1)说明书应该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并且在说明书中需要公开实施该发明创造的最佳实施例;
(2)说明书中应该包括一个或多个该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及其范围;
(3)对于用功能性技术特征限定的权利要求,在说明书中应详细披露实现该功能的具体结构,材料或与之等同的描述。
4. 不满足新颖性的相关要求
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无法获得专利权:
(1)在申请日之前,该发明创造权利已经获得专利,或在出版物中已有描述,或者公开使用、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或者
(2)该发明创造在根据第151条所授予的专利中,或者在根据第122(b)条而公开或者被视为公开的专利申请中已有描述,而在此情况下,该专利或专利申请的署名为其他发明人,且在该发明创造的申请日之前已经有效提出申请。
5. 不满足创造性的相关要求
一项发明,虽然满足新颖性的相关要求,但申请专利的内容与其已有的技术之间的差别微小,以至在该项发明完成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不能取得专利。
6. 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美国专利法实施细则37CFR 1.56款,每一个参与专利申请的人都有义务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披露与专利性有关的信息,只要还有权利要求在审查中,该义务就存在,如果对专利局或企图对专利局有欺骗行为,或不怀好意或故意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则不授予专利。
五、美国专利审查概况美国专利商标局主要承担专利的审查、公开等事务性工作。美国专利商标局每年接收到来自各国的专利申请并且申请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1. 申请量及待审周期数据
2、复审和无效程序
在美国,第三人对专利权提出无效有两种途径,一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直接向受理法院或美国国会贸易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二是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判上诉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可利用以下程序对一件专利宣告其全部或部分无效。
(1)单方复审程序
第三方自专利授权之日起,可以该专利被出版物公开为理由提出无效请求,涉及的无效理由仅限于新颖性和创造性。
(2) 专利授权后复审程序(post grant review)
第三人只能在专利被授权后的九个月内提请该程序。涉及的无效理由可以是任何美国专利法中规定的无效理由。此程序仅适用于申请日(包括优先权)在2013年3月16日之后的专利。
(3) 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第三人只能在专利被授予权利之日起的九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请该程序,而且需在专利授权后复审程序终止之后才能申请启动此程序。该程序适用于美国发明法案(AIA)生效日之前或之后授予的所有专利。双方复审程序也只能以公开出版物作为证据。
六、商标美国商标申请的基础在于使用,这种使用分为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后者需要在通过核准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提供使用证据。商标的权利期限为10年。
商标申请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异议程序。在异议程序中设置有搜证、质询等环节。
七、版权在美国,版权登记虽然不是权利人获得权利的前提,但却是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前提。
7、被美国起诉侵权不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在美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需要事先了解信息,考虑一些关键问题,因为有些地方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规定不一样。在美国,无论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还是基于商业秘密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一件知识产权诉讼从申请到法院作出判决通常至少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大多数案件会因为诉讼和证据开示程序的高额费用成本而和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有:(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