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知识产权纠纷
1、知识产权纠纷由什么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码唤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液袭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我国法院众多,如果不对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做出规定的话,那么当事人肯定不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 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除外。
本规定第一条及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的额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数额以上的,以迟埋凯及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知识产权官司如何打
要打知识产权保护官司首先需要确定对方确实存在侵权行为,然后财务合适的方式收集能证明对方没有使用知识产权的权限,或者是存在非法使用的证据。然后需要确定对方的盈利额,最后确定自己的损失,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一、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
要打知识产权保护官司的步骤如下:
1、要想打搏源知识产权官司,就必须了解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只有了解到知识产权的范围,才知道别人是否侵害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一旦在生活中发现有人侵犯了我们这几种权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打知识产权官司,应该知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管辖权是中级人民法院。当然,著作权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因此,打知识产权官司基本上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打知识产权官司,尽管没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侵犯人可能对自己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的损失扩大。
5、打知识产权官司,尽管没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侵犯人可能造成证据灭失或则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这样,可以避免自己输掉官司。
6、打知识产权官司,最为重要猛消的是必须聘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专职律师进行诉讼。只有知识产权方面的专职律师才了解法律法规以及司法程序,才能帮助你分析和判断官司的进程,发现对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方法,从而为你打赢官司。
7、打知识产权官司,还要公司或则个人付出大量的精力以及时间,毕竟,很多知识产权的官司标的金额非常大,涉及的人和事也比较多,比较复杂。所以,公司或则个人应抽出专门时间来进行。
二、知识产权纠纷要收集的证据
(一)权利证据
1、要举证原告的主体资格,即自然人身份证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枝银知利权授权时的权属情况。
3、专利登记薄副本,证明专利权有过转让、有无被宣告无效等情况。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外观设计的图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的收据,证明该专利持续有效情况。
6、专利管理部门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
(二)侵权证据
1、书证:通常是公证书,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与公证机关申请,对侵权产品、现场进行勘查公证。如是销售者,还要索取产品的广告宣传册、销售人员的名片、发票或收据等。
2、物证:从市场上购得侵权产品时,应由公证人员对此进行封存、拍照。
(三)损失证据
1、专利许可合同,以此许可费来计算损失。
2、财务审计报告,以侵权前与侵权后的利益损失为参考损失情况
3、被告的财务报告,以被告的利益主原告的损失参考
任何已经判断专利权被侵权之后,都是需要先收集证明对方确实侵犯了专利权的证据之后才能要求对方赔偿的。也即存在专利纠纷并不是由于侵权导致的,若是对方并不知道这是专利,或者并不是故意实施的侵犯行为,此时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就是比较小的。
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流程还是比较繁琐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将部分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其他主体使用的情形。纠纷发生之后,受害者若是与对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是必须要收集齐全证据之后再起诉的,这是由于原告一般会被要求承担举证责任。
3、知识产权纠纷由什么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然后,确认地域管辖。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是:知识产权的各主管部门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例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等,还可以由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
1、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2、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3、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即丧失效力。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的地区范围,任何一个国家所确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效力。这种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是由智力成果极易传扬,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知识产权纠纷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纠纷是指知识产权人因行使知识产权或不特定第三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与不特定第三人产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三、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推动我国成为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重要解决地,构建更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环境。
(九)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间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司法协助,加大案情通报和情报信息交换力度。
(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推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发布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发挥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十一)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和国防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制度。适时做好地理标志立法工作。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十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反垄断执法指南。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政策和停止侵权适用规则。
5、知识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知识产权纠纷的量刑: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的,情节严重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在刑法中也规定了具体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