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1、什么是 专利许可备案,且怎样可以查许可备案的具体内容
专利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制造、销售、使用技术等等),专利权人与专利使用人之间签订的许可合同到知识产权局备案,会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
查询有两种方式:
1、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最顶上一行有“服务”,下面有“专利查询”,使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可以查到相应的专利备案情况,其中“事务公告”有一项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的内容,记载了专利公报的期号、公告时间,然后再去国知局网站上查相应的专利公报,进去以后慢慢找吧,一期专利公告怎么也得有个几千页。
2、去当地的专利代办处(一般和省会城市的知识产权局在一起),制作专利登记簿副本,目前还是不要钱的。
2、河南省专利局是个啥单位
河南省专利局即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一)负责组织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和实施专利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及冒充专利行为。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三)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四)拟定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和奖励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重大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五)负责拟定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专利代理、咨询、信息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制定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建设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专利统计工作。(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开展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电子申请注册及审批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河南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审理外观设计、猜世实用新型专利案件。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 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 民事纠纷 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反不正当竞争 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28日发出了《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通知》,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侍兆差识产权民事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的规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老皮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4、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新地址在哪里?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郑州代办处,于2003年4月1日正式开业。
郑州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其主要业务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费用减缓请求的审批、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对外的服务窗口,郑州代办处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申请人服务”为宗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文明服务,向社会公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2008年1月被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
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5977156
传真:0371-65977156
邮政编码:450000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附楼
以上信息的发布时间:2017-10-10,你可以先打电话问清楚再去。
5、单位在知识产权局备案怎么办
给你一个流程模板 一、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徐州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域,如工程机械(包括矿山机械)、特种车辆(包括消防装备、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力装备领域、节能环保装备领域、民用航空装备领灶扰扰域、卫星及应用产业、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智能测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详见附件1);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自主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配备自主专职知识产权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备案将优先支持领域符合的,参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备案或通过第三方认证的单位;被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的单位;承担省市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单位;政府招商引资的优秀企业等。
(二)申请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供下列备案材料:
1.《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企事业单位备案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3);
4.《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附件4);
5.近三年发明专利电子清单(包括申请清单、授权清单、有效清单,写明申请日、申请号、发明名称即可);
6.近两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非必要材料),企业贯标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奖等相关证书,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的合同书,承担省市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或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李芹;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材料1、2需在预审系统(http://xuzhou.xzippc.cn/)申请时上传TIF格式扫描件。
二、专利代理机构预审备案
(一)代理机构的备案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近一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代理机构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5);
2.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承诺书》(附件6);
4.《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材料1、2需在预审系统(http://xuzhou.xzippc.cn/)申请时上传扫描件。
三、备案流程
(一)申请备案主体将备案申请材料窗口递交或者邮寄至保护中心;
(二)在隐旦预审系统网站http://xuzhou.xzippc.cn/上注册并申请用户备案;
(三)保护中心对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进行备案信息录入,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复核、确认后,通过预审系统审核,备案完成;
(四)保护中心将定期公布备案成功主体名单;
(五)后期发现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保护中心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备案主体,保护中心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并进行告知。
四、备案须知
备案主体应保证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准确。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该在1个月内完成备案信息的更新,备案更新审核合格前,暂缓预审申请。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人:宋茂寒 朱茜
联系电话:0516-8778781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xuzhou.xzippc.cn/
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六、备案申请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本工作流程和要求解释权归保护中心所有。
附件:1.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IPC及洛迦诺分类号
2.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企事业单位备案申请表
3.承诺书
4.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
5.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
6.专利代理机构承诺书
6、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流程是怎么样
法律分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流程:1、在网上填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或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2、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电子版在网上提交或将合同副本纸件送到知识产权局。3、知识产权局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4、知识产权局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进行备案,并出具准予备案证明。当事人到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或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纸件(签字盖章)及合同副本纸件(已提交的除外),领取备案证明。5、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的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7、如何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相关依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62 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受理范围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
受理材料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
1.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 。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 (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加盖骑缝章) 。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a.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任意一方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代办处不能受理) ;
b.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 、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 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
4.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
人名称或姓名、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参考样式:附件 1)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证书复印件;延期说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超过该期限的需要做延期说明)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受理材料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 ;
2.变更项目的证明或协议;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同备案要求一致;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受理材料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 ;
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的协议;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两份原件或全体当事人签字或签章的声明文件) ;
4. 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同备案要求一致;
以上所提交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办理流程
1.受理。 受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 注销)的请求和材料;
2.审核。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申请进行条件审查和形式审查;
3.信息采录。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通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审批系统》采集备案信息;
4.审批并发出通知书;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备案、 给予备案号,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备案申请存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
除的,应当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向当事人发出《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的,向当事人发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通知书》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的,向当事人发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通知书》 。
5.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信息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办结时限
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的完整信息之日计:7 个工作日。
来源:http://www.scipo.gov.cn/bszn/zlsq/zlsqywlc/201412/t20141225_14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