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知识产权案
1、保护知识产权的例子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的例子如下:
1、白云机场海关“龙腾行动2020”查办快件渠道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案。2020年1月,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在一票以货样广告品A形式申报出口的快件中查获侵犯“HUAWEI及图形”商标权的手机保护套600个。2020年该关在快件渠道查获侵权案件169批。该案是海关在快件渠道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2、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从化海关“龙腾行动2020”查办“哈雷”牌防疫医疗物资侵权系列案。该案是海关在防疫期间全面加强出口防疫医疗物资知识产权保护,对关区出口防疫物资企业实施“摸底调研-政策宣讲-协助备案-打击侵权”的全链条服务取得良好成效的典型案例。
2、大铲海关“净网行动”水上中途监管查办侵权鞋类案。2020年10月,大铲海关在一批拟通过中国香港转运出口货物中查获侵犯“FILA”等知名运动品牌的鞋类2.4万双。该案是近年来在中途监管环节查获的首宗侵权案件。
3、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龙腾行动2020”查办“跨境电商B2B出口”侵权案。2020年9月,禅城办事处关员在出口跨境电商商品中查获2104双(件)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的运动鞋和服装。该案是首次在跨境电商B2B出口渠道查获的侵权案,是海关规范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的重要成果。
4、南沙海关“龙腾行动2020”查获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侵权卫生巾案。2020年10月,南沙海关在出口货物中查获侵犯“nana”商标权的卫生巾57.1万片。该案是多部门协同执法有效防范侵权货物口岸漂移的典型案例。
5、广州邮局海关“蓝网行动”应用高科技手段精准拦截批量寄递侵权物品案。2020年10月,广州邮局海关借助信息系统查获侵权邮件36批,后续陆续再截获侵权邮件150批。该案是加强“智慧海关”建设打击邮递渠道侵权行为的重要成果,2020年累计截获涉嫌侵权包裹2445批。
2、在生活中,都有哪些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例子?
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关于侵犯知识产品的事情,那么对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都是哪些例子呢?知识产权,广义而言包括版权即著作权、专利即技术发明、商标、商业秘密和知名权等,其中前三类受到相当全面的保护。今天,我们介绍几个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案例:
1.黄味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件详情:被告人黄味金与被告人常荣芳口头约定由黄味金提供原酒,常荣芳组织包装材料及商标,以共同生产假冒名酒。被告人其行为均应注册商标罪论处。2、王红星、赵坤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详情: 被告人王红星、赵坤原系北京雷石世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石公司”)职员,负责软件的开发工作,二人从雷石公司辞职后,带走了雷石公司KTV点歌系统软件的源代码,欲继续从事该系统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案。
3:冯某凤微店销售侵犯国外知名服饰商标案 案件详情:此案件是由冯某凤等一家四口涉嫌侵权服装予以扣押,在经营现场、销售仓库、生产加工场所、商 标吊牌印制单位分别固定了当事人生产、销售“阿迪达斯”“北面”等涉嫌侵权服装的事实。4.乐视网”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 乐视网天津公司一审主张中科大在其经营的网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影视服务"频道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乐视网天津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请 求法院判令中科大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相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也要严厉打击生活中这些投机取巧的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危害分子!
3、知识产权案例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4、保护知识产权的例子有哪些?
一、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
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732、733、7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
四、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裕升科技有限公司、户财欢、黄建东、黄赛亮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
五、武汉大西洋连铸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宋祖兴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5号民事判决书】
六、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6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七、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吉乾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164号民事判决书】
八、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浙江搜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聚客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浙8601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书】
九、惠州市欢唱壹佰娱乐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
十、李海鹏等9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刑终105号刑事裁定书】
5、深圳出台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了吗?
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压缩1/3以上、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日前,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积极回应企业反映最突出、社会最关切的问题,为深圳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再添“一把火”。
据了解,《措施》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20大改革举措、126个政策点,着力率先营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是深圳先行先试的光荣使命。”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表示,深圳将以更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坚持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创新创业人才拥有更优质的发展环境,让各类企业安心扎根深圳,做强做优做大。
营造更加开放的贸易投资环境
湖南双峰荣诚鞋业有限公司是当地的鞋业龙头企业,年创利税1000多万元。2017年,该企业的一批货物,因报关单品名申报错误,积压在盐田港无法装船。
如果是以前,这批货物只能重新报关后方可装船,但肯定会因此造成订单违约。得益于深圳海关“先放行,后改单”的新举措,荣诚鞋业最终将货物如期装上了货轮。“多亏了海关的好政策,才让我们避免了五六十万元的巨额损失。”公司经理刘先生说。
荣诚鞋业的经历,是深圳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贸易形势,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个缩影。
深圳是我国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城市。2017年,全市累计进出口2.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额1.65万亿元,连续25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
“深圳2017年外贸的最大亮点是‘朋友圈’不断升级,新兴市场开拓有力。”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深圳对美国、欧盟、韩国等市场增长均超过10%;对“一带一路”参与国家进出口5422.8亿元,同比增长16.4%。
与此同时,过去一年,深圳在国际化环境营造方面也取得长足进展。英国ARM公司中国总部等一批优质项目落地;实际使用外资74亿美元、增长9.9%;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超过850亿美元,居国内城市首位……
作为我国重要的外贸投资“桥头堡”,深圳如何实现“去繁就简”,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此次《措施》中,第一条就从打造国际一流投资环境、突出深港金融合作、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通关监管改革4个方面,提出了30个政策点。比如针对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效率问题,全面推广报关报检“并联”等通关改革举措,实现企业“一点报关报检,全域验放”,争取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1/3以上。
“优化开放便利的国际化环境,深圳正在行动。”广东省政协委员谭刚认为。
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
深圳市易冲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无线充电领域的科技创新公司。2016年至今短短两年,该公司已拥有50多项国际专利,其中很多成为行业标准。
“我们企业创办时只有4个人,如今已发展到150多人。如果不是选择在深圳创业,很难有这样的成绩。”易冲无线联合创始人贺大伟说,当初选择来深圳创业,就是看中了这里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没有错。”
贺大伟是深圳创新创业“大军”的一位代表。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自2013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深圳商事登记门槛大幅降低,市场活力、创新活力充分迸发。2017年,深圳新登记商事主体55.2万户,全市累计登记商事主体达309.4万户,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61户,拥有企业151户,创业密度高居全国第一。
良好的市场化环境,是深圳一直以来保持发展活力的重要保障。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共取消、下放市级行政职权175项,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24项,开展企业困难帮扶行动,为企业降成本1369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至上的市场化环境,《措施》提出,2018年深圳将全方位降低企业用地、用房、用工、用电及物流运输等成本,大力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再为企业减负1300亿元以上。
“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深圳市每年仅土地使用税一项,便可为纳税人减免3.6亿元。”深圳市地税局局长钱勇介绍,近年来,深圳地税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负”政策,从被动“等纳税人上门”变为主动“送政策上门”,减免税连年大幅度增长。
据统计,深圳地税2015、2016、2017年减免税额分别比上年增长54%、63%、30.4%。2017年,全年减免税规模达508.6亿元,惠及纳税人22.04万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连续9年居全国地税系统第一。
“一个城市的营商环境好不好,直接影响城市经济发展的活力,影响创新创业的活力。”深圳市长陈如桂说,深圳历来非常注重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此次出台的《措施》,就是要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创新支持,努力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
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月11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对华为诉三星全国首例无线通信国际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揭牌办公后,首次宣判的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案件,敲响了该法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第一槌。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标志着司法服务于深圳的科技创新发展,能够体现深圳的战略定位和城市地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先行区的过程中,国内甚至国际上许多新型知识产权案件都较早地出现在深圳。“深圳一定要研究最前沿性的法律问题,以一流的审判业绩,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深圳是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之一。目前,深圳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1.12万家,发明专利密度达80.1件/万人,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在全球创新能力活跃的城市中排名第二。2016年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近2万件,占全国的43.1%。
创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数据显示,深圳市知识产权案件基数大、增长快,2017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508件,同比增长57.9%,占广东省的1/2、全国的1/10。
着眼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环境,《措施》从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建立更加规范的涉企执法制度3个方面,提出了19个政策点。“深圳下决心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抓住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牛鼻子。”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樊庆峰认为。
根据《措施》,深圳将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并针对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现象,提出制定知识产权特区法规,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措施。
“深圳将建立完善的财产权保护机制。”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介绍,《措施》提出,要制定涉案财产处置细则,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措施》还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让企业家在深圳创业更加安心。”
6、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什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陶凯元表示,《意见》是中办、国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陶凯元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达到40.36%,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人数并没有很大增长,但审结的案件数和结案数都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陶凯元认为,法院的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化解了大量案件。
“作为对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陶凯元表示,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统一知识产权裁判尺度
《意见》在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方面要求,实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
“同案不同判会让人民对法律后果失去可预期性。” 陶凯元介绍说,人民法院主要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制定司法解释、适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等途径保证司法统一。
关于司法解释的出台,陶凯元透露,司法解释制度确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已经达到36件,“目前排在计划单上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解释大概有10余项,每年计划推出三到四项,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制度。” 陶凯元表示,司法解释为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提供了规范,也让下级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另外,《意见》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的途径之一颇受关注。据介绍,案例指导制度成立以来,截至2017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2个指导性案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占了20个,超过总数的1/5。“对于这种指导性案例,我们要求下级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陶凯元表示。
打造国际知产争端解决“优选地”
“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凯元认为,要想成为“优选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审判质效。《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造就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他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表示,该院目前有30%的案件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许多为双方当事人均涉外,“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境外的当事人、权利人比以往更加愿意选择到中国,尤其是到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诉讼。”
据介绍,最 高人 民 法 院也通过各种对话平 台,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7、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有哪些,快
十大案例包括:
案例一、“全脑”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系全国首例竞价排名不正当竞争案
案例二、“杰克琼斯”商标权纠纷案。此案系电子商务侵犯商标权的典型案件,判决书获评全国第三届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
案例三、“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厘定了不正当竞争与技术创新之间的界限,判决书获得第二届北京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大赛优秀裁判文书奖。
案例四、韩寒文学作品著作权纠纷案。此案系对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侵权认定的典型案件,本案入选2012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书获评第三届全国法院系统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一等奖。
案例五、“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系我国首例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评2014年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全国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4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案例六、“梦幻西游”游戏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系率先从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三个方面对网络游戏全方位保护的典型案例,获评2014年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并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案例评选活动一等奖。
案例七、新浪“拍客”商标权纠纷案。此案的判决书对互联网行业特定名词的权利界限进行了界定,对于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商标侵权问题的处理颇具借鉴意义。
案例八、“极路由”路由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系首例硬件厂商屏蔽广告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此案入选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2014年中国十大最具学术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案例九、“滴滴”商标权纠纷案。此案系“互联网+”背景下对于如何厘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件,体现了法官对互联网经济下商标分类制度相关问题的思考。
案例十、周志全等经营“思路网”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案,此案是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联合公安机关,在2013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破获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本案获评2014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上述十个经典案例全面反映了海淀法院近十年来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审判的新成果。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海淀法院将继续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海淀法院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8、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为创新之都,深圳将立法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企业或者个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仅处罚的额度或将大幅提高,而且三年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知识产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是体现一个创新型城市国际竞争力的最重要指标,也是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增速的根本保障。我市知识产权的创新活力以及其在国内外市场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突破2万件大关,连续14年高居全国榜首,国内发明申请量破6万件大关,位居全国第二。
但与这种创新实力不匹配的是,目前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严重挫伤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并阻碍了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能力,给深圳的经济发展和创新动力都带来负面影响。此次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就是要从制度建设层面作出一些突破性尝试,解决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亮点一:建立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纠纷解决中的首要目标是快速停止侵权,快速恢复其商业优势,保障其经济利益,因此在处理纠纷时需要有一种快速、有效、执行力强的解决方式。而目前知识产权诉讼或行政处理因诸多因素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
《条例(草案)》总结提炼实践中具体做法,建立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对接等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具体来说:一是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前后可以进行调解,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或者应投诉人请求撤销案件;二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可以分别在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前和受理前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确认或者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仲裁机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或者调解书。
亮点二:网站知晓用户侵权要及时删除内容
互联网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新型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很多网络侵权案件数额巨大、情节隐蔽、认定困难、后果严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条例(草案)》对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涉及网络侵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细化和完善,明确了认定网络侵权和网络教唆、帮助侵权的具体情形。
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网络注意义务的,就权利人损失扩大部分与侵权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亮点三: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草案)》开展知识产权信用惩戒,让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从而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具体来说,在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和资金扶持等方面,对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者作出限制。比如,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三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不得申请政府扶持资金和表彰奖励。
《条例(草案)》还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监管体系,公布特殊监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在提供行政管理服务时,应当查询了解相关对象的知识产权公共信用状况,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亮点四:赔偿金额大幅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就必须在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数额上,体现出知识产权“值钱”。针对赔偿金额低这一知识产权企业维权的主要痛点,《条例(草案)》突破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大幅提升民事赔偿数额,按侵权情节,专利权在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商标权在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著作权在一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予以确定,特殊情况下赔偿金额还可超过五百万。
《条例(草案)》还设立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对明知属于他人知识产权、五年内侵犯他人同一知识产权三次以上的、其他侵权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规定除赔偿损失外,还应当支付三倍于赔偿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了大幅提高民事赔偿的上限之外,条例也规定了罚款的下限——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业界评论,此举对于打击侵权的小商家有重要意义,此前,这些侵权商家并不害怕被维权,因为很多法院对轻微的侵权案件只是罚几千元而已。这个条例一旦实施,违法成本将大幅提高。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9、谁能提供一下几个知识产权的案例
你好,来源 大律师网
4月26日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同时发布了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晓明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持续在高位运行,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约占全国法院该类案件总数的70%。
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今年中国法院系统将重点加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相关司法解释的论证起草,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标准与专利、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研究,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对话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的革新和优化。
发布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表示,浙江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收案量持续增长,司法逐渐成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二是案件类型全面,覆盖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与各种方式的市场竞争行为。三是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加大。
10、华为诉三星知识产权纠纷案宣判结果是什么?
1月11日讯 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今天一审公开宣判,华为胜诉。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定立即停止侵权,禁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
2016年5月,华为为保护自己的无线通信发明专利,分别在美国和中国起诉三星公司。华为诉称,原告拥有大量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其中,201010137731.2号(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和201110269715.3号(一种无线网络通信装置)发明专利权,为4G标准必要专利。被告方未经原告许可,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方式侵害其专利权,并在许可谈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具有明显过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专利侵权行为。
三星则辩称,其没有实施华为指控其专利侵权的行为,华为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谈判中没有尽到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义务,而三星在许可谈判中无明显过错,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涉及两大问题,一是FRAND问题,二是技术事实的查明与认定问题。关于FRAND问题,涉及双方在进行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谈判时,对于许可协议无法达成,原告与三星谁存在过错的问题。关于技术事实的查明与认定问题,涉及原告在本案中要求保护的专利是否为4G标准必要专利,被告方是否实施了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以及被告方的抗辩主张能否成立等问题。
法庭审理认为,三星在我国生产、销售相应4G智能终端产品,一定会使用华为的这两项标准必要专利技术,因此,在华为取得两项发明专利权以后,三星未经许可在我国实施原告的两项专利技术,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最终,法院宣布,三星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形式,侵害华为专利权的行为,驳回华为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受理费1000元由三星方面负担。 如不服判决,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诉。
面对华为专利诉讼 三星回击显得“情绪化”
在被华为起诉专利侵权事情上,三星显得很“情绪化”。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北京亨通达百货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并在其中两个案件中,分别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8050万元,共计1.61亿元。
三星迅速做出反应的诉讼赔偿费用不多不少,恰好是华为诉讼赔偿的两倍,这完全显示出三星的不满和骄傲情绪。但随后案件的进展并未导向三星,华为强大的专利储备开始在这场巨头“战争”中展现优势。
数据显示,华为近年来在专利发明领域成效显著,实力提升明显,这也是华为主动发起诉讼的底气所在。以目前的审理进程来看,已有两件专利被宣布无效,还有一件已经走完无效宣布程序,三星已经身处于不利地位。并且在此之前,华为在泉州诉三星侵权案件中也获得胜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