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作者
(1)收集网络侵权的证据,例如对侵权内容进行截图、拍照等;
(2)要求网络服务经营者删除侵权内容,并提供侵权用户的联系方式;
(3)和侵权人协商侵权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网络服务者有过错的,可以一并起诉网络服务者。
一、怎么举报网络侵权
1、及时保留证据。被侵权人在网上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保存相关网页,并注重时间的连续性,最好用公证方式保全证据。
2、起诉网络服务提供商。考虑到网络的隐蔽性,被侵权人难以确定侵权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网络服务提供商。起诉后法院会责令网络服务商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个人信息。
3、注意管辖权。
(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3)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4)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注意诉讼时效。网络侵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诉讼时效才去起诉的,法院会不支持原告的诉求。但是如果起诉时侵权行为依然存在的,法院可以判决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
(2)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是什么
1、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方式为:
(1)确认行为人主观具有侵权故意;
(2)客观上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等行为,导致著作权人受损害的,应认定为著作权侵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主体要件,主要指网络使用者和网络服务商;
3、客观要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4、主观方面、是指侵权行为实施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损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3、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
法律分析: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表现,其中就包括有网络抄袭与剽窃这一项,具体的表现如下所述。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2、转载侵权。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有向相关的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3、网络抄袭与剽窃。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剽窃使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已经发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源用于非公益目的,即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传播。4、网页设计侵权。网络抄袭与剽窃的对象,除了登载于网络上的各种作品以外,还包含了网页设计的抄袭与剽窃。网页设计既有原创性的文字、图象、动漫、FLASH以及音乐内容,还有网页整体的版式设计。5、链接侵权。一般的链接如果仅指向需要浏览的其他网站的首页,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有些网站却通过内链技术,或纵深链技术,使设链与被设施网站的页面内容结合,或不经过链接网站主页而直接利用其分页内容。这样,事实上就构成了侵犯被链接者主页或分页作品的著作权的问题。
这种超链接行为产生两种结果:(1)使用户难以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2)无偿利用了被链接网站的优良商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4、你认为著作权在互联网上的侵权形式有哪些情形?日常生活中应如何注意保护著作
1、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2、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3、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传播。4、有些商业性组织未经网站和著作人同意,私自下 载、出版网络上的文字、影音等作品,获取高额利润。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方式常见的有哪些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二: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有向相关的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3、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三:网络抄袭与剽窃。
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剽窃使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已经发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源用于非公益目的,即大段抄袭或者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传播。
4、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四:网页设计侵权。
网络抄袭与剽窃的对象,除了登载于网络上的各种作品以外,还包含了网页设计的抄袭与剽窃。网页设计既有原创性的文字、图象、动漫、FLASH以及音乐内容,还有网页整体的版式设计。
5、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五:链接侵权。
一般的链接如果仅指向需要浏览的其他网站的首页,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有些网站却通过内链技术,或纵深链技术,使设链与被设施网站的页面内容结合,或不经过链接网站主页而直接利用其分页内容。这样,事实上就构成了侵犯被链接者主页或分页作品的著作权的问题。
这种超链接行为产生两种结果:
(1)使用户难以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无偿利用了被链接网站的优良商誉。
6、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六:下 载侵权。
这是指有些商业性组织未经网站和著作人同意,私自下 载、出版网络上的文字、影音等作品,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私自下 载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的行为,如果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欣赏需求,或者用于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自然是不构成侵权的。但如果下 载行为被用于商业目的,则侵犯了网站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客观上造成了对作品的无授权使用和对网站及著作权人财产权的侵犯。
二、遇到网络侵犯著作权该怎么维权
(1)先行登记或寻求集体管理组织保护
每个人精力都是有限的,为了减少权利被侵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防范于未然,对于网络作品可以先行登记,作品自创作完成作者便享有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的制度,该制度易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目前我国共有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该组织基于著作权人的委托,具有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的权能,能集中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2)及时通知网站管理者删除违法信息
当我们在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及时通知网页进行删除,如果网络管理者为删除违法信息则同侵权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管理者亦可在侵权人的认为自己行为合法的情况下恢复作品,这时应及时的寻求司法救济。
(3)诉请证据保全
因互联网世界极易复制、转移、删除和销毁,因此权利人可以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再在15日向法院起诉。侵权人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亦可向公安机关保安,走刑事诉讼的途径。
需要注意,网络侵犯著作权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大量印刷发行,就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是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其中明确了,犯本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对侵权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后违法传播牟利。
2、图文框(frame)链接,此种行为使他人的网页出现时,无法呈现原貌,使作品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侵害了著作权。
3、超链接(Hyperlink),利用HTML语法,将相关网页的信息链接起来,未经权利人同意超范围利用。
4、在图像链接中侵害某图像复制权。
5、用故意删除、篡改等手段破坏网络作品著作权管理信息,从而使网络作品面临侵权危险的行为。
6、未经许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物提供公众交易或传播,或者明知为侵害权利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仍然网上散布以及拟散布的输入上载。
7、侵害网络作品著作人身权的行为,包括侵害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如将电子邮件转贴到新闻论坛或BBS站;整理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签名档案;整理编辑时,只取作品部分内容以及图文框链接等。
8、网络服务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9、违法破译著作权人利用有效技术手段(Tech-measures)防止侵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