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规避
外观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是: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侵犯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故意;2、基于前述主观心态,行为人实施了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为前述行为提供帮助等行为;3、专利权人产生实际损失;4、实际损失与前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5、其他标准。
法律客观:《专利法》第六十条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搜仿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桐漏神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2、外观专利怎么改动不算侵权
外观专利以下改动不算侵权: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3、三处不同可以规避外观专利
法律分析:(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 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4、如何回避外观专利侵权
要想回避外观专利侵权,要从以下的3个方面来入手处理:1、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图片的专利产品为准;2、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为标准,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3、通过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外观的设计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部分或整体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怎么避免专利侵权?
避免专利侵权的方式:专利权利人可以通过就其享有的先进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发明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授权的方式,保护其专利。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可以组织企业员工积极学习相关知识,加强防护能力。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6、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怎么办?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以向当地的商标委员会来申请,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无效的,或者是直接去法院来进行一个诉讼,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的话,都必须要对于侵犯这样的一种专利全做出一个合理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包括看是否属于类似商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3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7、怎样避免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方式 专利侵权措施
您可参考以下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方式:
1、商业单位在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有关专利侵权免责条款写入合同中,如在合同中增加“如果商业单位因销售由供货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专利侵权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条款。
2、如果收到专利权人发出的专利侵权警告函后,要求专利权人提供相关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专利文件、证明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及专利权人的有关证据材料(单位申请专利的,法人证明;个人申请专利的,身份证证件),并马上通知涉嫌侵权商品的制造单位。
3、经分析专利侵权有可能成立的,除非该商品制造商不仅书面、而且也有经济能力保证销售单位的销售行为一旦构成专利侵权、由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销售商最好先行停止销售该涉嫌专利侵权商品。
4、商业单位若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专利侵权构成的生效判决书、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或专利管理局)作出的认定专利侵权构成的已生效的处理决定书,除供货商有新证据提供外,一般情况下,应撤下所涉专利侵权商品,停止销售。
涉嫌专利侵权可参考的解决方式如下:
产品涉嫌专利侵权,与产品制造商一起核对、分析,比较涉嫌专利侵权商品的技术方案是否覆盖了专利权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约专利权人面谈,听取其意见;还可以向知识产权局反映。
1、如果涉及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该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专利产品与涉嫌专利侵权商品进行比较,经比较认为是相同或者相似的,那么,就技术方案而言,专利侵权很可能成立。
2、如果涉及的是发明专利权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该发明专利说明书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的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是指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特征与涉嫌专利侵权商品的技术特征进行比较,经比较涉嫌专利侵权商品的技术特征覆盖了独立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从技术上考虑,专利侵权很可能成立。
8、如何避免外观侵权
法律分析: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逗磨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如何避免外观侵权: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山前斗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悔缓专利产品。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