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法中知识产权保护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 TRIPs)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七个部分,共73条。其中所说的“知识产权”包括:1.著作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权;7.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类: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高法院、高检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对外贸易法》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商标权类: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专利权类: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高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高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防专利条例》。
四、著作权类: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五、商业秘密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六、植物新品种权类: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
高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特殊标志类: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八、地理标志类:
《商标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九、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高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十、其他类: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中国对外贸易法中知识产权保护扩展资料:知识产权主要类型:
1、商标权
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2、专利权与专利保护
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商号权
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
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3、进出口贸易时如何保护您的知识产权
在进出口环节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方式:
1、由海关依照法律规定,主动有关权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2、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3、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第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
4、结合实际谈谈中国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实施保护,以此保障产权所有人凭借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获取收益。我国作为WTO成员,随着我国与国际上贸易的广度和深度的拓展,我国应加强对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和引导企业运用有关知识产权法规保护自身利益。专利巴巴小编专利一些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如下。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技术转让,转让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版权许可,使版权人获得收入。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例如新的药品和其他高科技产品:电影、音乐、书籍、计算机软件、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种等。虽然从国际贸易额的绝对数字上看,无形的知识产权转让,还远远比不上有形货物买卖。但知识产权贸易量的上升速度大大高于货物买卖。
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商标、盗版书籍及电影,影响了正常贸易,给贸易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象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压力:药品、化工等产业从仿制走向自主开发,企业增加支付专利费。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中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各项知识产权专门立法,在某些具体内容上与国际贸易的规定不尽相同,甚至留有空白,需要做更进一步的、细致的完善工作。我国企业大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我国企业大多未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没有员工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谈判、知识产权分析等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企业如果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如果是企业密切相关的,建议企业可以委托佰腾专利巴巴这样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诉。
其次,缺乏对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力的限制。一方面,在我国逐步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除了散见于相关知识产权法中“强制许可”或“权利限制”的内容及反不正当竞争的个别条款外,缺乏必要的反垄断和限制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我国尚未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措施。另一方面,执行主体以行政执法为主,执法部门分散。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主体多元化,各部门执法力度不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由各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存在地区执法差别和地方保护现象,等等。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首先是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
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企业应及时将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并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使核心专利成为标准,取得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增加资本与人才投入,从小技术到大专利,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充分扩大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贸易量,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使知识产权进行最大化的实质生产力转化,创建和保护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最后应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型人才。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可以到佰腾专利巴巴来咨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