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剧本版权注册
1、剧本版权保护:剧本版权登记相关知识点
剧本版权保护:剧本版权登记相关知识点剧本版权登记相关知识点一、什么可以申请版权?主要有四条准则来决定什么可以申请版权:1.作品必须是原著。如果你运用了莎士比亚的故事情节,这段情节你无法申请版权,只有与莎士比亚作品脱离的那部分可以。2.必须是作者独立的措词表达。受保护的只是表达方式,而不是潜在的想法。比如说,你具体的对白、由几场戏组成的段落或者视觉意象、还有你刻画的人物,都可以申请版权保护,而你的概念得不到保护。至于什么是可以被盗用的想法,什么是想法的表达,是法庭根据具体案例来判定的。不过,如果是两句话可以概括出来的,那就是一个想法。3.作品必须是无实际功效的形式。你不能给一份合约或说明书申请版权。4.可以申请版权的作品,必须是有可触摸载体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它必须在纸张或者电脑中记载下来了,而不能是你在午餐中说话的内容。二、当你有了创意,要怎么办?写下来!要知道,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是世界上所有国家著作权法中通行的原则。如果创意一直作为一个想法或灵感停留在你的脑海里,就随时有可能被别人捷足先登。因此,通过进一步的细化,将创意转化为具体的表达并及时记录下来,让创意衍化为享有著作权的实在内容,才是保护创意的不二法门。当然这只是第一步。因为即使你的创意已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也可能会被人全盘抄袭,那人还会狡辩说:这也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因此,你还得让全世界知道你才是原始作者。你首先要做的就是署名,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所以,署名是你表明作者身份的第一步,具体来说,采用手写、水印、印章等不容易被更改的方式会更好。再者,如果你的作品字数较多,超出了1万字的话,进行版权登记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著作权登记证明的权威性对于主张权利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或者,你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将作品发表出来。所谓发表,就是将思想、观点、文章和意见等通过报纸、书刊或者公众演讲等形式公诸于众,在影视行业,创意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等视听作品也属于发表。但是,写出剧本、进行登记之前,你不得不和制片人或制片公司交流自己的创意,在推介的时候,怎么防止自己的创意被剽窃呢?这时候,建议你严谨地选择制片公司,不要轻易将剧本的文稿发给对方或者留给对方。给制片公司看剧本的时候尽量拿纸质版,所有看的人都签一份保密协议,直到对方决定购买你的剧本。这样做并非在剧本泄露的时候一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是为了一旦作品被剽窃,你至少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看过你的剧本,与对方谈判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筹码,甚至,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这样的操作方式更利于法院认定对方侵权或者违约。不过,如果你没有对创意进行任何加工、细化使其固定在特定的作品上,又或者他人仅仅是借鉴了你的一个想法,那么在现有的《著作权法》保护体系下,要保护创意还是比较难的。三、版权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虽然创作本身就可以自然取得版权,但进行版权登记可以更清楚地表明版权归属并形成强有力的权利证明。注意,并非只有剧本定稿才可以办理。在剧本未完成前,故事梗概分集大纲均可以办理版权登记。当然,也并非所有材料都应该登记,版权登记需要一定的费用,耗时也很长,在时间和成本有限的情况下,选择最重要的内容进行登记才是明智的做法。我们建议当创作材料超过1万字时就应当进行版权登记。无论是对于剧本,还是对于故事梗概、分集大纲来说,只有这样的文字容量才能容纳一个剧本的核心思想、主要角色、基本情节和主要戏剧冲突,才能体现编剧为剧本付出的独创性劳动,进而更有效地通过主管机关的审查。四、如何进行版权登记?办理版权登记,你需要向作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版权局提交申请。如果你是外国人,或者是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士,则需要向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首先,你需要去省市版权登记中心网站上登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址为://www.cright.com.cn/,输入网址后,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页首页,在作品登记板块,点击作品著作权登记进入注册页面,登记并下载需填写的表格。接下来,你需要按照网站的要求整理相应的材料,并提交给相应的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一般来说这些材料包括: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品;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作品登记表委托书等。如果材料不符合作品登记条件,你将有60天的时间对材料进行补正,之后如果确认无误,将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证。至此,你就走完了版权登记的漫漫长路。当然,你也可以考虑请专业的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帮你做这些事情。不过,版权登记代理机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这是如今的市场现状,在确定代理方时,可得擦亮眼睛。采用这种方法时,首先,可以先通过全国企业信息网对版权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同时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大概情况;在具体的沟通过程中,需要询问清楚代理机构的业务状况,同时对比不同代理机构的报价信息,从而做出决定,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同时,即使选择了一家代理机构,也应当提前去版权登记中心网站了解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与代理机构的要求是否符合,以防提交的材料被用作他途。五、如果有人要购买你的剧本,应该怎么办?如果你希望自己的作品有机会被进一步开发,当有制片公司、代理公司抛出橄榄枝时,你应当积极展开洽谈。首先要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与开发过的作品等事项,以确定对方是否值得接触,其次在洽谈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只要没有签署正式的合约或保密协议,就不能将自己剧本的核心内容发送给所谓的交易伙伴,剧本的核心情节、核心人物以及其他具有独创性的要素等都在此范围内,也就是说,除了基本的故事脉络、少许的片段情节之外,最好都不要透露给对方。即使你非常信任他,也不能轻易这样做,因为你信任他,并不代表他懂得遵守编剧行业的交易规则,一旦他把内容发给第三方(他不是出于恶意),第三方有可能造成剧本泄露。第二,在接到邀约时不能兴奋过头,要明确对方的合作意图(尤其要确定对方是否真的是为了开发作品,以及开发的形式是什么)。为了明确对方意图,在沟通过程中,要真诚,但不要轻易被好处诱惑。具体来说,你需要了解这些事情:对方是否提供了具体的合作方案、回报方式、对价,以及是否确定了下一步具体的谈判时间等。一般找到你的人不会是最终拍板的人,所以在口头约定之后,可能还会有变数(比如对方老板不同意)。那么,对于编剧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尽早将沟通推进到合同谈判层面。第三,如果对方将了解作品的详细内容作为合同谈判的前提,那么一份保密协议就成了防止低成本抄袭的重中之重。一方面,这能对对方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另一方面,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也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设置了最后的底线。最后,一旦出现损失(比如对方拿走了剧本却不支付费用),不要忘记及时保留证据。证据是获得司法救济的重要前提。这些证据包括双方的往来邮件、电话录音、合同起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等,在特定时刻,这些证据将发挥十分关键的作用。其实这些也不需要花费特别的精力,对短信、邮件随手截图是很好的办法。
2、微电影剧本版权问题
这个问题属于典型的版权问题:原作者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或者,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是已经找不到这个人了。
不代表他没有法定继承人和版权所有人。在没有得到他人允许的情况下肯定属于侵权,除非象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一样。所以不管是自己玩或参加比赛都是一样的
那样肯定不好
3、如何注册登记原创的剧本版权?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自愿登记
版权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作品登记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参考资料:先风知识产权集团
4、微电影的剧本可以卖给多个人么。有所谓的版权么?求解释。。
可以去找优酷和sina视频谈谈,他们会购买的,前提是东西好
5、我自己拍了一部微电影 想上传到爱奇艺让观众付费观看怎么弄 急急急
微电影出台了“自审制”制度,由视频网站自行审核,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负责;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审核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引导会员单位传播健康有益的视听节目;要求政府管理部门,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落实《通知》要求,并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具体而言,视频网站今后运作的每部网络剧或微电影需有3人以上审核通过后才可播出,制作团队也需持证运营。
国家还有个《关于开展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楼主可以看看。
6、中国影著协FORP版权注册是真的吗?靠谱不?
应该是靠谱的,FORP的证书是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发的,从证据法的角度,第三方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是最大的。不过我在网站中没有看到注册的入口,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在使用,最好还是打电话咨询一下。
现在网络发展很快,作品数量又很多,传统的版权登记又慢又复杂,不太适应版权保护的需要,现在已经有多家提供这种登记、注册的服务了,像数字作品备案中心,还有你说的FORP,面向的领域更专业,后期维权配套可能更专业。
7、关微电影版权问题,我帮结婚的人拍了一部微电影,微电影版权是谁的?如果在网上做宣传,是侵犯肖像权吗?
从电影作品的角度来说,电影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也就是版权归你
从你帮别人拍电影这点来看,可以认为是结婚的人委托你拍摄电影,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受托方享有,版权仍然归你。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特殊约定,你应当是这个这个电影的版权人。
对于被拍摄的人来说,他们可以在委托的范围内使用这部电影。不多说。
对于你这个拍摄者来说,由于这部微电影的特殊性质,它是为了私人目的拍摄的(他们不是演员),这部作品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甚至于隐私,因此你不能将该电影做商业性使用,除非获得同意,不然就可能会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