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创意版权保护
1、网站版权问题
1.现在互联网上已经出现一个网站名字叫“中国建材网”那么,我又建多一个网站名字叫“中国建材网”行吗?
当然不行,因为网名也是有版权的。
2.这方面需要注册吗?
要注册的。
3.在那里查询到人家有没有注册呢?
注册过程中就会有提示,如果你注册的已经存在了,系统就是提示你。
2、有一个网站的创意点子,如何申请保护的权利,版权或者知识产权
申请版权有如下的步骤:
1、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3、如何保护卡通形象的版权?
第一步是保存好您撰写卡通形象的底稿或其他原件。
第二步是到中国版权中心进行专版权登记。属
第三步,建议完成版权存证,由于区块链技术成熟,线上版权存证能确保作品信息的唯一性。通过第三方机构,如汇桔ip链,对作者身份、完成时间、作品内容作出证明,形成一份客观、完整、公正的备案证书,该证书法律效力仅次于著作权登记证书。
原创证据越多,维权难度越低。
4、创意该怎么受保护?
创意是一种无形资产。一个好的创意,可能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财富。然而,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创意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的创意呢?
一、商标注册
如果创意属于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商标设计,则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商标注册来保护自己的创意。我国《商标法》规定,权利人对于依法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或者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或者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都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权人可以依据《商标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二、专利申请
如果一个创意是基于一项技术发明,并且符合我国《专利法》关于申请专利的各项规定,则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获得保护。根据创意的具体内容,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但是应当注意,一旦将创意申请专利,不论权利人最后是否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意都已为公众所知。此外,专利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不是无限期保护。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三、版权保护
很多创意往往够不上申请专利的标准,但如果该创意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则权利人可以将创意以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著作权法寻求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范围很广,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如果一个创意,既不能申请商标注册,也不能申请专利或形成作品。那么,如果该创意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则权利人可以将其作为商业秘密获得保护。权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与获悉该创意的单位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该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当发生商业秘密侵权时,权利人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寻求救济。
5、对于恶意剽窃创意的人,原创者为维护版权应该怎么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版权的保护是对于原创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保护版权有利于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维护我国的秩序,保证原创者的利益。对于创意被恶意剽窃的情况,原创者该如何维护版权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6、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什么作品,受版权保护吗?
1、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
2、网络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非法转载的情况的常见情况包括:
转载变原创
某网站转载文章,通过更改文章标题等部分内容将文章改头换面,署名却不是原作者。这类情况侵犯了作者多项权利,包括署名权、编撰权等,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侵权行为,这类情况在一般只存在于一些小型网站中,某些大型网站也存在这种情况,但不是很多。
转载不署名
指的是转载的文章不标注作者信息,这是第一种情况的变种,不署名常常默认是网站原创。且第一种情况往往是用这种方式实行。
转载无链接
这只在原作者注明转载需要用链接方式注明出处的时候才属于法律上的侵权。这种情况常见于大型网站中,这是最轻的侵权行为,但被许多大型网站普遍采用的方式。这类侵权只在互联网中才会出现。作为站长,大家都知道链接的重要性,互联网评价网站权重的第一要素是外链的多少,无连接的转载会使得搜索引擎检索出现的文章出现混乱,往往原创作者的文章并不是排名第一位,转载网站的文章才出于第一位,对于读者来说是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的。从产生的影响来说,这显然属于不道德行为。许多独立博客主推崇的cc协议同样禁止这种行为,但是目前国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属于侵权行为。但是如果作者注明转载需要用链接方式注明出处时,根据相关条款,“转载无链接”属于侵权。
非法转载
当作者明确禁止转载时,强行转载,虽然注明作者并用链接方式指向原文,这仍然属于侵权。
互联网管理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文本,现在最全面的互联网法规是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工作条例,互联网无时无刻在飞速发展,我们期待着全面完善的互联网法律的出台。
7、广告创意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吗?
这个广告创意四字定义不够清楚。创意本身不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但是创意书可以得到著作权保护,但是如果根据创意书做成广告,那么这并不侵犯著作权(国内有相关案例,好像是某个女子乐队)。创意书本身是文字作品,而广告可能是美术作品,或者影视作品等。著作权要区分思想和表达,著作权保护的仅是表达,而不保护思想。创意属思想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