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修理厂
1、您好 修理厂在试车的时候 用我的车 刮伤孩童一名 如何赔付
1.我的损失该有谁来承担
关键在于认定试车人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维修人员试车时的身份:
如果是你去维修厂维修而维修人员帮你试车,则发生损失由维修厂负责。依据是侵权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没让维修厂维修而维修人员帮你试车,则发生损失由你自己负责。依据是侵权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说明的是侵权法中的劳务是广义的劳务,既包括了无偿帮工关系也包括了有偿的雇佣关系,而最高法院人损解释13条在2010年7月1日侵权法实施后已经被侵权法修正了,二者冲突时以侵权法为准
2.如果调解过程中,维修人员说没有能力赔偿,我该怎么做?我该承担多少连带责任
如上分析你和维修人员之间不存在连带责任,如果是让车厂维修则车厂负责,如果是个人帮忙试车则你负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双方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比例分摊责任。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
如你所述拍了CT开了药才花费260余元,就这点费用而言交强险是可以完全赔付而无需事故双方再自己掏钱赔偿的
3.对方家属声称孩童(6岁)小时候得过脑膜炎之类疾病,不太会说话,无法完整表达主观意见
即使没有脑膜炎的6岁小孩也是无行为能力人,作证时只能在符合自己年龄智力和精神条件的范围内作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1款第2项
因此不管怎样说,机动车一方在本案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责任多少的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在这就不讨论了
4.孩童扑向车辆后尾部邮箱部位,当时孩童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我方付有什么责任
这个描述很关键,不是车子撞小孩而是小孩撞车子是吧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2款
对于这个关键点建议你向交警提出,具体你方什么责任会在事故认定中给出的,在网上讨论对你的责任认定帮助不大
5.连带责任的话,我该如何处理这出和我无关的交通意外
不存在连带责任,见第1点分析,在这就不再重述了
6.膝盖擦伤,红肿未出血,裤子未破损。别的地方一点没事。也没磕着头。家属要求给惊吓费。营养费等等等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依据是侵权法16条
必须说明的是赔偿的范围是因侵权而造成的损失,有损失能证明就赔否则就不赔。比如护理费误工费等在本案中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没有损害还怎么赔
赔偿是为了弥补损失,而不是让对方借机发财。对于家属的要求属于合理必要的部分才赔,其他的部分不赔
就本案而言,发生损失260元直接让交强险赔付即可,其他又没有损失。无需过于担心,直接等交警事故认定结论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补充:保险问题 我该如何处理
只要是交通事故交强险都应当赔付,经常出险的话就证明保你的风险大但是只要是交强险那就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不存在因为你经常出险就加收险费的问题,至于优惠那得另外说了
你可以想想500块不到的损失和你优惠的费用相比哪个划算就行,并且虽然在法律上可能你得自己承担但是在人情上试车员不分摊点行吗,大家协商一些一人分摊一些就了事了。协商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