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考
1、侵权责任法司考真题
1C 不选是因为动物致损适用无过错原则
3C 连带责任内部是按份的,无约定或者不能确定则推定均等,首先各人对内应负责的为3000。债权人的免除对外及于连带的全部,对内及于具体连带责任人,就是说债权人给其中两人,一人免1000,一共免了2000,这2000也及于没被免除的其他连带人,这时候甲乙丙对外的责任最高只是9000-2000=7000,但对内,因为免除,甲乙分别只需要付2000,而丙没被免除,依然是3000。C的意思是要丙对自己份额内的3000+被免除的2000一起负责,所以错了
4B 直接看侵权法74、75条有没有免责事由就知道了,上面有人帮你贴出来了↑
51 侵权法91条第一款,看清楚主体是施工者,就是承包人,发包人是老板,不干活的
2、产品质量法41条的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是如何得到反映的?
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条款是对产品质量法中的责任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产品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只是规定因产品质量侵权须承担法律责任和免责的一般原则。具体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等由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这就是对产品质量法的补充和完善的具体体现。因为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是调整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专门规定。一般不能作为民事责任承担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民事侵权责任只能由民法侵权行为法律法规加以调整,而不能直接引用调整经济范畴的法律法规。这是法理学中法律适用的问题。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条文中具体规定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分配方式等等,是对产品质量侵权的具体规范。所以,如果受害人遭受产品质量侵权,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责任。
3、新“侵权责任法”什么时候颁布?
我国只有一部《侵权责任法》,是2009年制订的并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至今没有修改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4、侵权责任法是否保护财产权
法律分析:侵权责任法保护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废止),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为民事权益,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侵权责任法主要功能有哪些
保护被侵权人是建立和完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人身权,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等物权,享有合同等债权,享有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减少侵权行为也是建立和完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目的。发生侵权行为后,侵权责任法律制度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通过损害赔偿等方式,弥补被侵权人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原状,如使受污染的环境得以治理,受损害的健康得以康复。
减少侵权行为,首先表现在侵权责任法律制度要求一切人遵纪守法,尊重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谨慎行事,避免差错,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减少侵权行为还表现在促使企业和个人权衡得失,不冒险进入可能给公民、法人带来高度危险的行业。侵权责任法律制度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促使侵权人吸取教训,其他人保持警惕,达到减少侵权行为目的。因此侵权责任法律制度规定的责任要有一定威慑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考扩展资料:
侵权责任法要点:
1、见义勇为中受益人的补偿须有两个前提: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被侵权人提出请求。
2、共同侵权主观上有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主观上则没有意思联络。
3、共同侵权与教唆完全行为能力人侵权中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教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教唆人和监护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监护人过错多少,责任多少;过错为零,责任为零。)
5、侵权责任法上共有三个过错按份责任(教唆未成年人侵权中教唆人与监护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学生打学生中监护人与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按份责任、出租和借用车辆中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6、《侵权责任法》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所指侵害民事权益包含了七种责任内容:
一、产品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
四、环境污染责任
五、高度危险责任
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七、物件损害责任
7、司法考试都涉及哪一些法律,具体到有法律条文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谢谢咯!
以下是司法考试所考科目,涉及到必考法律。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8、2010年7月1日国家颁布的法律是什么
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
《侵权责任法》,2009年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提交本次会议三审。草案拟进一步对侵害人身权如何赔偿作出规定。同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公民民事权益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集大成者,其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 有法学专家评价称,《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中国民事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
医疗事故、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这些侵权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侵权类型不断出现。据统计,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侵权纠纷等一审案件98万多件,2008年达到103万多件。即将过去的2009年,“人肉搜索”、“楼脆脆”、“河北艾滋女”等新型侵权事件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然而,中国现行法律有些规定较为原则,不少规定分散在单行法律中,缺少对侵权责任共性问题的规定,现有法律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生活和审判实践的需要。为了更好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侵权责任作出规定,制定一部较为完备的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