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
1、侵权责任法的考点是什么
建议你把新老法对比一下就能容易的发现重点了,比如新增的网络侵权,和修改较多的动物侵权,新法发条也不多,不如下载了自己读读吧,读过法条的心里会有个感觉。
2、中学生应遵守哪些法律知识?
一、《侵权责任法》为重点的民事法律
对中学生而言,年龄一般介于12到18周岁之间,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应当承担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责任。因此,中学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在民事法律中,中学生一般容易出现的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主要涉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重点了解对侵犯人身权与侵犯财产权的规定,明确意识到对他人的暴力行为,不是仅仅违反学校纪律那么简单,同样触犯法律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让中学生意识到,自己殴打他人,产生的医疗费等是其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只是当其本人财产不足以赔偿时才由监护人赔偿,因此,父母赔偿是第二位的责任,不能够理解为天经地义的责任。
中学生之间极易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行为,主要涉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此,中学生应当重点了解《侵权责任法》,树立守法意识。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尽管主要针对未成年人,但因为其主要内容是对社会公众、学校等设定义务,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几乎不涉及对未成年人应当遵守的义务的规定,因此不符合本文研究的对象。
二、《刑法》为重点的刑事法律
刑罚作为最为严厉的规定,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似乎与中学生关联不大,然而,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年满14周岁即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需要对八种犯罪[1]承担刑事责任,尽管量刑上作为未成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影响构成犯罪;另一方面,现实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屡见不鲜,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要比惩罚犯罪更高明”其对犯罪预防的重要性作了精辟概括,而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未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守法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能够保障其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第二,能够确保国家发展后继有人,保障民族的未来;第三,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因此,中学生应当遵守刑法的规定,树立守法意识,有必要加强对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的了解。
关于中学生应当重点了解《刑法》的哪部分内容,可以针对中学生的特点,向其重点介绍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规定,因为关于故意伤害、侮辱等常见未成年犯罪案件都规定于其中;同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把八种罪名,因为已满十四周岁即应当承担刑责,因此也应当要求中学生重点遵守。[3]与此同时,《刑法》其他章节的规定则与中学生的关联性较小,如金融诈骗、贪污贿赂等可以不用重点向学生介绍。通过向中学生介绍上述刑事法律规定,有利于中学生树立责任意识,明确自己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有利于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树立规范意识,培育健全人格,为将来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奠定基础。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为重点的行政法律
打架斗殴等中学生之间的常见暴力事件,往往尚不构成犯罪,仅仅构成行政违法的情形更为常见。不能因为行政违法的责任较轻,就忽视行政法律的相关规定,相反因为其频发性更应该加强法律教育,引导中学生自觉遵守,不触犯法律的底线,不再将打架斗殴视为儿戏,意识到其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不得随意挑战法律的尊严。
我国行政法律体系庞杂,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诸多内容,但与中学生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代表的内容,至于其他的《公务员法》等行政法归法与中学生关系不大,亦无需遵守。因此,在行政法领域,中学生应当重点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应对频发的校园暴力。
关于中学生应当重点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哪部分内容,可以针对中学生的特点,向其重点介绍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的规定,该章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都设定了相应的处罚。对中学生加强上述内容的普法教育,有利于中学生不再将打架斗殴视为儿戏,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发挥法律的预防作用,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
3、《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篇》在内容上与《侵权责任法》有哪些不同的规定?试罗列出几条并进行评述?
《侵权责任法》第一章有5个条文组成,分别为第1条立法目的、第2条保护范围、第3条被侵权人请求权,第4条法律责任的聚合与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和第5条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在侵权责任编中,这一章内容全部删除。这是因为:
《侵权责任法》在作为一部独立的法律,和《民法典》分则的一编有很大的不同。《侵权责任法》在作为一部独立的法律时,必须规定立法目的、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重合时的处理规则、《侵权责任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等;而把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典》分则的一编,就仅仅是《民法典》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凡是涉及《民法典》总则的内容,侵权责任编就不必规定。
如上图所示,《侵权责任法》第一章第1、3、4、5条的内容分别在《民法典》总则编的第1、120、187、11条作了规定,为免重复,侵权责任编就不应再作规定。
而《侵权责任法》第2条是关于侵权责任法调整范围的规定,由侵权责任编第1164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的规定所替代,成为了确定侵权责任保护范围的新规则。这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创新之一。
《侵权责任法》第2条借鉴的是埃塞俄比亚侵权法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立法模式,即“概括+列举”式。第2条第2款的列举式规定虽然详尽明确,但挂一漏万,立法技术所带来的问题需要法解释来解决,倒不如采用概括式规定。
(3)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扩展资料其一,侵权责任编第1164条的表述在形式上与《民法典》其他分则编表述一致,如物权编“本编调整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合同编“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人格权编“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编“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采用一致的表述方式,更显结构上的工整、优美。
其二,《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款表述为“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按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仔细分析此款条文,其逻辑重点在于保护权利,承担责任,而非落脚在侵权法保护的范围上。既然立法者设立该条是为了确定侵权法保护的范围,那么,侵权责任编第1164条的表述显然更加清晰、明确且简练。
4、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重点
法律分析:侵权法容易出主观题的地方,主要包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自助行为的条件和受害人同意的条件可考性最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刚刚考,今年不具有主观题可考性)、多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和几个具体侵权形态(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各个情形;医疗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情形和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对于这些点,要总结记忆。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 四、 第十二条修改为:“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二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5、【侵权责任法十大亮点解读】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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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侵权责任法应当如何规定侵权责任形态
1.侵权责任的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
侵权责任的直接责任和替代责任所表现的是,侵权责任是由行为人承担,还是由与行为人有特定关系的责任人,以及与物件具有管领关系的人来承担。这是《法国民法典》所确定的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的形态。这是侵权责任形态的一般表现形式,是侵权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的最基本的赔偿责任分配形式。如果是行为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赔偿,那就是自己责任,也叫做直接责任。如果是责任人为行为人的行为负责赔偿,或者为自己管领下的对象致害负责赔偿,则为替代责任,也称为间接责任或者转承责任。
2.侵权责任的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
侵权责任的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是说侵权责任究竟是由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负责赔偿还是双方负责赔偿。一方负责赔偿的侵权责任形态,如加害人一方负责,或者受害人过错引起损害的受害人一方负责赔偿;双方责任则是加害人和受害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侵权责任的双方责任是重点。这种双方责任形态是指对于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后果,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受害人也要承担责任,即一个完整的侵权赔偿责任应当由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分担,双方当事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总和,是这个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全部侵权责任。在对于损害的发生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情况下产生的公平责任,就是典型的双方责任形态。在对于损害的发生,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与有过失的,其后果是过失相抵,这时的责任形态也是双方责任。
3.侵权责任的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侵权责任如果是被告方承担,就存在一个是单独加害人和多数加害人的问题,那么,侵权责任形态会随着加害人数量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单独的加害人,当然就是自己负责或者替代负责的单独责任。二人以上的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就是共同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侵权责任的共同形态,是在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复数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在数个行为人之间分配或者负担的形式。侵权行为人是复数,其赔偿责任总是要在数个行为人之间进行分配的,分别由各个行为人负担。具体负担的形式,如果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那么共同加害人之间要连带承担,责任形态就是连带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构成不真正连带关系,则应当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如果构成补充形式,则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如果数个行为人构成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行为,则数个行为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形态就是按份责任。
7、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重点解读侵权责任作为构建我国民法体系的最重要一部分,终于在2009年12月26日尘埃落定,在侵权领域,也算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该法对保护公民民事权益做出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的规定,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诸多方面,与公众利益也息息相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法考科目多知识繁杂,如何高效复习?
从现在开始复习的方法:
100天是底线,低于100天很难,但100天以上就基本没问题,保证每天4小时左右,坚持100天,法考可以走2轮,完全可以过线(法考及格就过线,不需要高分),法考高分很难,但过线的话,100多天高效的复习就够了!
现在延期到10月底!足足延期了40多天,现在还有130多天,完全来得及,包括在职的!
具体可以看一下文章后面的规划,我们都是按照现有课程和时间详细计算过,所以时间是很够的,基本可以走2-3轮!
强调:高效备考≠学习钻研!
只要是考试,就有常考点(如每年都考很多抢劫罪),偏的考点(如国家安全犯罪很少考),简单的题,难的题。
法考是及格考试,分数考多了都是浪费!
高效备考=好的资料(如精简的内部讲义和课程)+用科学的备考方法(如做题一定要跟上,不要拿着法条背)+明确的进度目标(如每周目标,每日目标+组队坚持(如坚持打卡,找人互相督促,有个对比参照)
从现在开始,你需要:
1、一轮完整的课程
用内部讲义和配套强化阶段课程,每个科目一轮,总时间需要:刑法40小时+民法40小时+行政20小时+民诉20小时+商经知30小时+刑诉30小时+理论30小时=210小时左右;每天4小时,大概需要50多天,加速的话40多天可以全部听完课。
【注意】以上课时是按照各个机构内部收费班强化课程计算,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已经挺全的了,不能用前面的免费课,否则会多一倍!
2、一轮完整的题目
每个科目做一本纸质真题(或在系统上做完近10年真题),大概需要花10-20小时,可以做400-600题,所有科目总共100小时左右。每天4小时,大概需要20多天,可以做完全部题目。
【注意】我们带一般会快一些,因为我们会要求在职考生每天白天刷题30道,每周模考一套卷子,每个科目真题配到每天学习中,不用单独计算做题时间。但没跟班,基本所有科目的真题一个月不到就可以都做完一轮。
3、二轮课和题
二轮我们不建议全部又重来,一些很基础的章节,自己又学会了的话,就可以跳过;学习重点章节,常考必考的。但题还是在做一轮,但第二轮做题就会快很多,基本只需要第一轮一半左右的时间;大家可以采取如下节奏:这个章节我先做题,对的不用看解析,错的看,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细节记不清,理解没障碍,不用重复听课,但理解都有问题,还是针对这个章节再听下课。
因此,再全面做一遍题,不好的章节针对性的听下课,大概需要30天左右。【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找一些老师讲重点专题的课跟一下,这样也有针对性;然后自己白天抽空刷题,把题再做一遍】
4、三轮背诵冲刺
三轮我们就建议跟一些背诵的课程全面过一下,每年这类课程每个科目大概8-15小时,内容是全的,但不会细致的讲背后的制度,只会带一下基本原理,和梳理逻辑,让你知道要记忆的点。如我每年也会讲推背图的课程,基本每个科目就10多小时搞完,知识点覆盖很全了,用于考前两月串讲和辅助记忆。这类课程过一轮大概需要100小时,每天4小时,最慢,大概1个月可以弄完。
这类课程还可以上下班路上加速听一下,或前面学完部分科目,每天早上抽一小时记忆就跟这个课程背(这些都是带着你背的,有前面一两轮的基础,不需要很慢的听),基本20来天就可以弄完,学习期间也要自己多读配套的讲义或自己的笔记,巩固好!
5、专题、错题、模拟题
上述弄完基本110多天,距离考试还剩20多天,需要把错题再刷一遍(在职可以利用白天零碎时间在app进行);把修改和新增等知识点,或老师押题之类的课程学一下,大概每个科目1-2天,10天就可以学完;考前还要做点模拟题套卷,基本每周做4套左右,做10套以上,最好用机考系统做,可以训练考试的状态,我们到时候也会提供,还会有模考大赛之类的。
【总结】
完成上述的内容,基本课过了3轮,题做了3轮,背诵也安排了,要考高分不现实,但达到及格的标准,应该是没问题的。
另外,上述安排的其实很满,完整的走了三轮,时间少的可以删掉一轮复习(如简单的科目做做题就好,没必要再听课,后面跟着背即可),直接一轮课+背诵课+多做点题+多背一下。
过客观题问题也不大,因为只需要你及格,多背背小法,诉讼法是可以及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