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的主要交易形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交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竞价转让;所谓竞价转让,就是产权出让时通过公开征集,产生复数以上的意愿受让人,采用竞争交易的方式,通过价格或受让条件的差异来选择受让方的过程。
竞价方式的选择可以根据标的的不同灵活运用,国内的产权交易机构在操作企业转制出售过程中,已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竞价方式,主要有评审法、一次报价法、限次报价法、不限次报价法或电子报价法。这些方式不仅适应了产权交易的特点和要求,而且还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选择出企业改制的最终受让方。
(二)协议转让;所谓协议转让,就是产权出让时产生一个意愿受让人,采用协议交易的方式来达成交易的过程。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2、知识产权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一起,构成国民经济的产业体系。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的,其特征性是现代服务业是专业化分工和国民收入提高引发的需求导向的产物,是传统服务业创新的产物,是信息技术与服务产业结合的产物;生产性服务业、知识服务业、新兴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主要的产业内涵;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是现代服务业的产出特征;新服务技术、新服务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是现代服务业主要的发展路径。
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主要联系是: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是服务业,各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实质上是各国服务业之间的竞争,服务业的发展对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形成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随着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之间的联系认识的深化,我国新出台的服务业产业规划中,增加了服务贸易的内容,例如国务院新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了要发展文化服务贸易的内容。《2009-2012年上海服务业发展规划》,也具有了服务贸易的内容。
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服务的国际性交易活动,可以是跨境发生,也可以是具有50%股权和控制力的外商和东道国居民之间发生。而服务业是居民和居民之间在境内发生的服务交易。随着对服务贸易是服务业的国际化的组成部分认识的提高,中国的服务业发展有了国际化的标杆,国家也不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国的服务业走出去,服务业企业也开始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拓展自己的业务。
3、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知识产权范围的定义?谁帮忙论述一下?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 TRIPs)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七个部分,共73条。其中所说的“知识产权”包括:1.著作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权;7.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
协议保护的范围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商标、地域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等七种知识产权,规定了最低保护要求;并涉及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问题,规定和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有条件地将不同类型的成员加以区别对待。该协定宗旨是促进对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范围内更充分、有效的保护,以使权利人能够从其创造发明中获益,受到激励,继续在创造发明方面的努力;减少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扭曲与阻碍,确保知识产权协定的实施及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
“知识产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知识产权中的科学发现权、与民间文学有关的权利等等,一般与贸易关系不大,所以这份文件中并不涉及。狭义知识产权中的实用技术专有权的一部分,该协议中也未加规范(例如“实用新型”)。可见,这个协议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既非人们通常理解的狭义知识产权,也非“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所定义的广义知识产权。这一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自有它特定的范围。这一范围,是由国际贸易实践中的需要(更确切些说,是由某个或某些经济大国在对外贸易中保护本国利益的实际需要)而决定的。也正因为如此,诸如创作者的“精神权利”保护等问题,也被认为与贸易无关而排除在协议之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