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环境污染侵权救济
1、环境侵权的救济途径
一、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环境民事纠纷有以下解决途径:
(1)行政途径,即行为人可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有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2)司法途径,即行为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环保之诉;
(3)自行协商,即当事人之间可自行协商解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被侵权人起诉请求污染者赔偿因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以及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侵权的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侵权的纠纷解决途径包括:
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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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侵权救济方式有哪些
您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自行协商、和解
自行协商就是当环境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和受害人本着公平、妥善解决环境纠纷的精神,为避免问题扩大,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自行协商比较适用于小型环境侵权案件,因为这些案件的严重性并没有太大必要走仲裁、诉讼道路,当可以私下了结时,自行协商能提高效率,因此,自行协商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环境侵权的方式。但其也有不足。自行协商当一方或双方不合作时就无法实施;当一方法律知识欠缺时,可能会导致协商结果不公平而不利的一方本身不知情,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等。
但总的来说,自行协商是一种能提高效率的侵权救济方式,我国认为能协商解决的问题一般尽量协商解决。
(二)调解
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请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居中调和,达成解决矛盾的协议并自觉执行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可分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此处所讲的调解主要是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居中调解,同样要遵守自愿公正的原则,其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力,当事人不服其调解结果可向法院诉讼;而司法调解是人民法院居中进行调节,其调解结果具有强制力,当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仲裁
仲裁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后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民事争议提交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纠纷。仲裁具有自愿性、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等特征。但我国目前在环境领域方面的仲裁很少:
前除海事纠纷外,既无环境纠纷的仲裁法规,也无环境纠纷的仲裁机构。从实践中看,我国各地成立的仲裁委员会也为把国内环境纠纷列入仲裁受理事项。这是我国需要继续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四)诉讼
诉讼是最强力的环境侵权救济途径。环境侵权案件一般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当受害人受到环境侵权时,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诉讼具有极强的强制力,是公民维护自身环境权利、进行环境侵权救济的最有效措施。但由于现如今公民的环境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环境侵权维权意识不足,除重大环境伤害案件外,公民很少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对簿公堂。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