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片段版权
1、引用电影画面属于侵权吗
法律分析:引用电影画面是否构成侵权,需要视情形而定。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为: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2、培训机构引用电影片段等侵权吗?
您好,一般不属于侵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情形下,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不支付报酬而使用的行为不需要担责,称之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在非商业及非营利性的教学使用中,对部分作品(包括已发表的且作者没有声明禁止使用的作品)在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其本身市场及潜在市场、作品价值的情况下进行的使用。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自媒体用电影片段算侵权么
一、自媒体电影剪辑算侵权吗如果自媒体电影剪辑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并未获得授权的一般则构成侵权。
二、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神祥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悄侍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自媒体电影剪辑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话是会造成侵权的,法启瞎吵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所以说剪辑视频是否侵权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来判断。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4、随便拿来别人的文章的片段拿来商用算侵权吗?违法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看情况是否构成侵权
首先、应该看该种使用情况构不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合理使用及第二十三条法定许可的情形,在合理使用情形下无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该注明作者及出处,在法定许可情形下应支付报酬。
其次、如果不属于第一项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情形。随便拿来别人文章片段商用可能构成抄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谋取利益,构成著作权侵权,《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对抄袭(剽窃)的说明,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因此即便是使用了文章的片段也构成侵权。
另一方面,《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一项为兜底条款,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因此,总的来说,如果不构成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很大可能构成侵权。
第三、对其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为你的实际损失或者对方通过侵权的违法所得。举证较为困难。如果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做出赔偿判决。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5、使用别人的视频片段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2、如若商用,使用他人视频前应当征求视频原主的授权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6、引用新闻联播片段侵权吗
法律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有侵犯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春磨李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侵犯著作权和扒迟邻接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由于故意;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游碧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7、纪录片里引用一些影视剧的片段算是侵权吗?
我国法律规定,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电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对片段长度没有明确的界定。
广电总局对电视作品的时间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如果经过审理,司法机关认为该引用具有恶意或者明显超过了 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的目的范围 则可以判定侵权。
8、在公开场合引用某视频网站出品的纪录片片段作为教学说明是否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所以如果作者没有特别声明不能转载或者转载需取得许可,没有用其盈利,则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