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版权
1、综艺节目到底有没有版权之说
您好,著作权不保护综艺节目模式。在综艺节目中,创意、技术、规则、主持等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舞美设计、文字脚本等是独创性的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但不保护思想。通常我们说的买综艺版权,实际上引进的是节目的模式、具体制作的操作规程等。综艺节目模式是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比如节目中的游戏设计,这是一种创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保护。当看到两档节目出现相似游戏环节时,著作权法并不能认定其存在侵权。
如《了不起的挑战》与《极限挑战》、《世界青年说》与《非正式会谈》等节目,前者都是买了国外版权的,但后者并没有,虽然内容环节设置都极为相似,但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内容环节属于思想范畴);节目的主题曲、舞美设计、原创段子、节目logo等构成作品的,著作权法可以保护。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综艺节目是盈利性的商业运作,电视台及制作公司作为实际经营者,也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如果俩综艺节目模式过于相似或故意模糊宣传,造成群众混淆误认,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受到处罚。高价购买版权(实际是签署引进协议)未尝没有规避这方面风险的意思。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2、《谭谈交通》开播17年后陷版权纠纷,这一栏目未来会如何发展?
引言:根据相关信息了解,这一栏目的节目视频可能会被下架。不仅《谭谈交通》的各个账号都要进行清空处理,而且很多以《谭谈交通》为素材来制作的再创作视频也将被下架。如果这一栏节目的所有节目视频都被下架的话,那么这一栏目可能会停止播出,或者重整旗鼓再度开创节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前者的可能性会更大。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各种社会新闻。
关注社会实事的网友们肯定注意到了这样一篇新闻,《谭谈交通》开播17年后陷版权纠纷。这则新闻一经爆出,就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对于这一档节目,很多人都看过。在2005年,《谭谈交通》开始作为一档交通普法节目进入人们的视野。由于节目独特的风格,这档节目吸引了很多观众,并且赢得了很多观众的支持。《谭谈交通》之所以那么受观众喜欢,主要是因为谭乔的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
这件事情的起因就是谭乔自曝被诉侵权。根据相关新闻报道,《谭谈交通》的著作财产权是属于成都广播电视台的,但是这档节目的著作权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变成了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此可见,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实拥有《谭谈交通》的著作财产权。如果想要解决这一起案件,那么就必须要搞清楚《谭谈交通》在著作权法上的性质以及权利归属问题。
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这档栏目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这件事情来看,主要是关于著作权的争议。虽然国家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但是,在各行各业的实施力度还是不够。由此可见,国家要加强《著作权法》的实施。除了这些方面,企业和个人也应该提高版权意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必须尊重原创。尊重原创也就是尊重劳动成果。
3、《谭谈交通》开播17年后陷版权纠纷,栏目主持人为何会被指侵权?
今天是7月13日,根据最新报道显示,一档名叫《谭谈交通》的节目,在开播17年后却突然被全网下架,原因是陷入了版权纠纷,而这档人民喜闻乐见的节目的主持人谭乔,被指控侵权并且被索要高额赔偿,那么这个栏目的主持人为何会被指控侵权呢?
第一、从表面上看,是一家公司购买了这档节目的版权,然后以此告使用节目素材的谭乔侵权根据报道显示,《谭谈交通》是一档2005年开播的,由成都电视台和当地的交通部门联合制作的交通节目。其中,主持人谭乔作为一名交警,在节目中体恤民众的表现,以及人民真实不做作的作风,更是让人感到真实和心酸,而谭乔在退休以后,也使用了一些节目里面的素材发表视频。然而,成都游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通过从成都电视台手中购买了这档节目的版权,并且连带了十多项权益,再通过这种方式根据著作保护法来诉状谭乔,可以说这种方式虽然说确实有法律思维,但是实际上却是损害了大家的信任和正义,损害了这些热爱节目的观众。
第二、从实际上看,就是这家公司贪图谭乔获得的利益,是心中的贪婪在作怪由于《谭谈交通》这档节目非常出色,并且谭乔的表现也非常好,所以说在谭乔退休以后制作视频的时候,获得了很高的热度,甚至很多网友参与的节目剪辑和修改也获得了很多的热度以及收益,这一切都让这个公司看在眼里,于是他们就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通过购买版权再状告谭乔,从而获得后面的利益,可以说是完全的利益熏心,是心中的贪婪作怪。
希望谭乔能够成功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4、综艺节目的版权(著作权)是什么?
综艺节目的版权(著作权)为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通常买综艺版权,实际上引进的是节目的模式、具体制作的操作规程等。
综艺节目模式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引进国外综艺节目,所签订的实则是一份“综艺节目模式引进合同”,其中包括综艺节目的文字脚本、制作宝典、节目大纲。
综艺节目版权介绍:
在综艺节目中,创意、技术、规则、主持等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舞美设计、文字脚本等是独创性的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综艺节目是盈利性的商业运作,电视台及制作公司作为实际经营者。
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如果俩综艺节目模式过于相似或故意模糊宣传,造成群众混淆误认,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受到处罚。高价购买版权(实际是签署引进协议)未尝没有规避这方面风险的意思。
5、电视节目版权是指什么
深圳路浩知识产权回答您:
以下作品可以申请作品著作权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6、访谈类电视节目的版权归属于谁?
这个问题要看你的节目制作方是哪里
如果节目是电视台直接制作的,那版权就属于电视台所有。
如果是节目公司制作的那节目公司就拥有版权,电视台向节目公司购买播出。
如果是电视台出资委托节目公司制作的那么版权还是属于电视台。
简单说来就是哪里出钱做的节目这个节目版权就归谁~希望能帮到你
7、电视上的新闻类节目有版权吗,可否上传到网上播放
您好!所有电视节目都有版权,但擅自上传到网上是否属于侵权还需考虑具体用途,著作权法规定了权利的限制,符合以下情形的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如能提出进一步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
8、视频节目 的版权问题
这是属于侵权的,因为电视节目的版权属于电视台,你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你只是截取一段自己保存,应该就算合理使用。甚至你发给自己亲友看,电视台估计也不会告你侵权,呵呵,虽然严格来讲是不行的。
总的原则就是,你不要形成一种向大众传播的行为。否则,即便你声明“仅用于交流。。。”也不能免责,因为你应该知道这是侵权行为。
另外多说两句:你同意了他人(比如电视台)的采访,那么等于你同意对方以正常的形式利用你的讲话,比如制作节目播出。但是对方也不能利用你的讲话做其他的用途。因为你的讲话也是有著作权的,可能属于“口述作品”。又比如你要是朗诵了一首古诗,那么你就拥有“表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