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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版权纠纷结果

发布时间: 2023-05-19 00:50:37

1、芈月传是蒋胜男写的为什么编剧说是王小平

微博全文如下:
“一年前,因为《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创作,蒋胜男在网络上散布了大量不实之词,我被攻击得遍体鳞伤。一年过去,4月25日温州鹿城法院将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全程直播,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我希望每一个曾留意过此案的人们,每一个心中有正义感的人们,关注这次审理的结果,看到法律对此事的公正裁决。我坚信我们中国的影视圈并非是污水横流之地,我坚信如今人们心中仍然有黑白。蒋胜男曾诽谤说:我“只是作为导演方提出过寥寥几稿审稿意见而已”,却因为我的“特殊身份”在《芈月传》中署名“总编剧”,而欺世盗名。去年年底,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已对我的剧本和蒋胜男的剧本做了认真比对,得出结论,我的剧本与蒋胜男的剧本内容从故事结构、情节、人物塑造,到细节描写变动极大,我主导了电视剧剧本的创作(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近期将公布具体比对结果)。电视剧的播出,更证明了制片方是以我的剧本为脚本进行了最终的电视剧拍摄和制作,蒋胜男对我污蔑和攻击全部是谎言。前日,我已经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对蒋胜男正式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我将通过法律维护我的名誉和尊严。”

事件回顾:2015年11月10日,电视剧《芈月传》全国首播新闻发布会当天,蒋胜男突然发布微博长文《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说明》,控诉《芈月传》制片方,称该剧全部剧本创作均由其一人独立完成,不存在任何其他编剧,所以制片方将王小平列为“总编剧”、将自己列为“原创编剧”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同时,蒋胜男称其创作的《芈月传》小说早先于电视剧剧本之前完成,强烈反击王小平否认其《芈月传》原著小说的说法。此后,通过微博及各采访场合,蒋胜男数次言辞激烈的对王小平进行了批评和指责。而在此过程中,王小平本人均未作出回应。
王小平,中国作家、著名编剧,导演郑晓龙之妻。原《人民文学》编辑,后赴美留学,曾在法国《费加多报》供职,电影《刮痧》编剧,与郑晓龙共同创作《北京人在纽约》,著有长篇小说《白色圣诞》、《孽缘》、《刮痧》、《红色童话》。2008年凭借《刮痧》获得中美电影节最佳编剧奖;2014年凭借电视剧《甄嬛传》获得第二届亚洲彩虹奖最佳编剧奖。

链接:http://ent.sina.com.cn/v/m/2016-04-16/doc-ifxriqqv5972997.shtml

2、网络文学火了版权该怎么办?

网络文学火了版权该怎么办,随着快播、百度影音等盗版视频播放器的消亡,版权问题越来越被网友关注,版权问题由来已久,不仅是指盗版视频,还有大量的盗版网络文学。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各类抄袭现象层出不穷,似乎抄袭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和常态。那么网络文学火了版权该怎么办?网络文学一部剧的红可以有很多个点,但因为这种法律纠纷而红起来,着实有点模糊焦点。不只是这部剧,近年来很多热门大剧,如《北平无战事》、《虎妈猫爸》、《平凡的世界》都曾卷入类似的著作权纠纷。就这部《芈月传》而言,它又有首发于网络的特殊性和时代性,当下,这些作品的著作权又如何受保护呢?现在网络文学被影视公司收购作为IP储存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大量已完结小说被收购的情况下,很多连载中的小说也被影视公司看中,收入囊中作为改编之用。《芈月传》就是在贴出七千字的草稿后被郑晓龙的公司看中,于是著作还是改编这种说不清楚的争议未来肯定会发生。大部分网络作家卑微的生存地位以及第三方平台或者收购方的财大气粗,就造成了面对不合理的条约,作者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有的城市采用了联盟化的方式,将网络写手聚集在一起,共同分享法律资源优势。同时,国家层面也试图用政策保护。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就试图用网络文学实名制的方法来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让网络文学创作者的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规范了网络文学创作中的不良行为。

3、芈月传和甄嬛传的原著作者是一个人吗

一、两部作品的原著作者不是一个人!前者的作者是蒋胜男,国家二级编剧;
后者的作者是流潋紫,本名吴雪岚,杭州江南实验学校教师,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两部剧都是郑晓龙导演、孙俪主演,但并没有什么联系。

二、知识拓展:

1、蒋胜男,女,温州市艺术研究所戏剧编剧,国家二级编剧、作家。

代表作《芈月传》、《凤霸九天》、《铁血胭脂》、《燕云台》等。2014年起担任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

沸沸扬扬的《芈月传》纠纷案宣判,最终结果蒋胜男败,花儿影视未侵权。

2、吴雪岚,笔名流潋紫。浙江湖州人,1984年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05年末开始从事业余写作,陆续在各大杂志发表短篇小说及散文,并成为各文学网站专栏写手。

2006年2月开始尝试写长篇小说,8月转战新浪博客从事博客文学创作。2007年2月由花山文艺出版社正式出版50万字长篇小说《后宫·甄嬛传》三部,由此崛起于网络文学之中,2007年9月出版《后宫》系列第四部。同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因其作品《后宫·甄嬛传》而名动网络,并被誉为浙江80后作家群的领军人物之一。现任教于杭州江南实验学校。2013年,当选浙江省作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委员。2014年1月7日,担任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

4、芈月传是蒋胜男的版权还是王小平的作品 蒋胜男起诉王小平了吗

蒋胜男指出《芈月传》为其原创的小说,而电视剧《芈月传》是在其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的改编剧本,其中着重说明了,改编过程系蒋胜男独立一人完成,并无其他编剧辅助,因而对于《芈月传》署名王小平为编剧的事情提出了质疑,同时对否定《芈月传》是改编原著这一事也提出了疑问,指出电视剧《芈月传》是改编自蒋胜男于2009年开始创作的原著小说,并非是原创剧本。

蒋胜男声明原文

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说明

《芈月传》小说是我于2008年开始构思,2009年开始正式创作的,并在晋江文学网贴出部份章节。2012年郑晓龙导演的制片人曹平女士得知我正在创作《芈月传》小说后,提出能否跟我进行影视剧改编合作,当时因为仰慕郑晓龙导演的盛名,我表示愿意。遂于2012年8月与“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订《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签约时合同明确约定“该作品系乙方原创小说(还未出版)改编剧本,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乙方享有原小说的发表和出版权利。”但制片方借口我的小说“未出版”为由,回避与我签订原著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而仅仅与我签订《芈月传》编剧创作合同,并借口“防止同行抄袭”,不许我在网络发表已经完成的小说,此后又限制我小说的出版时间。后因市面上出现同类侵权小说,经我与制片方多次沟通,方同意将出版日期提前到2015年6月分卷出版,我才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签约“剧本创作合同”之后,我开始对我的原著小说进行电视剧本的改编。从2012年9月递交大纲、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开始,直至2014年3月底交付所有53集剧本,至此所有的剧本均由我一人所改编完成,其中部份内容亦按制片方审稿要求进行数稿修改,其间并无任何合作改编者。在所有剧本交稿通过之后,制片方再未对我所改编的剧本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并且对方接收剧本后,支付了全稿通过审核阶段的稿费,这应该可以表明制片方对我改编的剧本是认可的。

当然,剧本改编期间的沟通过程并非尽如人意。2013年7月当我递交完1-10集以后,制片方中间屡次要求修改合同,企图对《芈月传》所有著作权及上下游衍生品权益进行全面剥夺被我拒绝。其中详细,一言难尽。

我于2014年3月份交完全稿,6月份《芈月传》正式启动对外宣传,但出现在《芈月传》电视剧官方海报署名是“编剧:蒋胜男、王小平”。编剧竟然莫名的增加了王小平,这让我十分惊讶和不解!因为在我进行剧本改编时,王小平女士只是作为导演方提出过廖廖几点审稿意见而已,如何能同列编剧?当时考虑到剧本正在拍摄准备中,不想因为这些外在因素让自己精心孕育的剧本毁于一旦,同时制片方亦说是为了考虑到王小平女士的特殊身份,此时与制片方正式交涉,也会影响到拍摄进行,为顾全大局,也只能忍下这种委屈。另外,当时《芈月传》电视剧官方海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也没有载明根据我的小说进行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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