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归口
1、专利评估机构能为专利人做些什么?
专利评估机构能为专利人做些什么?大多数专利人不知道什么是专利评估机构,可能专利人认为有了专利技术就可以了,不就是申请个专利保护下就好了,其他就不用怎么解了;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确实只要技术申请为专利就可以了,但是问题是申请了专利技术但是没有成功授权,或者后期不知如何实现专利的价值时,那就需要专利评估机构给您科普一下了。专利评估机构能为专利人做些什么专利评估它是用来确定申请专利获得成功的概率和通过未来的效应所得到的价值。专利价值强调未来利益,随着知识产权价值越来越被企业所认识,知识产权收益能力现已成为企业利用所有资源寻求收益最大化的途径。因此,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懂得与知识产权相联系的各种权利及其利用的方式是十分重要的。专业的专利评估机构能为专利人指出现有专利的不足之处,告知专利人需要如何弥补专利的技术的缺点,申请专利是否具有可行性;至于专利后期的是否广泛得到认可,会由于未经实质审查即可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多被认为稳定性不强,含金量不高。获得评价报告,则相当于获得国家专利局的再一次权威认可。我们说的专利评估机构一般都是和专利代理机构挂钩的,申请专利通过这样的一些专利评估机构能为专利申请检索、专利文献比对还有申请专利的可行性做检查;当专利申请成功,实施专利权时,针对性的了解专利技术的面向的市场,评估专利如果进行转让卖出的时候能产生怎样的经济回报。
2、哪些部门属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司、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知识产权保护司,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商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
(2)知识产权归口扩展资料:
专利管理工作要求规定:
1、各单位应支持职工的发明创造,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及时组织专利申请。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按《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交付的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企业单位可以从企业专用基金中列支。
2、各单位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先经上级机关主管专利的部门审核,并在中国专利局受理其专利申请后十五日内,将申请项目报市专利管理局备案。
3、市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专利,经市政府批准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时,由市专利管理局与专利持有单位归口的市级主管部门共同办理。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由谁审批和发布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审批和发布,目前已发布实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包括: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及GB/T 33251-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第一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处理条件和过程: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三个月以上;
2:企业具备以下知识产权相关证书(一份即可):
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作品注册证书、著作权注册证书(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证书)、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等;
3:不属于国家信用信息不诚实主体;
4.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体系建立前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申请单位无恶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6:建立形成文件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三个月以上;
7:完成内部审计和管理评审;
4、知识产权管理应该归口于什么部门管理合适
知识产权细化为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其实这里更多的是法律问题,交由市场部管理肯定是外行人管理内行人,不太合适。尤其是PCT,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知识产权的证据保全,知识产权出资、合作开发等都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因此,知识产权的经营与管理应该还是放在法务部门。法务部门应再细分为知识产权部、诉讼部、投资管理部等。以日本东芝公司为例,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本部下设7个业务部门:策划部、技术法务部、软件保护部、专利第一部、专利申请部、设计商标部和专利信息中心。
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科学技术厅设立省知识产权局和13个职能处室。其中,省知识产权局归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协调处、专利管理处、专利行政执法处。
(一)办公室。负责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上下联络、部门沟通和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和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提案建议办理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和科技拥军工作;负责会务、财务、粗裤蚂车辆、资产、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承担科技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编制和管理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开展科技强市(县)创建活动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负责科技培训工作;负责科普相关工作,承担省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挂重大科技专项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招标、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归口管理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四)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挂科技平台管理办公室牌子)。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科研机构组建与调整相关工作;负责省属科研单位科技体制改革、财务资产管理及科技项目实施;负责科技社团审核、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前置审查;统筹协调全省基础研究工作;牵头负责省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企业研发机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目标考核;指导市县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招标、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基地、企业和孵化器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类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农村科技处(挂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牌子)。拟订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省级各类农业和农村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招标、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高科技园区、研发中心和农业科技企业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类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和管岩埋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扶贫相关工作;承担省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技处。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省级人口、资源与环境、医药卫生、公共安全、海洋资源开发、现代服务业和其他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招标、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发展类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八)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挂院士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拟订产学研合作发展战略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负责国内科技合作与成果引进转化计划的管理;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和科技成果登记、统计;指导全省技术保密工作和出口技术的保密审查与报批;指导全省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负责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国内和军工系统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大院名校引进工作;负责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初选推荐和院士工作联络办公室工作。
(九)国际科技合作处(挂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牌子)。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全省科技外事工作和跨部门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负责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纯李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兴贸、高新技术商品出口及基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我省驻境外研发机构的管理;负责公派出国(境)科技团组和从国(境)外邀请来浙科技团组的审核报批;负责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十)知识产权综合协调处。组织编制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局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省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调研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建设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承办知识产权工作国(境)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全省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的协调,负责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专利管理处。负责组织全省专利发展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权资产评估、质押融资与参与收益分配工作;承担专利技术流转与实施、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登记、专利广告出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省专利代理、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查和代理人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利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专利统计工作。
(十二)专利行政执法处。负责起草本省专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省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承办专利侵权判定工作;负责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市县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收入分配审批管理;负责厅系统出国(境)人员政审、驻外科技干部推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研、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改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6、知识产权局归哪个部门管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三定方案见词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6)知识产权归口扩展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7、《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归口管理单位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归口管理单位为(姿哪)吵册竖。
A.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升大委员会
B.国家知识产权局
C.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D.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正确答案:A
8、专利价值评估中,影响专利权价值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目前知识产权评估大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计算的预测是建立在众多因素影响下的知识产权实施效果基础上的。就专利而言,主要涉及到的影响因素有法律因素,技术因素,产业因素,特殊因素等。
1.法律因素
主要包括:(1)权属的完整性,即该专利人或委托人所拥有的专利权权属的完备程度。权属越完整,则其体现的价值就越大。(2)法律的保护程度,包括两个方面,专利所处的状态以及权利要求的完整性。专利所处的状态指技术在专利申请中所处的状态,是处于初审阶段还是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是获得专利证书阶段,越是在后面的阶段其价值越大。专利的类型不同,保护程度也不一样,发明专利由于通过实质性审查,因此剽窃他人专利或者在获得专利证书后被宣告撤销的可能性较小。相对于其他两类专利而言,其技术含量较高,申请的周期较长,权利人承担的风险也较大,因此价值相对较高。权利要求的完整性是指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所提出的需要保护的专利的范围,也体现了权利要求书的质量问题,有的权利要求完整,较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的权利要求不完整,仅仅保护专利权人的一部分的权利。(3)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要采取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与法定使用年限孰短的办法来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长其价值越大。
2.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主要包括专利的创新程度也即是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发展阶段;技术竞争优势,即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关键的技术诀窍,技术复杂程度高,而该技术诀窍不易被分析、试验、模拟。因为技术超额收益主要体现在其垄断的收益上,技术越具有竞争优势,其垄断程度也越高,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会相应较高,技术产品较难替代。
3.产业因素
主要包括(1)产业化程度,即该技术可进行产业化的难易程度,实施的条件要求是否苛刻,进行产业化越容易,实施专利技术越容易进行,专利的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大。(2)国家政策适应性,也即是该技术实施所在的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性。只有专利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起来,才会得到国家及地方的支持,该项专利才会迅速形成产业,越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技术实施的价值越能够较快的发挥出来。(3)产业应用范围,主要是指专利技术的现在和未来可能应用领域的大小,应用的范围越广,其价值发挥的程度越大。(4)技术产品被市场所接受的程度,市场越需要的产品,其中的技术所体现的价值就越大。
4、特殊因素
部分行业的特殊因素如医药行业的药证,临床试验,网络安全技术的有关批准证书,对专利权价值的影响也较为重大,因为这些特殊因素是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的必备要件。
以上这些因素是进行知识产权评估时所要注重考虑的,也是知识产权的未来价值体现的关键。
专利出资入股流程一、专利出资入股流程。
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
3、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
4、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二、专利出资入股若干问题。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能够作为投资入股的客体,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实施权是否也属于知识产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在实践中颇易引起争议。
三、专利技术入股的认定。
股东入股设立公司的程序是先由股东签订合同,制定章程,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一旦在合同和章程上签字,即受章程约束,必须履行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度和出资方式的义务。以专利技术入股须对专利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由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但在实践中,有些工商登记机关并没有以专利权转移的登记与公告手续的完成作为专利技术入股的必备要件,而以股东与被投资的公司间转让专利权的合同作为专利权转移的依据,还有些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作为专利技术入股手续完成的依据,这易引起股东形成投资义务是否履行的纠纷。
四、专利实施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
专利实施权是派生于专利权的一种权利,它是专利权人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专利实施的权利让渡给他人,由他人享有实施专利的权利。通常,被许可实施的人要支付对价才能取得专利实施权,正因为专利实施权有被专利权人让渡给他人的特性,而且以专利实施权入股在手续上比专利权入股简便,因此,以专利实施权作资入股也就成为较为普遍的经济现象。
以专利实施权入股有几个显著特征:
(1)股东与专利权人是同一的,专利权人变更,则股东也变更。
(2)股东保留专利权,而让渡专利实施权给被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股东有维护专利权的义务。
(3)股东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让渡专利实施权,专利实施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可以约定普通许可方式的专利实施权,也可以以独占许可方式确定专利实施权的内容,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指向的专利实施权转让不以登记和公告为要件。
(4)专利权人让渡专利实施权可收取费用,而将应收取的费用作价入股,取得股东权。
(5)专利实施权不具有直接的排除他人侵权的效力,必须以专利权人即股东的行使损害赔偿权力才能实现其权益。由于专利实施权入股具有可操作性,又被人们理解为以专利技术入股。因此,其合法性较少引起怀疑,但是专利实施权成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存在较大的法律瑕疵。
9、怎样评估专利
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1修订)》将专利检索报告调整为专利权评价报告,2009年之后申请的专利检索就叫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前的则还叫专利检索报告。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专利检索报告费为2400元,且不得减免。代理费则由代理机构酌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