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知识产权纠纷
1、药品专利权包括几种
法律分析:药物专利,有时候也被叫作药品专利,是就药品申请的专利,包括药品产品专利、药品制备工艺专利、药物用途专利等不同的类型。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提起的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第二条 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相关的专利,是指适用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关于药品上市许可审批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专利权纠纷解决的具体衔接办法(以下简称衔接办法)的专利。专利法第七十六条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前款所称专利的被许可人、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2、我国对处理知识产权侵权可采取哪两条途径?
由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利人对其无形财产不能像对有形财产那样进行实际占有和控制,加之知识产权所蕴含的巨大价值,知识产权就极易遭到侵害。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如何进行赔偿?是当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案件审判的难点问题,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结合关于此问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研究,笔者拟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归责原则、侵权损害赔偿原则、范围和计算方法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
从民法理论上讲,侵权的归责原则以过错为基本原则,以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原则为特殊情况。而各国的法学家们一致认为在确认是否侵害了知识产权并要求侵权人停止有关侵权活动时,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确定是否赔偿或确定赔偿额度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
(一)侵权责任与归责原则
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核心和关键,是权利之争的根本利益所在,而停止侵权应是赔偿损失的前提。在诉讼中,侵权人往往是将物上请求
3、去诊所买药不给药方,而且诊所换药瓶,是否侵犯了知情权
诊所的做法已经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根据《处方管理规定》,病人是有权版获得处方的,并且该规权定还要求医生要书写清晰、不得使用自编的代号、如系电子版应同时打印纸质版等等一系列规定。根据你的情况,与知识产权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诊所只是根据诊疗来确定该用何种药品,这是作为提供医疗服务一方最基本的一项服务内容。
患者到诊所看病,与诊所之间构成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诊疗服务的法律关系,诊所的义务包括为患者诊断病情和开出药方。其二是药品买卖的法律关系,患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药品及是否购买该诊所药品。患者是接受诊疗服务和购买药品的消费者。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4、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则
(一)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是相对于“在后权利”而言的,就同一客体先产生的权利较之于后产生的权利,即为在先权利。保护在先权利是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最基本的一项法律原则。
(二)维护公平竞争,排除恶意取得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在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上,也应坚持这一点。这一原则排除了以欺诈、仿冒、引人误认或误解等方式利用他人市场信誉与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合法性,也排除了因恶意仿冒他人知识产权或欺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而取得权利的合法性。
(三)权利平衡原则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平衡知识产权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器,在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时,兼顾利益之间的平衡是很有必要的,这可以使不同的知识产权各得其所、相互协调,使知识产品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四)利益兼顾原则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兼顾权利冲突当事人双方的效益也是值得考虑的。从我国有关机关近几年处理的几个较有影响的涉及权利冲突的案例看,在适用这一原则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5、医药行业知识产权
关于医药行业 知识产权 的这个问题,《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强调了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最的知识产权政策,以及医药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现状。根据化学药、中药与生物药的不同类型,从医药科研、生产、经营、教育的角度,考察政策环境、地域环境和国际外部环境的影响,借鉴和吸收知识产权的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 《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特点在于既保持了与医药专业的高度相关性,又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是一部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专著,从引导知识产权工作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出发,通过大量案例,帮助读者提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在讲述知识产权保护全过程的同时,加以图表、流线图和案例进行解说,从而保证了《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在实际运用中能够发挥出卓越的参考和指导作用。